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学院前身为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创建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实施普通本科学历教育为主的高等学校,2016年5月正式转设更名为安阳学院。2021年4月安阳学院原阳校区获批成立。目前,安阳学院共有安阳中华路校区、原阳校区两个校区。
办学条件
学校各类建筑分布合理,教学区、行政区、生活区、运动区、休闲区错落有致。校内绿树成荫、四季花开,湖面碧波涟漪,黑天鹅在湖中嬉戏,金孔雀、梅花鹿在小岛上悠然漫步,上千只和平鸽自由飞翔,令人心旷神怡,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教学设施齐全,教学仪器设备完善。馆藏文献丰富,包括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多种报刊及中外文数据库。学校餐厅获“河南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荣誉称号,学生宿舍实行标准公寓化管理,宿舍均配备冷暖空调、热水器、独立卫生间、淋浴间。服务设施完善,建有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足球场、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各类体育文艺设施,能满足学生文体活动的需要。
学校现设有“十三院两部”,安阳校区设有航空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财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职业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体育教学部、公共艺术教学部。成立了甲骨文艺术研究中心、红旗渠精神研究中心、非遗艺术文化研究所、应用数学研究所等17个科研机构。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坚持“以文、理为基础,经、法、工、管、艺、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定位,设有44个本科专业,37个专科专业,3个双学士学位专业,17个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业,23个五年一贯制大专和14个中专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和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2021年11月,学校再次获批河南省教育厅2021-2023年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安阳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安阳学院,国标代码:13504。
第四条 办学地址:我校有安阳、原阳两个校区。
安阳校区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南段599号。
原阳校区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人民路西段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 联系方式:0372-2176666 2178888 2171999
第八条 学校网址://www.ayxy.edu.cn/
第九条 电子邮箱:ayxyzsb@163.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安阳学院成立2024年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贯彻国家招生考试政策,推进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监督学校招生活动,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做好招生委员会日常运行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严格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规模,依据学校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分省生源情况、生源结构、生源质量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我校2024年分省、分专业计划。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招生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招生工作规定,我校预留计划的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校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校录取工作在省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英语和商务英语本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除此之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实施外语教学统一用英语。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根据高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同意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名录取。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征集志愿。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专业均实行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即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的公式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按照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排名录取。
2.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并执行当批次录取规则。
3.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规定执行。
4.录取所在省份有明确规定的,执行该省政策。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依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我校2024年具体收费标准为:普通本科文科15000元/生/学年,普通本科理科16000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18000元/生/学年,普通专科145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科1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六人间1500元/生/学年,八人间1400元/生/学年。
第七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具有安阳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达到专业毕业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安阳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 奖励与资助
第二十条 学校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目标,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特殊困难补助、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资助措施。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6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3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300元/生/年三档。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服兵役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60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安阳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3年3月,始终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以质量工程建设为主线,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会计学、汉语国际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机械电子工程、环境设计、英语、物流管理等7个专业入选河南省民办高校品牌专业,财务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音乐学、工程管理、美术学、法学等6个专业入选河南省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机电与信息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被评选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被评为河南省重点学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美术学2个专业获批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际市场营销、英语国家概况、计算机网络3门课程被评为河南省本科高校课程思政样板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普通话口语、高等数学、英语国家概况、综合英语(一)、供应链管理、歌曲分析与写作7门课程被评为河南省一流本科课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高级英语、财务共享3门课程被评为河南省本科教育线上教学优秀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综合英语、供应链管理、歌曲分析与写作、运输管理、家具设计、学前心理学8门课程被评为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基础英语教研室、数学与应用数学教研室、环境设计教研室、高级英语教研室4个教研室获批河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物流管理专业获批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景观规划与环境设计表达虚拟仿真实验--以殷墟遗址公园景观规划为例”获批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并被列为重点项目。周易文化大数据云平台实验室、机电系统控制重点实验室、汽车电控实验室3个实验室获批安阳市重点实验室。学校积极实施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共计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376篇,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共计2069项,获得各类科研成果奖197项,出版专著教材共201部,获批国家专利48项。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知行合一、特色立校、内涵强校”的办学理念,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校企合作为平台,主动适应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立足豫北,面向河南,辐射全国,主动开辟新境界,产教融合、搭建平台,走出了一条特色发展的人才培养之路。学校先后与安阳市教育局、安阳市房地产业商会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与中国文字博物馆、北京润信事务所、安阳万达嘉华酒店、安阳嘉禾机械、邯郸方特等100多家单位开展深度校企合作,服务地方经济能力稳步提升,用人单位满意度达95%以上。同时,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大讲堂、创新创业大赛等一系列活动助推学生创新创业。
近年来,学校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先后荣获“河南省民办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先进办学单位”“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省平安校园”“河南省首届‘金烛奖’高质量就业示范高校”“教育行业领军品牌”“改革开放40周年河南优秀民办高校”“社会科学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民办教育行业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民办教育行业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民办教育行业特色办学先进单位”“中原综合实力民办高校”“中原教育行业优秀本科院校”“中原民办教育就业竞争力品牌”等荣誉称号。
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设立。
2016年1月26日,进入教育部拟批准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名单。
2016年4月21日,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转设并更名为安阳学院。
2016年5月16日,在安阳市党政综合楼会议室举行发展战略研讨会暨揭牌仪式,标志着安阳学院正式揭牌。
2019年7月,学校获批河南省教育厅2019-2021年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