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专业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河南大学创立于1912年,始名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首任校长为林伯襄先生,校园选建于河南贡院 旧址之上。后历经中州大学 、 国立开封中山大学 ( 又称国立第五中山大学 )、省立河南大学 等阶段 ,1942年升格为国立河南大学 。 1952年院系调整 ,部分院系或独立建校或并入兄弟高校,校本部更名为河南师范学院 。后又经开封师范学院 、河南师范大学 等阶段,1984年恢复河南大学 校名。 2008年10月,学校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17年9月,学校入选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2月,学校再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111年来,学校恪守“明德新民,止于至善”的校训,形成“团结、勤奋、严谨、朴实”的校风和以“百折不挠、自强不息”为核心的大学精神,培养70多万名各类人才,为教育振兴、科技创新、文化传承、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作出突出贡献。
截至2023年6月,河南大学是一所拥有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医、农、教育、艺术、交叉等13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有36个学院(教研部)、102个本科专业 、4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30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 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 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0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 82个本科专业进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 。 学校拥有郑州校区和开封明伦校区(近代建筑群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金明校区,总占地面积5500余亩。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近5万人、教职工4700余人,教师中有专兼职院士、学部委员25人,长江学者、国家杰青、“万人计划”等领军人才59人;拥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 ,1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2个国家重点社科研究平台 ,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5个教育部和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中心) ,以及一批国家级教育、研究、培训基地;办有河南大学出版社和9种学术期刊,馆藏文献信息资源总量近1300万册卷件;先后与38个国家和地区的193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河南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大学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各类专项(定向)招生、港澳台地区招生。
第二条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为河南大学(国标代码10475),目前有郑州龙子湖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明理路北段379号)、开封明伦校区(河南省开封市明伦街85号)和开封金明校区(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北段)。
第五条 河南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专业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深厚,是一所拥有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医、农、教育、艺术、交叉学科等13个学科门类的研究型、综合性大学。
第六条 河南大学以培养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为主。普通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2024级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招录培养的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后,由河南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书专业信息显示“濮阳工学院”字样。
2024级河南大学与开封大学联办招录培养的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后,由河南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书专业信息显示“与开封大学联办”字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河南大学设有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组,在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行招生委员会职能,督促、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八条 河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九条 河南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综合考虑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生源数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研究确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或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联招办)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我校招生章程、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其使用由我校招生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用于相同分数考生的录取、平行志愿的调节和生源质量的调控。
第十一条 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其他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或联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重要参考,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我校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非单列计划专业(不区分校区);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2.除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外,河南大学其他艺术类(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考生所在省份对应类别统一考试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各省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50%+文化成绩×50%,各省可能因为四舍五入顺序和精度造成结果偏差,最终以各省办法为准。
具体专业要求按照《河南大学202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3.河南大学河南戏剧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按照《河南大学戏剧艺术学院202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和《河南大学河南戏剧艺术学院2024年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各省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各省可能因为四舍五入顺序和精度造成结果偏差,最终以各省办法为准。
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照《河南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专项(定向)、港澳台学生招生录取原则
1.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班招生、内地高校支援新疆预科招生等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
2.学校继续招生培养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具体信息详见《河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豫教师〔2023〕299号)。
3.定向哈密地区计划招生执行国家教育部规定,录取考生必须与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4.港澳台学生按照联招办及学校相关招生简章的规定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九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规违纪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豫教财〔2007〕74号)文件,学校本科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按照以下收费标准执行(详见河南大学财务处网站)。
1.文史类4400或5060元/生·年,理工类5000或5750元/生·年,医学类5500或632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软件学院本科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
2.住宿费标准暂定:四人间有暖气1100元/生·年,四人间无暖气1000元/生·年,六人间有暖气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河南大学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逐步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为辅的多层次、一体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实现应助尽助,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成长成才。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年,河南大学奖学金2000元/人/年,河南大学单项奖学金300-1200元/人/年,以及其他各项社会捐赠奖学金1000-5000元/人/年。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河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为河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河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 0371—22196686
招生办电话:0371—22868221(兼传真)
招生办网址://zs.henu.edu.cn
电子信箱:hdzsb@henu.edu.cn
招生办官方微信:zsbhenu
招生办官方微博://weibo.com/hndxzsb
联系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明伦街85号 邮 编:475001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拥有棉花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作物逆境适应与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河南大别山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纳米杂化材料应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高效显示与照明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抗体药物开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3个,国家食用菌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4个,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研究院)11个,黄河文明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等2个国家重点社科研究平台。另建有国家教育部体育艺术师资培训培养基地、国家体育总局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基地等国家级教育、研究、培训基地。
校徽
1994年由学校工艺美术系青年教师肖红设计,该校徽图案为正圆形,外圈与内圆为蓝色,象征理想与广阔的发展前景;中间黑体英文字母与下方的创校年号为绿色,代表教育与勃勃生机;蓝底下的“河大”两字为由右至左的篆书体,给人以悠久的历史文化感;校名下方的水浪,象征位于黄河岸边、中原文化与文明发祥地的河南大学历史久远。
校训
明德新民 止于至善
河南大学在一百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以“明德,新民,止于至善”为校训。
“明德,新民,止于至善”取自《大学》开篇:“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这些话言简意赅地道出办大学的原则在于发扬光明的德性,革新民心,达到完善。“明明德”,意指彰明美德,就是告诫师生通过学习和实践培养优良品德。“亲民”又为“新民”,意为启迪百姓心智,使百姓弃旧图新,去恶从善,这就是将自己的美好道德推己及人,不断求取进步。对于“止于至善”,宋代硕儒朱熹在《大学章句》中解释说:“止者,必至于是而不牵之意;至善,则事理当然之极也。言明明德、新民,皆当止于至善之地而不迁。”也就是说,修身育人,都必须达到完美的境界而毫不动摇。
1936年,河南大学南大门建成后,学校就将校训用柳体金字镌刻在正门内侧的门楣之上,正中上额横书“止于至善”,左书“明德”,右书“新民”,八字校训耀眼夺目,发人深省,予河大学子以光大学术,恢宏文化的启示,一入校门便油然而生对国家、民族崇高无上的历史责任感。
校风
团结 勤奋 严谨 朴实
河南大学已培养了近60万名各类人才,在河大校友中,有院士、学部委员57人,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近150人。不少校友如侯镜如、袁宝华、王国权、赵毅敏、尹达、邓拓、白寿彝、杨廷宝、高济宇、姚雪垠、周而复、吴强、马可、赵九章、梁光烈等都成为蜚声中外的社会名家。
追根溯源
1902年,河南大学堂在河南开封的开营门创建。
1905年,河南师范学堂(后改为开封师专)在开封前营门成立。
1907年,河南法政学堂(后改为河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在开封三圣庙街成立。
创立初期
1912年,以林伯襄先生为代表的仁人志士在古城开封清代贡院旧址创办了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后改为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
1923年3月,在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基础上,改建中州大学。
1927年6月,将河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河南省立农业专门学校并入中州大学,改建国立开封中山大学(国立第五中山大学)。
1930年8月,学校更名为省立河南大学,正式命名为河南大学。
抗战时期
1938年,河南大学畜牧系与西北农专、西北联大农学院组建国立西北农学院。
1942年,省立河南大学改为国立河南大学。
1946年8月,河南大学成立工学院,后黄河水利工程专科学校并入。
1948年6月,开封战役胜利,国立河南大学教授嵇文甫、王毅斋、李俊甫等师生奔赴中共中央中原局所在地宝丰县。
1948年8月,中原大学正式成立。
院系调整
1949年,河南省人民政府以中原大学医学院、教育系师训班和河南行政学院基础,重组河南大学。
1953年8月6日,教育部和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决定河南大学与平原师范学院合并,统称为河南师范学院,在开封、新乡两地办学,分称一院、二院。
1956年11月,河南师范学院一院改称开封师范学院,二院改称新乡师范学院(今河南师范大学)。
1959年,开封师范专科学校并入开封师范学院。
1962年7月,河南艺术学院并入,建立艺术系,河南体育学院并入体育系;郑州大学地理系并入地理系。
1975年,开封师院创办信阳分院,1978年独立为信阳师范学院。
1979年,学校更名为河南师范大学,增设教育系。
1984年,恢复河南大学校名 。
振兴发展
2000年7月,开封医专、开封师专并入成立新的河南大学。同年,河南大学成为教育部确定建立“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的12所高校之一。
2002年,入选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2006年,入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08年10月1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签订省部共建河南大学协议,河南大学正式进入省部共建大学行列。
2011年5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2年9月25日,河南省省委、省政府把河南大学作为河南省重点建设高校。
2016年9月,河南大学获批国家“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0月,入选国家支持高校创建的首批16个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基地之一。
2017年9月,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2018年11月,教育部公布第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单,河南大学入选。
2022年2月,入选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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