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文物普查时,遗址已遭到严重破坏,被破坏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墓葬区,即“银子崖”。出土有完整陶器、石器、玉器等,普查组仅征集到其中的一部分遗物。此后,县博物馆又多次调查该遗址,采集大量标本。迄今,采集和征集的完整器物已达百余件,其它残损器物难以计数。
1987年、1989年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东队曾分别对该遗址进行过发掘,清理了3座龙山文化时期高等级的大型墓葬,出土了大量随葬品。
历年来的调查主要集中在的南区。从暴露出来的遗迹和采集到的标本看,该遗址是一处以龙山文化遗存为主,并兼有大汶口文化、岳石文化、商周时期和秦汉时期遗存的遗址,遗址时代延续时间长,面积大,内涵丰富。
其中大汶口文化遗物比较典型的有石斧,陶器,鼎足等3件;龙山文化遗物石器有铲,镰,刀,棒,镞,斧,凿等;岳石文化遗物有半月形石刀,器盖,残豆盘等10件;商代文化遗物较完整的有鬲,豆,簋等4件;西周文化遗物较完整的有罐,鬲豆等11件;东周文化遗物主要有陶鬲,盖等2件.
大汶口文化遗存主要位于遗址的东部,遗迹零星、遗物相对较少。龙山文化的遗迹、遗物内涵丰富,主要分布于遗址的南部和西部。采集到的陶器种类丰富,其中一部分出自墓葬。一般以磨光黑陶为主,制作精美,往往成套出现。其中,陶器中以蛋壳陶高柄杯和磨光黑陶罍为精美。玉器以冠形笄和人面纹笄特色,代表了龙山文化时期海岱地区琢玉工艺的高水平。
1979年12月定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88年定为山东省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