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现有凤阳校区和蚌埠龙湖校区,凤阳校区位于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故乡——明朝中都古城,校园绿树成荫,繁花似锦,环境幽美;龙湖校区位于蚌埠大学城,毗邻蚌埠大学科技园、高铁车站、龙子湖风景区。学校占地面积近2000亩,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亿元。截至2023年6月,现有5个基础实验教学中心、27个专业实验教学中心(室)和7个学科平台。拥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24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13个,省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1个,省级双创实践教学中心1个。馆藏纸质图书146万册,电子图书131万册。
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50个本科招生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特色专业2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复合应用型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3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获批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承担国家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5项。拥有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高峰培育学科3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一流(品牌)专业3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6个、特色专业11个。农学、动物医学、动物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应用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环境工程、风景园林、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14个专业纳入本科一批次招生,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作为国家紧缺专业纳入提前批次招生。
安徽科技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科技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东华路9号(滁州凤阳校区);
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1501号(蚌埠龙湖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录取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各类专业的体检要求严格遵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机构公布。根据本科投档批次,按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0%比例向生源省份招生考试院(招办)申请调档。
(四)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区、市),按照“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即先按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如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五)内蒙古自治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省(区、市),按照相应省(区、市)有关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六)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有报考等级要求的,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报考等级要求执行。
(七)英语、翻译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本校非外语语言类专业大学外语教学只提供英语教学(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
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
(一)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分别与韩国韩南大学、韩国顺天乡大学合作开展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网络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人才培养方案由学校与国外合作大学联合制订,专业培养模式为“4+0”,国外合作院校选派教师来校授课。符合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安徽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如符合国外合作院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国外合作院校相应学位。
(二)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设置独立投档单位,仅录取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七、相关政策
(一)奖助政策:学校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政策,针对学生的不同情况给予奖励或资助。
(二)转专业政策:学生入学半年后,可申请转专业,按学校现行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三)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科技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安徽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收费标准
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等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
九、录取咨询及联系方式
安徽科技学院录取信息通过招生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网 址:www.ahstu.edu.cn/zs
联系方式:
0552-3197041、3197178
0550-6732041、6732178
十、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阳光”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50-6732800、招生监督举报邮箱:jiwei@ahstu.edu.cn;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一、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十二、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安徽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大力推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近五年来,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870余项,其中省(部)级以上500余项。出版学术著作近90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300余篇,获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8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授权专利1600余件,其中发明专利300余项,连续多年稳居省内高校前十强。
校训:明德 致知 笃行 创新
明德--国以德兴,人以德立;厚德载物,修齐治平;志存高远,砥砺德行。
致知--格物致知,探本究源;博学审问,慎思明辨;求真务实,勤耕不辍。
笃行--崇实尚行,学以致用;躬身实践,守笃精进;学思践悟,知行合一。
创新--社会发展,源于创新;勿守残缺,存疑善问;追求卓越,永无止境。
学校与地方政府、相关企业开展校企、校地产学研合作项目1300余项。大力实施“国(境)外合作办学工程”,精心组织优秀大学生留学游学计划。先后与美国、韩国、英国、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等26所高校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拥有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8年,获得招收国际学生资格,开展农业专业硕士学位留学生教育。
安徽科技学院的前身是皖北高级农林学校。
1950年,皖北高级农林学校创建。
1952年,紫连山林校并入皖北高级农林学校。同年,学校更名为凤阳农业学校。
1960年,凤阳农业学校升格为凤阳农业专科学校。同年,安徽农业专科学校(1958年创建)、芜湖农业专科学校、屯溪茶叶专科学校、宿县农业专科学校等3校的农学专业并入凤阳农业专科学校。
1965年,安徽农学院(牧医系、院直机关)、凤阳农业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安徽农学院(凤阳分院)。
1981年,安徽农学院(淮北分院)并入安徽农学院(凤阳分院)更名安徽农学院(皖北分院)。同年,安徽农学院(皖北分院)升格为皖北农学院。
1985年,皖北农学院改建安徽农业技术师范学院。
2000年,安徽农业技术师范学院更名为安徽技术师范学院。
2005年,安徽技术师范学院正式更名为安徽科技学院。
2009年,获批为安徽省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立项建设单位。
2011年10月,获批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同年,学校获批成为服务国家特需项目农业硕士招生资格点。
2012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称号,获“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称号。同年,开展研究生教育。
2013年,作为教育部遴选的全国首批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试点单位接受了审核评估工作,受到评估专家的高度评价。1月,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10月,获首届中国草业科技奖。同年,获批首批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建设项目。
2014年,安徽科技学院获批为首批全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
2017年,学校以优异成绩获批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并顺利通过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跻身安徽省“双一流”大学行列。
2018年3月,入选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7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入选安徽省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同年,开展留学生专业硕士教育。
202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22年,安徽科技学院牵头的“安徽省农业废弃物肥料化利用与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研究中心” 正式批准组建。
2023年1月3日,安徽科技学院滁州校区(未来技术学院)开工奠基。2月,安徽省教育厅印发文件,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同意、教育部备案,安徽科技学院更名大学列入安徽省“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