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墓群原有封士堆九座,民间称其为“九女周堆”或“九米固堆”,由于人为原因和自然破坏,现地面仅存固堆四座,命名为M1—M4号墓,为东汉任城国国王及其配偶的墓葬群。1992年,济宁市文物局对一号汉墓进行了抢救性发掘。 墓主人为东汉任城国始封王——孝王刘尚,即光武帝刘秀之孙。本墓形制结构,可与北京大葆薹、老山西汉墓相媲美,在东汉大型墓中颇具特色,一号汉墓虽曾被盗掘,但仍出土不少文物,其中三件玉器为国家一级文物。尤为重要的是题凑石墙上镌刻近800块题记,题刻内容主要为石工、送石者的籍贯姓名,书体为民间汉隶,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萧王庄一号汉墓,在我国迄今发掘的东汉王陵中尚属修复开放的首例,在已知两汉墓中尚属出土刻石最多的一座,弥足珍贵。
题记刻石
出土概况
萧王庄一号汉墓位于济宁市北郊萧王庄南侧。现存土冢直径60米,高12米。墓葬座北朝南,由墓道,东西耳室、墓门、甬道、前室、后室、回廊、题凑石墙等部分组成。墓道残长22.8米,宽2.7—3.8米,其中部东西两侧设对称耳室,室内分别放置车马明器和炊厨器。墓道北端靠墓门处疫前后封门墙两墙,门扇无存,墓室南北长15.89米,东西宽15.9米,高8.35米。墓门后有甬道前室。前室为横长方形,放置大量陶器,后室为纵长方形,中置棺床,棺椁已焚,人骨朽乱,出土少量玉器和银缕玉衣片,回廊围绕前后室一周,题凑石墙在回廊外侧,曲折呈凸字形。整个墓室外以题凑石墙作墓框,内以砖墙分隔各室,上以2或3层契形砖券顶,砖券之上再覆以石块,下以石板和2至3层砖铺底。顶石边缘紧扣石墙,把整个砖室墓包围在一个若大手石宫里,建筑十分考究,结构 具特色。掘出土物特点和题刻地名线索分析,该墓年代在东汉和帝时期,墓主人可能是东汉任城国始封王-----孝王刘尚。
一号墓所用石材包括题凑石墙、顶石、封门墙、各室边石、棺床边石约4500余块,其中暴露在墓室内可观睹的题记刻石计782块,约有4000余个单字。据修复石墙顶情况估计,埋压在封土和石墙内的约是可见者的5倍左右,这么多题刻,在我国已知汉基出土刻石中数量最多的,实为我国汉墓考古史上的空前发现。
题凑石墙皆用方石块除(拐角处)单道砌垒,石块边长近1米,厚25厘米左右(不少石块上刻“R”字,即1汉R,约合23.5厘米,由此推知方石的边长4汉尺)。《后汉书、礼仪制下》载“大丧”,司空择土造穿,太史卜曰……方石治黄肠题凑便房如礼。石墙石块均打制规整,大小基本划一,即文中所说的方石,可见东汉时题凑已用方石制作,如两汉“黄肠题凑”之礼制。以往洛阳邙山东汉帝陵中也出土过这种石块,有的铭刻“黄肠石”其作用应与黄肠木相类似。因此,我们说黄肠石当指帝王墓出土的石块,一些中小型汉墓出土者不能笼统称之
该墓黄肠石题刻大都在方石的侧面(即厚度面),少有在平面上的,大多数为直接刻,少有先书后刻或朱书者,每石题刻为1—10字不等,以4—6字为多,铭刻内容大多为当时石工和送石者的地名和人名,少有数字、尺寸等。文字排列不外乎以下4种形式。
1.地名、人名联句,如“梁国已氏魏贤”、“金乡陈能”、“梁国薄马卯”、“梁国宁陵许文”、“鲁国戴元”、“任城段伯”等。
2.地名、人名字联句如须昌沐孙有大石十五头等。
3.纯地名或人名,如“梁国已氏”、“东平无盐”、“东平须昌”、“富成”、“张吉”、“时生”、“元于昌”、“王交”、“李季”等。
4.数字或尺寸,如“十八”、“尺”、“尺一”、“九寸”等,它们大都刻在带字石上,少有单纯者。这4种形式分别构成了各项题刻字数的多 。
铭刻地名与《后汉书·郡国志》相对照,其中包括任城国及相邻的封国、郡、县名25处,计有任城国的任城县,东平国及所属富成、无盐、须昌、东平陆、章县、鲁国及所属鲁、邹、蕃、薛、文阳县、梁国(郡)及所属睢阳、宁陵、下邑、薄、已氏县、山阳郡及所属金乡县、高平侯国,沛国的滕(公丘)县,较远的县侯国2处,有常山国的都乡侯国,上党郡的高都县。这27处地名,对考证东汉地方行政制度区划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同时也成为推断墓葬年代的佐证之一。
书法种类与特点
汉任城王墓题刻众多,黄肠石均来自不同地方,题刻出自50余位书刻匠之手,故书刻风格的多姿多彩。现依其书法作风,可将题刻作品分为四大类。
1.工整类:这类作品讲究字的笔划、结体和行气的整体统一,字体较规整。如“东平陆唐子”、“东平无盐”、“邹祭尊石治章”、“邹石治章”、“鲁武央武”、“鲁柏仲”、“时生”等。
2.率意类:这类作品雕刻随意,笔画不计长短,笔势左右开张,结体或纵或横,即随字形而变,以横势为多,自然活泼。如“富成曹文”、“富成徐仲”、“山阳高平钟生”、“金乡陈能”、“金乡韩光”、“薛公伯当”、“马初”、“金 初治”、“鲁柏元仲华”、“金山乡吴伯石”、“鲁中武”、“高都石”等。
3.拘谨类:这类作品字体较小,雕刻生疏,笔画拘谨或增笔或减笔,字间无顾盼。如“鲁国文阳张鱼石”、“薛颜别徐文”、“平陆孙少”、“鲁石工伯华”等。
4.飘逸类:这类作品似经过书丹,用笔精到,有波挑笔画,线条有张力,结体宽博,笔势开张,飘逸波笔尤其如此。与简牍中的作品较为相似。如:“须昌沐孙有大石十五头”、“伊意”、“无盐逢”、“孙 ”、“下邑”等。
另外题刻繁笔字中,出了个别简写字,与文字相同的作品相比,它们或取字的偏旁,或简单勾勒成字酷似今天的文字或字母。如“金乡马初”中的“乡”字简写成“阝”或“卩”,“富成曹文”中的“曹”字简写象“乙”,它们是否在当时民间通行不可得知,但对繁笔字尝试变革,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汉代书法从战国发展而来,西汉时期既存在着多种书体。《汉书、艺文志》曰汉初有六体;《说文、序》说有八体,实际上只有大篆、小篆、隶书三种不同的字体。目前考古资料表明,大篆在汉代已基本不用,小篆亦非秦时的风貌,用途也很少。隶书是汉代新兴使用的字体,它由战国古隶直接发展而来,在西汉初期完成对篆书体势改造后,其基本框架既已确立,后来随着笔画的丰富,隶书分为草书隶书、美术隶书、通俗隶书、典型隶书四大类型,其中汉代实用、现在常见的主要为通俗隶书和典型隶书两大类型。
汉任城王墓题刻四类作品,其中前三类皆为无波挑隶书,整体特点是笔画朴实、径直,用笔率意,结体或纵或横,依其自然,写法简捷、通俗,充满活泼之趣。是汉代民间较为实用的隶书。赖非先生把它们称之为通俗隶书,笔者十分赞成。因而这三类题刻作品,应属通俗隶书类型,而飘逸类作品,作者似受过一定的隶书书写基础训练,波挑、占画、结构均有章法可循。作品于洒脱中见稳健,艺术创作上有不少成功之处,应属典型隶书类型。但较汉碑之典型隶书有明显的差别。汉、碑隶书具有鲜明的波挑笔画,用笔婉转精致,笔意丰富,笔势飘逸,结体多取横势,法度森严,艺术性较强,是官方多使用的字体。该墓题刻这类作品不及汉碑,应属民间的作品。
题刻中通俗隶书与典型隶书的关系
上面我们对题记刻石隶书进行了分类,并与汉碑隶书进行了整体比较,那么两类隶书的关系怎样呢?目前考古资料为探讨这一问题提供了线索。
汉代隶书的发展,大体经过了萌发、发展、鼎盛三个阶段。战国中期到西汉初期为萌发时期。此时期通俗隶书是书坛上的主角,由篆向隶的转化,其基本骨架体势的改造是由它完成的,书写上变篆书的圆转为方折,化圆为方,变弧线为直线,简去多余的笔画,引进人材由长圆变为横方,如长沙马王堆帛书、江陵张山汉简。而典型隶书此时才刚萌发。
西汉武帝至东汉前期为隶书的发展时期。其特征主要表现在丰富笔画这一中心内容上,通俗隶书除个别字的笔画中保留篆意外,其基本笔画均是朴实、率意、径直、无波挑的,结体方正,自然活泼而无成法,如本地区的“五凤刻石”、“莱子侯刻石”、“金乡鱼山刻石”等。而此时典型隶书的波挑笔画却得到长足发展,笔画飘逸,线条舒展,体取横势,如居延汉简,武威仪礼简等。
东汉章帝至汉未为隶书的鼎盛时期。此阶段通俗隶书依然保持着前期的特点,但它们中的楷书因素日趋明显化,如定县北庄汉墓黄肠石题刻,该墓黄肠石题刻等。而典型隶书本阶段发展最快,用笔周到,波挑分明,笔画飘逸,结构严谨,呈典雅俊逸之美。如本地区的“乙瑛碑”、“孔宙碑”、“郑固碑”“武荣碑”等各具艺术特色。
汉任城王墓年代为东汉和帝时期,时间正处在隶书鼎盛时期的瓣段,黄肠石题刻充分表现出本时期有特点。定县北庄汉墓黄肠石题刻与该墓最为相似,均是东汉通俗隶书之典型作用。有时题刻地名人名完全相同,则属神奇的巧合。如“鲁柏仲”、“鲁田仲文”(图 ),其中前者是柏元、仲华二人名的省写,表明鲁国的三位工匠曾先后为两国王建墓。
综上所述,通俗隶书与典型隶书是同宗同祖,即由篆书发展而来。在萌发期,无波势笔画占有上风,武帝以后,隶书笔势改革转而笔画丰富,波磔笔画与日俱增,典型隶书便从通俗隶书中分化出来,而通俗隶书则一直保持着无波挑的作用发展下去。伴随着笔画的丰富,人们对文字实用性和艺术性追求的不同,二者又沿着各自的道路并行发展,形成了各自的书法艺术特色。在各自的发展过程中通谷隶书因书写便捷,广泛使用于民间大众之中,而典型隶书则因艺术美观被上层文人提倡使用。但是下层民众中这正是汉任城王墓题刻两类隶书共存而数量悬殊的原因所在。也有文人、典型隶书在民间并有一定使用。
题刻通俗隶书中的楷书因素
如前所述,典型隶书从通俗隶书中分化出来后,日趋丰实规整化,然而,这种被艺术化、典雅化的隶书,而用笔复杂,囿于成法,逐渐脱离民众,失去了大众化这条生命线,故日趋僵化,汉未至魏晋仅百余年的时间,缍被新书体所接替。相反,通俗隶书因用笔简捷被民众所实用,有着较强的生命力,它遵循自己的规律,在发展的同时,其内部正孕育滋长着一种新的书体----楷书的因素,并日趋明显化,汉任城王墓鼂刻充分证明这一点,通俗隶书中不少字含有楷书的因素,笔画带有楷书的特征。如“木”字旁写成类似长点的撇笔,入笔重收笔轻,无挑法,与楷书的写法接受,而典型隶书撇笔处入笔轻,至收笔处重按上挑;“长”字捺笔写成一长点笔,这在楷书的行书写法中常见,而典型隶书的写法有明显的燕尾挑笔;“东”字的撇笔收笔处为顺笔出锋,近似楷书的书法,而典型隶书则为回笔收锋。虽然说它们不是那么标准,但却已具楷书的笔画形态。这些代表着新力量新生命的因素,正是隶书向楷书转化的原动力,换言之楷书的序墓即将慢慢地揭开。
关于楷书的形成,文献记载众说纷纭。学术界曾就文物资料的发现展开过讨论,较为合理,权威的说法是“波折不甚明显,棱角突出,比隶书易写,又比章草规整的简牍书体(即通俗隶书),就是早期的楷书,魏碑由此发展而来”;“富有生命力的通俗隶书,才是楷书形成的主要基础。”从汉任城王墓题刻通俗隶书看,正是这样,不过,典型隶书对楷书也有一定的影响和促进作用,但楷书绝不是由典型隶书发展而来的。
出土玉器
萧王庄一号汉墓由墓道、耳室、前室、后室、回廊、封土等组成,为东汉早期大型砖石结构墓葬。虽早年被盗,但仍出土陶器、铜器、铁器、玉石器等文物近200件,其中在后室出土的三件玉器——玉觿、玉剑首、玉剑班,尤为珍贵,为国家一级文物,现珍藏于济宁市汉任城王墓管理所。
玉觿,长9.7厘米,最宽2.6厘米,厚0.4厘米。弧形扁角状,白玉质,两端呈褐色。通体光滑,两面雕琢纹饰,较宽的一端正面饰一螭虎,背面饰一凤鸟。螭尾回首,凤鸟张口,二者首、颈部透雕可供穿系,身、尾部浅浮雕成卷曲状,其上再饰以阴线纹。器身中部镂孔,正面边缘阴刻竹节状纹,尾部尖锐。
觿是古代解结的用具,用玉石或兽骨制成,形如锥。《礼记》:“子事父母,左佩小崩,右佩大觿。”注:“小觿解小结也。觿如锥,以象骨为之。”《说文》:“觿,佩角,锐端可以解结。”说明觿的功能是用来解绳的,其主要特征是一端呈尖角状。最早古人以兽骨或兽牙制作,带在身上,用于解结。以玉制觿,使之逐渐丧失了其原始功能,成为佩饰件之一。早在商代就有以玉制觿,考古发掘中已见实物,如安阳大司空村晚商墓(M114)出土的玉触即是,其形如刀削,柄部琢一牛首,耳、鼻、眼雕琢精细。西周玉觿造型简洁洗练,形似牙角状,有的弯曲成简单的圆锥形,有的则将顶端雕刻成兽、龙或人面,还有的直接以玉蚕或玉蝗为形。用料上有使用玛瑙制觿,如陕西省扶风县强家1号墓出土玛瑙觿。春秋、战国时期玉艄常成对出土,上均有圆穿或镂孔,造型相同,纹饰精美。觿身装饰有蚕纹、云雷纹、勾连纹、涡纹、卷云纹等,觿首作虎首或龙首。战国时期,一些觿的外缘还附有透雕的云纹,觿身多为细长的长角状或弯曲的龙体。
目前所见秦代玉觿,如山东芝罘与西安联志村所出玉觿,均无穿孔,为祭祀礼仪用玉。汉代玉觿,多有穿孔,已成为装饰之玉,可用于组玉佩中,亦可作单体佩饰。西汉玉桶较多,造型多变,有龙首、风首、兽首等,也有复杂的出廓玉觿,如铜山小龟山汉墓出土的玉勰,龙形身满饰勾连纹,龙脊上又透雕一组鸟兽纹,直达尖端附近,装饰感极强。东汉以后玉觿逐渐减少。
玉剑首,为圆形,直径4.35厘米,厚0.68厘米。白玉质,局部边缘呈褐色,通体光滑。正面雕琢花纹,中间部分凸起,其上和外沿浅浮雕刻卷云纹,并点缀星状纹,边缘起凸弦纹。背面中间有凹槽一周,两侧各一小孔与凹槽斜通,以供插系剑柄首之用。
古文献中,有不少关于剑首的记载。《庄子》卷八《则阳》第二十五:“夫吹管也,犹有嘀也;吹剑首者,映而已矣。”《礼记·少仪》第十七则有:“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运笏,泽剑首,还履。”两处所说剑首,显然是指剑柄首端物,这表明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已称这类饰物为剑首。此时的玉剑首已见实物,最早见于江苏六合县程桥春秋晚期墓中,玉剑首为长椭圆形柱体。战国时期玉剑饰出土较多,形制比较完备,包括剑首、剑格、剑琏、剑(王必)等。剑首一般作长方形或圆形,纹饰主要有涡纹、卷云纹、兽面纹等。
汉代玉具剑指四种玉剑饰具备的铜剑或铁剑。玉剑饰即剑首、剑琏、剑(王必)和剑格,但汉代也不是每把剑都具备四者而无缺,有的只有琏、(王必)是玉制的,而首、格为铜制。汉代玉剑首在考古发掘中多见实物,如广州南越王西汉墓、满城陵山刘胜墓、巨野红土山汉墓、扬州老虎墩东汉墓等均出土,其中南越王墓玉剑首浮雕双螭纹,造型生动活泼,是西汉玉器精品。汉代玉剑首形式中间或有孔或无孔,纹饰主要有卷云纹与螭虎纹,螭虎纹一般多高浮雕,卷云纹有单独装饰,也有与兽面纹结合在一起的。雕刻技法有平雕、圆雕、浮雕、透雕、线刻等,可谓多彩多姿,丰富生动。
汉代视玉剑犹如汉金银错把刀同等名贵,朝廷常把它赐给匈奴单于和大臣,这在《汉书》中多有记载,自晋代以后,“真剑亡而玉具也随之没矣”。
玉剑璐,呈梯形,长4.78厘米,宽4.6厘米,最厚1.45厘米。白玉质,宽端呈褐色,光泽度强。两面均浅浮刻纹饰,窄端中间刻双鸟纹,鸟首相对,尾巴上卷。器身至宽端满刻卷云纹,边缘有两道凸弦纹,窄端顶中心有插孔,两侧各一小孔与插孔斜通,以供剑鞘末端插系榫之用。横断面为橄榄形,适应于手握之功能。
玉剑璐在春秋晚期就已出现,如山西省太原市金胜村赵卿墓出土卧蚕纹剑(王必)。《诗经·小雅》:“鞴璋有班。”毛传:“(王必),下饰也。”说明先秦时期就流行装饰剑鞘,并明确说明(王必)为装饰剑鞘末端饰物,此时的剑(王必)大部分可能用铜制成。战国时铜剑剑体加长,到秦汉时铁剑逐渐替代铜剑,玉具剑十分盛行。汉代玉具剑是用首、(王必)、琏、格四种玉器装饰的铁剑或铜剑,这四种玉器即玉剑饰。玉(王必)装饰在剑鞘末端,一般呈不规则梯形。在考古发掘中玉剑(王必)多有发现,如广州西汉南越王墓、徐州西汉楚王墓、满城陵山一号墓、河南永城芒山僖山汉墓等都有出土。其中南越王墓玉剑(王必)圆雕熊虎嬉戏纹饰,最富艺术水平;僖山东汉墓出土的勾连云纹玉剑(王必),器形近似三角形刀尖状,汉玉中少见。汉代玉剑(王必)雕刻手法有圆雕、浮雕、透雕、线刻等,纹饰以鸟兽、云纹多见。
《周迁舆服杂事》:“汉仪诸臣带剑,至殿阶解剑,晋世始代以木,贵者犹用玉,贱者用蚌、金银、玳瑁为雕饰。”晋代之后,玉剑(王必)随着玉具剑的衰落而消失。
三件玉器皆选用和田白玉料,晶莹润泽,纹饰设计别致,构思巧妙。玉觿采用透雕、浅浮雕相结合的技法,将鸟兽形态表现得惟肖惟肖,再以镂空、线刻作衬托,生动活泼,玲珑剔透;玉剑首、玉剑(王必)为同一剑上饰物,做工规整,构图匀称,纹饰精细,雕琢细腻。尤其是剑(王必),器身两面纹饰相同,整体纹饰以云纹烘托双鸟,使双鸟置于云气中,栩栩如生,神采动人。它生动地体现了汉代玉工精湛的雕刻技艺水平,为东汉时期不可多得的文物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