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海洋和水产学科特色显著、学科门类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学校校训是“海纳百川,取则行远”。
学校创建于1924年,历经私立青岛大学、国立青岛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山东大学等办学时期,于1959年发展成为山东海洋学院,1960年被国家确定为全国13所重点综合性大学之一,1988年更名为青岛海洋大学,2002年更名为中国海洋大学。
截至2022年末,学校有4个校区,其中,崂山校区、鱼山校区和浮山校区共占地2400余亩;西海岸校区规划占地约2800亩,2022年9月一期建成启用。设有1个学部、20个学院和1个基础教学中心。现有在校生34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6600余人、硕士研究生1300余人、博士研究生3000余人、外国留学生480余人。教职工4025人,其中专任教师2096人,博士生导师635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78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003人,中国科学院院士6人、中国工程院院士9人。
学校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民族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国际视野和合作竞争意识、具有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目标,以造就国家海洋事业的领军人才和骨干力量为特殊使命。学校遵循“通识为体,专业为用”的本科教育理念,实行有限条件的自主选课制度和学业识别与毕业专业识别确认制度,努力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毕业生中已有14人当选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先后担任国家海洋局局长,参加中国第一次南极考察的75位科学家中一半以上是学校毕业生。
“双一流”建设学科 2个
山东省高水平学科 9个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18个
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3个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35个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25个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 2个
国家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 2个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1个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 2个
本科招生专业 75个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计划试点专业 7个
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 2个
国家级特色专业 12个
国家级一流专业 38个
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3个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4个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2个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1个
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 25门
国家级一流课程 26门
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3门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12项
两院院士 15人
“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19人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13人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27人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15人
“四青”人才 54人
山东省“泰山学者” 118人
教育部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2个
国家级教学团队 8个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基础科学中心 1个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 3个
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 4个
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3个
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1个
博士后流动站 15个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40项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8项
国家级社科重大项目 23项
全国重点实验室 1个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个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1个
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 1个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7个
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1个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 1个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 5个
山东省基础科学研究中心 2个
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 2个
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6个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海洋生物工程中心 1个
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2个
教育部-科技部“111”创新引智基地 7个
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教育部、国家海洋局共建) 1个
教育部高校国别区域研究基地 2个
国家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 1个
山东省社科理论重点研究基地 1个
山东省高等学校文科实验室 2个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2年12月,请以官网为准!
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中国海洋大学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始建于1924年,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本科生毕业颁发中国海洋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学校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设有崂山校区、鱼山校区、浮山校区和西海岸校区,地址分别为青岛市松岭路238号、青岛市鱼山路5号、青岛市香港东路23号和青岛市三沙路1299号。学校网址为www.ouc.edu.cn。
二、招生组织机构
1.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2.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生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本科生招生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三、招生计划及有关报考要求
1.学校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规模,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和学校往年计划等因素编报分省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2.学校预留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坚持集体决策、公平公正的原则,用于调节各省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同分考生的录取。
3.外语语种要求:对参与普通类录取的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建议语种为英语、日语、法语、德语,其他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谨慎填报专业志愿。其中,不建议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报考的专业,包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类、生物科学、生物科学类、地质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工业设计、水产养殖学、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药学等专业。不建议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报考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含大气科学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建议报考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建议报考计算机类专业。
5.性别要求:各专业对男女考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四、录取规则
1.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2.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全国性增加分数投档的政策和规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在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安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本科一批控制线按照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学校将根据各省市生源质量,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一般在105%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对服从专业调剂且其它条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档;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一般在120%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和征集志愿考生。
4.进档考生专业录取规则:
(1)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2)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的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对于提供位次排序的省市,遵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排序分进行专业录取。如无位次排序,则依次按照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3)对于未完成计划的省市,学校将按照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征集或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只能安排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
5.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有关省市公布的最新方案及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市,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6.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海德学院(中国海洋大学-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招生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专业代码:070101H)、生物技术专业(专业代码:071002H)、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2701H)。
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海洋科学专业(专业代码:070701H,中国海洋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01H,中国海洋大学-美国亚利桑那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专业代码:080901H,中国海洋大学-英国赫瑞瓦特大学)。
上述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均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且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调整至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7.学校强基计划、山东省综合评价试点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音乐表演专业、运动训练专业、少数民族预科、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港澳台侨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
8.学校设立崇本学院等拔尖学生培养基地、“ACCA(国际注册会计师)课程班”“CFA(注册金融分析师)实验班”等卓越学生培养基地,从当年新生中选拔学生,集中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进行培养。
9.录取结果等信息将通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根据经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
五、收费与奖助
1.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计收学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课程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每学分学费标准为100元。学生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正常完成本科学业所交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总额不高于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学费总额。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按在山东省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按学年收取。收费标准如下:海洋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为52000元/学年,法学(中外合作办学)为980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70000元/学年,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为60000元/学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2.学校有一整套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和政策,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勤、减、免”为主的奖助体系,确保不让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六、其他
1.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校贯彻执行“通识为体,专业为用”的本科教育理念,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专业所在校区实行分阶段、分校区培养。
3.本章程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
1.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100
电话:0532-66782426,66782478,66781723
传真:0532-66782478
网址://bkzs.ouc.edu.cn/
E-mail:ouczsb@ouc.edu.cn
2.监察处联系方式
电话: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积极支持崂山实验室建设,协同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持建设我国地球科学领域首个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深海圈层与地球系统前沿科学中心),主持海洋领域首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多场多体多尺度耦合及其对海工装备性能与安全的影响机制)。建有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各类科研基地平台40余个。拥有科学考察实习船舶3艘,包括5000吨级新型深远海综合科考实习船“东方红3”、3000吨级海洋综合科学考察实习船“东方红2”、300吨级的“天使1”科考交通补给船,形成了自近岸、近海至深远海并辐射到极地的海上综合流动实验室系统,具备了一流的海上现场观测能力。
学校在地球科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工程技术、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环境学与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微生物学、计算机科学、社会科学12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科研机构排名前1%。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自然科学二等奖2项,科技进步二等奖11项。“十三五”以来,主持国家级各类项目1800余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82项,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28000余篇,申请发明专利3800余项,授权发明专利2000余项,其中授权国际发明专利35项。
学校拥有科学考察实习船舶3艘,包括5000吨级新型深远海综合科考实习船“东方红3”、3000吨级海洋综合科学考察实习船“东方红2”、300吨级的“天使1”科考交通补给船,形成了自近岸、近海至深远海并辐射到极地的海上综合流动实验室系统,具备了一流的海上现场观测能力。学校是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的主要依托单位,主持其中“海洋动力过程与气候”“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2个功能实验室的工作,作为骨干力量参与其他6个功能实验室的建设。
“十二五”以来,主持国家级各类项目1800余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74项、人文社科奖励77项,被SCI、EI、ISTP等三大收录系统收录论文26000余篇,申请发明专利3211项,授权发明专利1649项,其中国际发明专利42项。
校训
海纳百川,取则行远
海纳百川出处有三:(1)《庄子·秋水篇》:“天下之水莫大于海,万川纳之。(2)”东汉许慎之《说文解字》:“海,天池也,此纳百川者。”(3)林则徐堂联: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海纳百川”意指:海之大,能容纳一切河流之水。形容度量、气度、胸怀之宽广。喻指海大培育之人应虚怀若谷,有大海般的胸襟;海大园应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能容纳各种学术思想;海大能容纳包括大师级人才在内的各路群英,能采纳来自各界的有益之言行、有益之成果。
“取则”出自晋陆机之《文赋·序》:“操斧伐柯,取则不远。”其字面意义是说,拿着斧子去砍斧柄,所要砍的斧柄的样子(如长短、粗细、木质等)已在心中有数,不会没有标准。朱熹之《中庸章句集注》注:“柯,斧柄。则,法也……言人执柯伐木为柯者,彼柯长短之法,在此柯耳。”取,这里用其选择、探求之意;则,这里指法则、规则、规律。取则,是指干事情、做学问要有所分析、综合,探求科学规律,既要遵循法则、规则,又不因循守旧,拘泥于条规之中。
“行远”典出《中庸》:“君子之道,譬如行远,必自迩;譬如登高,必自卑。”说的是君子求学之道:欲达远大目标,必定从近处出发;要想攀登高峰,就得从低处起步。
“取则行远”意指:海大人既能够遵循科学精神,又能够眼界高远、目标远大,且脚踏实地、身体力行地朝着既定的目标奋进,体现了海大人志存高远、探索不已、勇攀高峰的精神和追求
校徽
中国海洋大学校徽为环状圆形,外部环状部分底色为白色,上部环绕红色的黑体字体“中国海洋大学”,下部环绕蓝色的黑体字体“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内部圆形部分上部天蓝色代表天空,下部海蓝色和三条白色波浪线代表海洋;天蓝色部分上部为白色的横排华文新魏体字体“1924”,表示学校创立的年份。
学校校徽为写有“中国海洋大学”的长方形金属证章,字形为邓小平书写,红底白字、白底红字和蓝底红字样式分别供教职员工、本科生和研究生佩戴。
校旗
校旗面为矩形,高、长比为1:1.5,通过规格为六种:分别为1920×2280、1600×2400、1280×1920、960×140、640×960、440×660;旗面海大海蓝色(C100 M80),旗杆为白色;旗面图案和文字为海大标志徽和小平体校名。
私立青岛大学
1924年8月,直系要员高恩洪选用德国侵占青岛时所建的俾斯麦兵营(现鱼山校区北半部分)为校址,创办了私立青岛大学。
1929年6月,国民政府教育部接指令将国立山东大学筹委会改为国立青岛大学筹委会,在青岛筹建国立青岛大学,校址就选在原私立青岛大学。
国立青岛大学
1930年4月,正式成立国立青岛大学。
国立山东大学
1932年9月,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议决,将国立青大改为国立山东大学,先后建成科学馆、工学馆、体育馆、水力实验室及实习工厂等。
1937年,七七事变,抗日战争爆发,国立山大奉命迁往安徽安庆,不久又迁往四川万县。
1946年春,经国民政府教育部批准,国立山大在青岛复校。
山东大学
1951年3月,在济南的华东大学奉命迁至青岛,与国立山大合并,定名为山东大学。
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进行院系调整,厦门大学海洋系理化组北迁青岛,与学校的海洋研究所合并,成立了山东大学海洋系。
1953年,根据高教部指示,天津市河北水产专科学校停办,并入水产系。
山东海洋学院
1958年10月,山东大学主体迁往济南后,以留在青岛的海洋系、水产系、地质系、生物系的海洋生物专业、物理系和化学系的部分教研组,以及数学、外语等直属教研组部分人员等为基础,经中共中央批准,于1959年3月成立了山东海洋学院,并列为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
1960年10月,学校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13所重点综合大学之一。
1962年,教育部撤销山东地质学院建制,并入山东海洋学院,与海洋地质地貌系合并成立海洋地质系。
1965年,山东海洋学院划给国家海洋局建制。
1979年,重归教育部直属。
1971年,山东省对高校布局和专业进行调整,水产系并入烟台水产学校。
1978年初,归建到山东海洋学院。
1981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成为全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青岛海洋大学
1988年1月,学校更名为青岛海洋大学(邓小平题写校名)。
1994年,学校实现了国家教委与山东省共建体制,获得重点支持,首批进入“211工程”序列。
2001年2月,国家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家海洋局、青岛市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同重点建设中国海洋大学,成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
中国海洋大学
2002年6月,由学校牵头,联合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建工学院(现青岛理工大学),组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10月,学校获准更名为中国海洋大学。
2007年,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家海洋局、青岛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中国海洋大学;学校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2009年10月,学校入选“中欧精英大学联盟”。
2011年,由中国教育部和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共同支持的中德海洋科学中心于学校成立;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013年6月,学校加入“北极大学”联盟,成为我国首个加盟该机构的科教单位。
2014年,学校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共同成立“中澳海洋工程联合研究中心”;入选第一批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
2017年6月,中国海洋大学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海洋大学韩国研究中心获批教育部区域和国别研究培育基地。9月,学校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11月,学校与泰国农业大学共同建立中泰海洋和水产中心。同年,加入“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
2019年1月,学校入选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3月,入选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2020年1月,中国海洋大学深海圈层与地球系统前沿科学中心获批建设。 3月,入选“应急安全智慧学习工场(2020)”暨应急管理学院建设首批试点学校。10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确定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11月,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工装备基础科学中心”。
2021年,入选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拟入选单位名单。
2022年2月,中国海洋大学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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