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
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长治湿地公园位于长治市主城区西北3公里处,与新区相邻,东依长北干线、西接屯留县境内绛河下游长太高速,南至长晋高速下秦村,北达漳泽湖大坝,管理面积达4586公顷。
自然资源
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具有湿润气候、净化环境、过虑水质等多种功能,这里已查明有高等植物52科217种,鸟类16目40科162种、浮游动、植物7组83种,主要水生动物5纲25种、还有近万亩芦苇、菖蒲、草荡和上千亩湿地防护林,是三晋大地独一无二的城市湿地、也是全省乃至华北地区湖泊、河流湿地的典型代表,属全国保护最完好的原生态、天然沼泽湿地之一。
湿地规划
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于2008年3月正式启动,由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承担设计任务。历经10余次研讨、修改,于2009年3月原则通过建设部专家评审。此后,经进一步修改,于2009年12月通过建设部专家最终审查。2010年12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5月,市政府正式下文批复。
规划目的
全面加强城市湿地保护,维护城市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征和基本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湿地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和休闲游乐等方面所具有的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有效地遏制城市建设中对湿地的不合理利用现象,保证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规划范围
依据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续性、规划的可实施性及前瞻性等原则,将长治国家城市公园划分为三个范围:
1、规划控制范围:包括漳泽湖、绛河、漳河及其周边区域,面积约为58.72平方公里。
2、重点控制范围:包括漳泽水库及其周边区域,面积约80平方公里。
3、流域控制范围:包括浊漳河南源流域,面积约3477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
2010年至2020年
功能分区
分为重点保护区、湿地展示区、游览活动区、管理服务区。
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维护区域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人居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长治市制定了《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于2008年6月26日长治市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通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