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山河烈士陵园占地4万平方米,建有纪念碑、纪念馆、吊唁广场、烈士墓冢、公墓园、花坛、雕塑、停车场等。陵园正中间是吊唁广场,占地3500平方米。每年清明节,市、县都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中小学生、驻地部队官兵和社会各界在这里举行各种纪念活动。
从吊唁广场向北经过64级台阶登上北面的平台,64级象征着参加任山河战斗的解放军第64军。陵园象征性建筑物——革命烈士纪念碑高19.49米,象征着1949年的任山河战斗,正面中央刻着“革命烈士永垂不朽”八个仿毛泽东字体的红色大字。碑阴铭刻着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六十四军军长曾思玉将军题词:左上方为“纪念任山河战斗”,中间为“正气留千古 丹心照万年”。
烈士墓冢呈鱼鳞形排列于台阶东西两侧斜坡上,园内安葬着1949年为解放宁夏而英勇牺牲的中国人民解放军19兵团64军364名指战员,红一方面军长征途经彭阳牺牲的4名红军战士,剿匪牺牲的3名干部和2名武工队员,解放军骑兵师教导队的6名战士,宁夏军区骑兵第4团的4名战士,固原驻军牺牲的5名战士,对越自卫反击作战牺牲的1名战士,还有1 名中共地下党员,共安葬革命烈士390名。
大门西侧为革命烈士事迹陈列厅,厅内有反映任山河战斗情况的展板、战斗中使用的各种武器和烈士遗物展柜。大门东侧为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纪念厅,厅内有反映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展板和光荣的六十四军情况介绍展板及重要领导人、书法家的亲笔题词。
1955年,任山河烈士陵园修建。
1974年,由固原县人民政府对烈士陵园进行维修。
1998年,由彭阳县人民政府对任山河陵园进行改扩建。
2009年,中央发改委拨付资金47万元,由彭阳县人民政府对陵园进行改扩建。
1996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第三批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重点保护单位;
1998年,被彭阳县确定为党建教育基地;
2011年,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确定为全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14年,被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命名为党史宣传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