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书的起源、历史,研究依据十分有限。与女书有关的文献记载,迄今所能见到的确切文字,最早仅仅是民国二十年(1931年)七月,和济印刷公司刊印的《湖南各县调查笔记》上册“花山条”一则:“(永明县)花山,在层山岭之麓。石玲珑若花然。相传唐时,谭姓姊妹,学佛修真,入山采药,相与坐化于此,土人于山颠立□祀之(原注:今称花山庙)。石既罗列有致,加崇林美荫,磴道缘石罅以出,升降忘劳。每岁五月,各乡妇女焚香膜拜,持歌扇同声高唱,以追悼之。其歌扇所书蝇头细字,似蒙古文。全县男子能识此种字者,余未之见。”此书是当时湖南为自治,全省普查,各县调查员收集本地情况撰写汇集而成。
从女书作品内容上看,记载时代最早的事件有唐末黄巢起义、宋代《胡玉秀探亲书》、明末清初《永历皇帝过永明》,以及清乾隆、道光、咸丰等时期的事。
妇女有唱歌堂的习惯,常常聚在一起,一边做女红,一边唱读、传授女书、汉字对译 女书。妇女们唱习女书的活动被称作“读纸”“读扇”“读帕”,并形成一种别具特色的女书文化。
江永女书是至今发现世界上惟一存在的性别文字——妇女专用文字,它的发展、传承及以其为符号承载的文化信息构成了女书习俗。
女书文字呈长菱形,笔画纤细均匀,似蚊似蚁,民间叫它作长脚蚊字或蚂蚁字,因其专为妇女所用,学术界便将其称为“女书”。江永女书是一种古老文字,已为专家学者们所共识,但因女书没有古代文物,又未载于史志,故不能确定其起源时间。
女书具有特殊的社会功能。女书作品一般为七言诗体唱本。书写在精制布面手写本(婚嫁礼物)、扇面、布帕、纸片上,分别叫做“三朝书”、“歌扇”、“帕书”、“纸文”。有的绣在帕子上,叫“绣字”。
女书作品主要内容有贺三朝书(新婚第三天的馈赠贺诗)与婚嫁歌、结交老同(老同,同年龄的女友)姊妹情书、自传诉苦歌、纪事叙事歌、祭祀祈神歌、往来书信、翻译改写传统汉文故事、耍歌民谣等。女书作品以诉苦为主,是一种自娱自乐的苦情文学 。
寡妇诉苦、姊妹结交等。这类作品代表女书本体自身文化,具有一定封闭性。
哭嫁、叙事、耍歌、民谣、祭祀等。这类作品属于区域共享文化,具有相对开放性。
翻译改写的作品,是一种再创作。这是社会传统文化移植,具有大文化流通性。其主要作品有贺三朝书(新婚第三天的馈赠贺诗)与婚嫁歌、结交老同(老同,同年龄的女友)书、自传诉苦歌、纪事叙事歌、祭祀祈神歌、往来书信、翻译改写传统汉文故事、耍歌民谣等。
女书在当地传习有几种情况:一是家传式。家庭内长辈女性教晚辈女孩。二是私塾式。花钱向水平较高的专职妇女学习女书。三是歌堂式。妇女在读纸、读扇中互教互学。四是自学式。利用赠送得来的或买来、借来的女书,照样抄写自学。因为当地妇女几乎人人会唱女书歌,自学起来比较容易。
女书载体形式主要有:纸质布面手抄本、纸片、扇面、布帕、花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