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位于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校区占地面积近千亩,背靠郁葱的旗山,溪源江从校区穿行而过,校园环境优雅,人文气息浓郁,具有完备的教学、实验、文化、体育和生活设施,是融现代化、网络化、人文化、生态化、园林化为一体的“山水学村”。
学院依托福建师范大学优势学科,努力创建特色和品牌专业。截至2023年4月,设有文化产业系、外语系、国际商学系、信息技术系、经济与法学系、管理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共开设涵盖文、工、教、经、法、管、艺等学科门类32个本科专业和2个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3万人。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招”,确保学院招生公平、公正、平稳、规范、安全实施,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标代码13472),办学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68号。
第三条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通过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四年。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4年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六条 学院无预留计划,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原则:多批次录取省份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同一省份下一批次;各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主要向生源质量较好、数量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地区和民族工作重点地区倾斜。
第三章 专业要求
第七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八条 金融学(国际金融实验班)、财务管理(国际会计实验班)等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项目实行中英双语教学,原则上只录取有填报该类专业志愿,或填报该类任一专业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生需在第一学年末参加雅思或同等水平英语考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项目专业课程学习,成绩未达到者按学院课程计划学习。根据教学安排,进入实验班专业课程学习的学生,在符合有关条件下,第四年可自愿选择到国外合作院校学习(学分互认),也可选择继续留在我院就读。福建省考生报考该国际项目专业,高考外语成绩按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院根据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和报考我院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部分省份和批次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的比例投档。
第十一条 学院认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认定的政策加分。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 各省(区、市)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调配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依次进行调配,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执行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如仍相同的,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采用“专业清”调配原则。学院依据各省(区、市)2024年公布的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志愿填报专业所属艺术类别省级统考,在考生文考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省定本科文考录取控制线、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艺术类专业综合分为投档成绩的,执行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规则。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执行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
第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执行各省(区、市)体育类投档规则,在考生文考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省定本科文考录取控制线、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体育类专业综合分为投档成绩的,执行所在省(区、市)体育类专业综合分折算规则。在考生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执行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
第十五条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监察与审计中心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22868673。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代办费用方能注册。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采用学费按学年预收,毕业当年结算的收费方式。
根据闽价费〔2011〕365号、闽价费〔2012〕567号、闽价费〔2012〕299号、闽价费〔2013〕487号、闽发改价格函〔2022〕355号等文件规定,学院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
(1)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广告学、金融学、金融工程、投资学、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电子商务、会展经济与管理、学前教育、休闲体育、英语、日语、商务英语、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物业管理专业:19000元/生.学年;
(2)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20000元/生.学年;
(3)产品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动画专业:22000元/生.学年;
(4)国际课程项目:金融学(国际金融实验班)、财务管理(国际会计实验班):28000元/生.学年;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生符合进入项目专业课程学习标准者予以注册SQA学籍,按照SQA收费标准缴纳学籍注册费。第四年出国留学的学生,出国手续费等其他费用按相关收费标准另行缴纳,国外学习阶段按国外大学收费标准付费,学院不另行收取学费。选择留在我院继续就读的学生,第四年学费按照19000元/生.学年的标准收取。
2.住宿费
宿舍由学院按照专业统一安排,具体以学生实际入住为准,收费分为两档:
(1)1300元/生.学年(4人间);
(2)1020元/生.学年(6人间)。
3.代办费
教材费将由学生根据实际领用的教材数量与教材供应商据实结算。其他代办费用含军训服装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等,实行代收代支、按实结算、多还少补的缴费方式。
第十八条 学费、住宿费退费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可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者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如未取得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院按照规定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学习优秀、社会工作等单项奖学金。学生根据条件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二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教育部承认学历并经电子注册的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生,在国内学习和出国留学阶段,学业成绩分别达到双方院校毕业或学位授予要求者,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授予相应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由国外大学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cuc.fjnu.edu.cn/
招生办 E-mail:xhzs@fjnu.edu.cn
通讯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68号。
邮政编码:350117
电话:0591-22868770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0591-22867966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院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以往规定凡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普通高校当年度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立项项目2项,其他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00余项(含省部级以上重要项目60余项)。先后获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8项,省社科优秀成果奖8项。
校训:厚德 励进 博学 自强
“厚德”出自《易经》中的卦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厚德于学子来说,是一种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养成,器识的冶炼;对教育者来说,是以深厚的德泽育人利物的德育,是为“严律己,君子以厚德载物”。
“励进”意为“劝勉进步”,战国末期思想家荀子在《劝学》一文开篇有言,“君子曰:学不可以已”。“励进”是学院学风教风校风的重要体现,鼓励教、学双方,都要勇于精进,志存高远,是为“自酬勤,君子以励进不已”。
“博学”是古今学者的不懈追求,也是大学教育愿景。《礼记·中庸》有言,“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劝学》中也有提到“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通古今,知中外,文理兼备”,学院鼓励师生专中当博,拓展知识视野,提升综合素质,是为“通古今,君子以博学适存”。
“自强”,亦出自《周易》的卦辞。“自强”的提出,既感悟自福建师范大学自强不息的奋斗史,也源自师生成长成才的内在需要。学院将“自强”主题融入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倡导师生要有坚韧的意志、超强的心理承受力和战胜困难的勇气,以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面对人生,是为“磨意志,君子以自强不息”。
学院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为学生铺设出国留学的“绿色通道”。目前,学院已与国外和台湾地区多所高校进行办学交流并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并于2009年正式获批成为全国独立学院首家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即SQA AD项目)海外授课中心,先后组织多批学生赴英、澳、加等国家和台湾地区交流学习。
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12月,学校成为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
2008年,学校上街镇新校区启用。
2009年,学校成为“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SQA HND)”海外授课中心。
2010年,学校成为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闽台文化创业产业研究中心成立。
2012年,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获评“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
2013年,学校获评“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2015年6月,学校成为全国首批阿里巴巴优秀跨境电商人才培育基地。
2017年10月17日,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正式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