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位于泉城济南,始建于1985年,是目前山东省独立设置的职业院校中唯一一所艺术类职业学院。现已形成五年一贯制教育、三年制大专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办学格局。办学30多年来,学校坚持“党建引领办学,专家名师治校”的办学宗旨,秉承“艺术与科技融合,传承与创新并举”的办学理念,坚持“面向市场,立足岗位,强化技能”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生职业精神和职业能力的培养。
截至2023年,学校目前设有音乐舞蹈学院、创意设计学院、智慧空间设计学院、美术学院、数字传媒学院、航空学院、艺术教育学院、凯文新迈尔数字艺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9个二级学院、1个思政课教学部、1个公共课教学部,共计11个教学单位。
2023年,我校济阳校区获批济南市重点建设项目,新校区建设项目将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和数字经济赋能等一系列重大课题做好校区定位,努力建设一座“环境优美、校风优秀、条件优良、专业优质、成绩优异”的综合性文化艺术大学,为济南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023年开设27个专业,包括艺术设计类、广播影视类、机械设计制造类、计算机类、建筑设计类、农业类、表演艺术类、健康管理与促进类、文化服务类、公共服务类、航空运输类11个专业类别;文化艺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农林牧鱼大类、土木建筑大类、医药卫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交通运输大类10个专业大类。
办学底蕴深厚
学校创办多年来,在山东省书画学会的领导与支持下,凭借其丰富的社会艺术资源 和务实的办学态度,扎根齐鲁大地,传承传 统艺术、创意创新现代艺术,培养了大批文 化艺术专门人才。截至2021年,累计向社会 输送合格毕业生4万余名,社会影响力逐步提 升。1999年被列入山东省首批国家高等教育 学历文凭考试试点院校,2006年成为山东省 艺术类专业过程性考试院校。学校更是山东 省文化创意产业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山 东省虚拟现实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山东 艺术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 员单位,山东省“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工 程”选拔培养标准起草单位。
地理位置优越
学校主校区位于济南市天桥区历山北路黄台山南麓,南临小清河风景带,北望黄河,东靠华山湿地,西与黄台文化城为邻,环境优美,交通便利。黄台校区占地205亩,建筑面积10万余平方米,是目前济南市仅有的一所主校区在二环以内的职业院校,极大地方便了学校的外出实践教学。
设施条件完善
学校历来重视硬件条件建设,教学设备先进,教学设施齐全。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美术馆、专家工作室、美术画廊、形体训练厅、琴房等一应俱全。学校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各专业均配备了与专业设置相对应的实习实训室和专家工作室,如“虚拟现实(VR)工程实验平台”“服装工程实验平台”“工业设计实验平台”“媒体融合实验平台”“雕塑陶瓷实验平台”“融媒体中心”“装饰材料展训室”“版画雕刻室”“动漫实训室”,等等。
学历+若干证书”的多渠道成长成才渠道
为了给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才和发展途径,学校坚持育训并举、德技并修的育人理念,先后申请了“少儿硬笔书法技能证书”“空中乘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民航旅客地面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数字影像处理”“电子商务数据分析”等20余个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试点。2021年,当年毕业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达95%以上,有力地提高了学生的技术技能,拓宽了学生的就业创业领域。
第二实践课堂丰富多彩
学校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服务理念,为学生提供了优良的、立体化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支持第二课堂实践与第一课堂教学有机结合,支持学术型社团和专业实践社团建设。如篮球社、羽毛球社、乒乓球社、足球社、轮滑协会、大学生记者团、文学社、吉他协会、书画协会、摄影协会、演讲与口才协会、武术协会,等等。
教学成果显著
学校坚持“让艺术家的卓越成就得以传承,让艺术学子的人生梦想得以实现”的人才培养理念,实行导师责任制,学生按照“双向选择,自愿组合”的原则进入专家工作室学习、创作,实现了教学生产化和生产教学化的有机结合。近两年第7届全国青年美展、第12届和13届全国美展,山东省各类美术、书法、设计、声乐、舞蹈大赛等参展、获奖的我校师生倍增。
品牌建设卓著
学校一直践行“艺术与科技融合、传统与创新并举”的办学理念,以服务省市发展战略为依托,深入实施专业集团化办学,精心打造书画艺术、创新创意艺术设计、音乐舞蹈、数字媒体艺术、航空乘务5个专业群,同时与北京凯文教育集团等企业共建艺术产业学院,2022年均开始招生。
拓宽学生学历提升渠道
学校积极落实教育部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办学导向,开设了专升本特色创新培养班,与省内多家知名培训学校签订合作协议,全方位助力在校生直通本科高校,完成学生的升本梦;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动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同类课程置换、跨专业学分互认、重点课程突破等方法,确保提升渠道畅通;通过与国外高校合作,修业年限内学分互认,支持、鼓励学生到国外留学深造。
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
学校与各二级学院专门设置了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服务机构,通过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培训、推荐单位等举措全方位提升了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增强了学生创业本领。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高;毕业生创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5%以上,位居全省高校前列,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莘莘学子来我校学习。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际情况,本着依法办学、诚信招考的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4506
第七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北路黄台山庄109号(邮编:250033)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教学、招生、纪检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和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负责制定学校当年招生录取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办理与学校招生录取相关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专业设置及计划
第十一条 专业设置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24年我校共有13个艺术类专业和16个普通文理类三年制高职(专科)专业面向山东省和其他省份投放招生计划。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官方网站和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
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报考要求,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招考工作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工程,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兼顾“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一)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若生源地有省级相关专业统(联)考,专业成绩须达到2024年报考专业统(联)合格水平。若相关专业没有省级统(联)考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份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合格证。此外,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还应达到相应层次和专业类别的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50%+文化成绩×50%)。其他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三)山东省书法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我校书法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40%+文化成绩×60%)。其他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四)山东省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其他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五)山东省音乐、舞蹈、表(导)演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我校音乐、舞蹈、表(导)演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50%+文化成绩×50%)。其他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六)山东省非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按考生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
(七)山东省外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不与当地政策相违背的情况下,生源地有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我校按专业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再相同时,按照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科目顺序,按考生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其他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八)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高考总成绩为排名依据,从高到低按专业计划依次录取。当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科目顺序,按考生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其他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第十五条 我校所有专业录取时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我校所有专业对考生高考时的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入校后涉及外语教学的一律使用英语授课。
第十七条 我校录取结果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院正式公布的名册为准。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核,对艺术类专业考生组织专业复试,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或专业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组织新生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原籍。
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及助学政策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条件时,颁发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保留追究其刑事及民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省、市、学校有关规定或文件精神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9847675、85914917
传 真:0531-85914927
电子邮箱:sysdangzhengban@126.com
学校网址://www.sysy.com.cn
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531-89847676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践行开放办学、产业报国理念。为服务济南市“四个中心”建设和“十大千亿产业振兴计划”宏伟目标,学校先后与融创集团、山东文化传媒集团、苏州圆聚控股集团、泰国职业教育委员会、韩国艺苑艺术大学等国内外优质企业、团体、院校建立了重点专业建设伙伴关系,重点发展文化旅游、创意设计、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和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等科技艺术新兴专业。目前由我校虚拟现实工程实验中心和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合作研发的“虚拟现实心理疾病辅助诊疗系统”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质。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一)高职(专科)专业设置:
2022年,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我院共有二十五个三年制高职(专科)专业面向山东省和其它省份(山西、河北、安徽、甘肃、河南、陕西、重庆、四川、辽宁)投放招生计划: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园艺技术、艺术设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VR)、影视动画、工业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画艺术(国画或书法)、文物修复与保护、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时尚表演与传播、传播与策划、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播音与主持、家具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软件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空中乘务(各省投放计划请参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二)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设置:
2022年我校共设置2个招生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含装饰设计与工程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传播与策划、播音与主持、空中乘务、服装工艺与形象设计、三维动画设计、专业方向)和舞蹈表演专业(学前教育、空中乘务方向),学制五年。
(三)以上各专业培养方向及名称仅供区分所在班级专业核心课程,不写入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
1985年春,中国书画函授大学济南分校成立;
1991年,更名为“山东书画函授学院”;
1996年,更名为山东艺术设计专修学院;
1999年,被列入山东省首批国家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院校;
2006年,成为山东省艺术类专业过程性考试院校;
2011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设立山东省艺术设计学校与济南大学联合开设初中起点“三二连读”大专层次的普通学历教育,毕业可颁发济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2014年3月,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筹建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的批复》(鲁教计字〔2013〕11号),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成立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2020年,学校与泰安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泰安市岱岳区共建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泰安校区。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