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限责任制企业。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正式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并成功续展。主要业务包括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自贸区业务、跨境人民币、跨境外汇支付业务。
公司建设的“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为全国规模较大的企业级电子支付平台,该业务现已覆盖全国。特殊区域业务也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2014年3月,自贸区海关信息化监管系统开始紧张筹建,并完成试运营工作,实际运行势头良好。在抓好主营业务的同时,公司还在跨境贸易电商等增值服务业务方面投入力量,相关业务表现不俗。通过“主营业务+增值业务”的联动发展,公司形成了业务梯度合理、管理配备支撑有效的新局面,为后续业务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