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湖南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设立国家级重点学科的高校,也是全国首批招收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的中医药院校。截至2023年,学校现有含浦、东塘两大校区,占地面积1018亩。下设19个学院,1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所直属附属医院,1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34年的湖南国医专科学校,1957年成立湖南中医药研究所,1960年设立本科院校——湖南中医学院,1965年省中医药研究所整体并入,1972年重新分出恢复原建制,1979年成为全国首批取得中医类研究生学历教育资格的院校,1990年原湖南科技大学成建制并入湖南中医学院,1994年成为全国首批招收外国留学生的中医药院校。2002年与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合并(2022年省中医药研究院恢复独立建制),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中医药大学,2012年进入湖南省一本招生序列,2018年入选湖南省高等学校“国内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学校入选湖南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戴爱国,校长易刚强。
学校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彰显担当,落实省委指示,开出2个中药预防处方,向全省发放640余万份,派出47名专家下沉14个市州指导疫情救治工作,派出153名医护人员驰援湖北,抗疫工作获国家级、省级集体奖励5项、个人奖励25项。
面向未来,湖南中医药大学将始终秉承“文明、求实、继承、创新”的校训精神,坚持“质量办学、特色办学、开放办学”的理念,遵循现代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深化综合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努力建设同类一流、国际知名、中医药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坚持特色办学理念,中医药学科特色全面提升。截至2023年,现有31个本科专业,涵盖医、理、工、管、文、教等6大学科门类。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2018年,中医学入选“国内一流建设学科”,中西医结合、药学入选“国内一流培育学科”;2022年,中医学入选湖南省“十四五”世界一流培育学科,药学、中西医结合学科入选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2021年,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构建了国家、部省、校级三级重点学科体系,建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3个,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个,湖南省重点学科8个,校级重点学科20个。国务院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我校中药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学均有所提升。中医诊断学继续保持在全国中医药院校中的领先地位,中医内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药学等重点学科中医药特色鲜明,国内地位稳步提升。
学校坚持质量办学理念,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截至2023年,现有学生共计27149人(含全日制本科生23328人,研究生3513人,留学生308人)。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级及省级特色专业11个,国家级及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国家级及省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7门,省级一流课程118门;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5个。建有国家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6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6个,省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6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7个。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
办学地点:含浦校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41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湖南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全国首批设立国家级重点学科的中医药院校,湖南省高等学校“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高校,现开设31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支援新疆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南疆单列计划和内地新疆高中班计划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未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未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学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详细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信息表见附件。具体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志愿,凡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 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性别,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护理学专业根据用人单位往年招聘要求,建议男生身高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对非应届考生录取无附加要求。
第十五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高考招生体检表记载的信息为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校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做如下补充说明: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2、色盲、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拔尖班、5加4一体化)、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应用心理学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色盲、色弱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疗保险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4、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相关疾病,慎报医药类专业;
5、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建议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慎报医学类专业。
学校不予录取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七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照专业计划实施录取。录取时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如与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不符,则按生源所在省份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学校根据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的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第一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再依次进行后续志愿的录取。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第十九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学校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内蒙古考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校认可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含全国性高考加分、地方性高考加分)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允许新生入校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傅敏铨·唐木林”励志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奖学金、张学勇励志奖学金、“耀实通元”奖学金、“格尔智慧”奖学金、“筑梦基金”奖学金、“新云医工”奖学金等,奖励金额范围为1500~12000元不等。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筑梦基金”助学金、郭佳爱心助学金、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益津汇专项基金爱心助学金、爱心基金、爱心人士“一对一”助学项目等,资助金额范围分别为500~6000元不等。湖南省已在各市州县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入学前到户口所在地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学校由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生的奖、助、贷、补、缓和退役士兵复学学费资助、征兵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各类各层级的资助工作。
第二十三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中医药大学。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
邮政编码:410208
招生咨询电话:0731-85381117/85381101/88458220/88459598
招生咨询邮箱:hnzydzs@hnucm.edu.cn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zhaosheng.hnucm.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8458952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附: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生专业信息表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专业代码 |
学制 |
学费(元/学年) |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选科要求 |
非改革省份的文理科要求 |
备注 |
1. |
中医学院 |
中医学(“5+3”一体化) |
100501 |
5+3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文理兼招 |
卓越1班,“5+3”一体化 |
2. |
中医学 |
100501 |
5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文理兼招 |
|
|
3. |
中医养生学 |
100511 |
5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文理兼招 |
|
|
4. |
第一中医临床学院 |
中医学(“5+3”一体化) |
100501 |
5+3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文理兼招 |
卓越儿科班,“5+3”一体化 |
5. |
中医儿科学 |
100512 |
5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文理兼招 |
|
|
6. |
中医骨伤科学 |
100513 |
5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文理兼招 |
|
|
7. |
眼视光医学 |
100204 |
5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理科 |
|
|
8. |
针灸推拿与康复学院 |
中医学(“5+3”一体化) |
100501 |
5+3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文理兼招 |
卓越3班,“5+3”一体化 |
9. |
针灸推拿学 |
100502 |
5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文理兼招 |
|
|
10. |
中医康复学 |
100510 |
5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文理兼招 |
|
|
11. |
康复治疗学 |
101005 |
4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理科 |
|
|
12. |
运动康复 |
040206 |
4 |
5900 |
物理1门科目必须选考 |
理科 |
|
|
13.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中西医临床医学(拔尖班、5加4一体化) |
100601 |
5+4 |
待定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 |
拔尖班、5加4一体化; 只在湖南招生 |
14. |
中医学(“5+3”一体化) |
100501 |
5+3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文理兼招 |
卓越2班,“5+3”一体化 |
|
15.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100601 |
5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文理兼招 |
|
|
16. |
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100201 |
5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理科 |
|
17. |
医学影像学 |
100203 |
5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理科 |
|
|
18. |
医学检验技术 |
101001 |
4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理科 |
|
|
19. |
口腔医学院 |
口腔医学 |
100301 |
5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理科 |
|
20. |
护理学院 |
护理学 |
101101 |
4 |
7500 |
化学1门科目必须选考 |
文理兼招 |
|
21. |
药学院 |
中药学 |
100801 |
4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理科 |
|
22. |
药学 |
100701 |
4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理科 |
|
|
23. |
药物制剂 |
100702 |
4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理科 |
|
|
24. |
中药资源与开发 |
100802 |
4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理科 |
|
|
25. |
制药工程 |
081302 |
4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理科 |
|
|
26.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082701 |
4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理科 |
|
|
27. |
生物工程 |
083001 |
4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理科 |
|
|
28.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0901 |
4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理科 |
|
29. |
医学信息工程 |
080711 |
4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理科 |
|
|
30.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20102 |
4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理科 |
|
|
31.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071102 |
4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
32. |
市场营销 |
120202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
|
33. |
公共事业管理 |
120401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
|
34. |
医疗保险 |
120413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
|
35.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050201 |
4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
36. |
商务英语 |
050262 |
4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
注:1.学校在各省具体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2.学校按照相关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如收费标准有更新,以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学校坚持科技强校战略,社会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十三五”以来,新建科研大楼、实验动物中心,新增科研实验室2.40万平米;建有个体化诊疗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药粉体关键技术及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湖南省芙蓉实验室中医药精准医学研究部等各级科研平台82个。立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700余项,获批科研经费约3.3亿元,实现科技部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区域联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大项目的突破;获专利授权613项及各级各类科研奖励235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省科技成果奖一等奖等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54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一等奖9项)。自主研发的柴金解郁安神片,是学校作为注册申报单位首个获批的临床试验中药创新药,并顺利实现技术转让。高水平论文发表呈持续走高趋势。2020年以来,SCI论文数量增长2倍以上。“银黄清肺胶囊”成为首个在巴基斯坦完成临床注册的中成药。Atta院士中国唯一的院士工作站——“一带一路”传统医药院士工作站落户我校;成立刘良院士工作站,助推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英文期刊《数字中医药(英文)》(Digital Chinese Medicine,简称DCM)是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第一个获批“中国科技期刊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项目”支撑的高起点新刊,已正式被Scopus数据库收录。
截至2023年,学校牵头成立了湖南中医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先后与省内各地市签订产学研战略合作协议,开发中药新药70余个,科技成果转让63项,科技开发和新药转让费达1.45亿元,直属附属医院院内制剂157个,近三年销售额达3.3亿余元。古汉养生精、乙肝宁颗粒剂、肝复乐片、驴胶补血颗粒、妇科千金片、四磨汤、代温灸膏、天麻首乌片、益龄精、虎耳草素片、心泰片等中药新药和中华皇欢液、神农茶、生力神功口服液等保健品等均由校(院)研制或参与研发,成为启迪古汉、九芝堂、千金药业、汉森制药、正清制药、湘潭飞鸽制药等省内外中药生产企业的拳头产品或知名品牌,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累积产值超过200亿元。其中,“正清风痛宁缓释片”为我国第一个中药缓释制剂;“胰宁注射液”填补中药注射剂治疗急性胰腺炎的空白;肝复乐片是国内第一个抗癌Ⅱ类中药新药;安君宁是国内第一个戒毒中药;蜂蜡素胶囊是我省第一个中药Ⅱ类新药;“中药超微粉体关键技术的研究及产业化”项目研究成果在湖南省各大中医院推广应用,获湖南专利奖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截至2023年,现有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3所。直属附属医院医疗设施先进,临床科室齐全,知名专家众多。第一附属医院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设单位,2022年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储备库、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国家首批新药(中药)临床试验机构,妇科、眼科、针灸科3个专科入选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建设项目。第二附属医院是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药物临床研究试验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国家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中医药特色骨伤救治能力建设基地,肛肠科、骨伤科、皮肤科3个专科入选湖南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建设项目。直属附属医院共建设有1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理念,对外交流合作水平全面提升。现有国际学生313名,学生遍布世界25个国家和地区。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拓展,欧盟框架计划中国健康领域国内首个联络点成功落户我校,以此为依托建设了“中-卢(卢森堡)中医药合作研究中心”;与巴基斯坦卡拉奇大学联合成立“中-巴民族医药研究中心”;与马来西亚林肯大学开展了全省首个境外本科合作办学项目;与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20余所大学建立了长期合作交流关系;在卢森堡、俄罗斯、津巴布韦开设国际中医医疗中心,在迪拜建立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迪拜分院。成功获批2017、2018、2019年度汉办巡演项目,赴芬兰、爱沙尼亚、挪威、纳米比亚、尼日利亚、利比里亚、菲律宾、马来西亚八国开展巡演活动。先后荣获“全国重点对港教育交流项目高校”、“国家重点对台交流项目高校”称号。
截至2023年,近五年来,学生先后获国家级、省级奖励300余项,其中包括全国中医临床能力大赛团体一等奖、全国中西医结合大学生临床能力大赛团体一等奖、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一等奖、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金奖、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全国中医院校“远志杯”作品竞赛一等奖等。学校培养了15万余名以发展中医药事业为主体的精英人才,校友遍布海内外。
1933年冬,湖南中医药界名流吴汉仙、张牧庵、易南坡、刘岳仑、佘华龛、王纾青、郑守谦、郭厚坤等人发起创建湖南国医专科学校。
1934年春,正式成立湖南国医专科学校。
1952年冬,湖南省卫生厅委派唐构宇等筹建湖南省中医进修学校。
1953年11月,经中南行政委员会卫生局和中央卫生部批准,湖南省中医进修学校成立。
1958年底,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在湖南省中医进修学校的基础上创办湖南中医学院。
1959年8月,在湖南省中医进修学校的基础上成立了湖南省中医专科学校。
1960年6月,在崔洪源、谭日强等人的筹建下,湖南省中医进修学校扩建为湖南中医学院。
1960年11月1日,湖南中医学院成立,并确定这一天为校庆日。
1965年,省中医药研究所整体并入。
1979年,湖南中医学院取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中医高等学府。
1990年,原湖南科技大学(今湖南女子学院南校区)并入湖南中医学院。
1994年,成为全国首批招收外国留学生的中医药院校。
2002年,湖南中医学院与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合并,实行校院合一的管理体制。
2006年2月17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湖南中医药大学。
2015年,入选“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
2018年,入选湖南省高等学校“国内一流建设高校”。
2022年,学校入选湖南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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