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位于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国家首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A档学校、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楚怡”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湖南省实习管理强校、湖南省职业院校文化建设强校、湖南省机器人与智能装备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湖南省绿色校园和节水型高校、长沙市机器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单位。
近年来,学校聚焦内涵提升,提升办学质量,重点培养智能制造产业链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服务行业发展的能力明显提升,建成了“智能+ ”专业特色发展的样本,成为精准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典范,双师教师队伍素质精良,培养了一大批新时代创客工匠,办学优势明显,特色鲜明,广受社会赞誉。《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红网》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对学校办学成果报道千余次。
截至2023年,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经济贸易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智造创客学院等九个二级学院(教学部)。开设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等36个全日制专科专业。
“智能+”专业特色发展的样本。截至2023年,学校办学紧跟装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推动专业向“智能+”转型和升级,发挥专业集聚效应,70%的专业聚焦于装备制造,形成了智能制造、智能控制、智能汽车技术三大重点建设专业群,均立项为湖南省一流特色专业群。立项湖南省“楚怡”双高校A档建设单位和三个高水平专业群,智能控制技术专业立项“楚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2个专业为教育部遴选的全国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点。牵头制定了全国高职院校电梯工程技术专业的教学标准。“十三五”期间,建设省级精品课程21门,省级优秀教材5本,入选国家规划教材3本,联建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 1 个。2021年获评全国优秀教材1本。2022年,3门课程被认定为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3033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A档学校、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秉持“明德崇技,自强不息”的校训,弘扬“团结、勤奋、求是、创新”的校风和“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机电精神,坚持植根装备制造产业,紧紧依托长沙经开区等产业园区,主动服务湖南“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大力培育适应新时代需要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体育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
第十条 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湖北、安徽、海南、四川、贵州、云南、内蒙古、新疆、广西等10省(自治区)招生,具体以各省(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实际情况,在保持招生规模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明确后,以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具体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25个,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在各省(自治区)的招生专业,以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在二级 学院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年) |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选科要求 |
非改革省份的文理科要求 |
1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机械工程 学院 |
三年 |
5060 |
不限 |
不限 |
2 |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 |
三年 |
4600 |
不限 |
不限 |
|
3 |
智能焊接技术 |
三年 |
5060 |
不限 |
不限 |
|
4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三年 |
4600 |
不限 |
不限 |
|
5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三年 |
4600 |
不限 |
不限 |
|
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电气工程 学院 |
三年 |
5060 |
不限 |
不限 |
7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5060 |
不限 |
不限 |
|
8 |
电梯工程技术 |
三年 |
4600 |
不限 |
不限 |
|
9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5060 |
不限 |
不限 |
|
10 |
智能控制技术 |
三年 |
4600 |
不限 |
不限 |
|
11 |
汽车电子技术 |
汽车工程 学院 |
三年 |
4600 |
不限 |
不限 |
1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年 |
4600 |
不限 |
不限 |
|
13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4600 |
不限 |
不限 |
|
14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三年 |
4600 |
不限 |
不限 |
|
15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信息工程 学院 |
三年 |
7800 |
不限 |
不限 |
16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4600 |
不限 |
不限 |
|
17 |
应用电子技术 |
三年 |
5060 |
不限 |
不限 |
|
18 |
软件技术 |
三年 |
7800 |
不限 |
不限 |
|
1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4600 |
不限 |
不限 |
|
20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美术类) |
三年 |
7500 |
不限 |
不限 |
|
21 |
产品艺术设计 (美术类) |
三年 |
7500 |
不限 |
不限 |
|
22 |
大数据与会计 |
经济贸易 学院 |
三年 |
3500 |
不限 |
不限 |
23 |
市场营销 |
三年 |
3500 |
不限 |
不限 |
|
24 |
电子商务 |
三年 |
3500 |
不限 |
不限 |
|
2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三年 |
3500 |
不限 |
不限 |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考试语种不限,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录取至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要达到该科总分的50%及以上。
第十六条 学校各类别、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和产品艺术设计专业为艺术类专业,招收普通类、职高对口类考生,欢迎有美术基础的考生报考。
第十八条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和市场营销专业同时招收普通类、职高对口类和体育类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学校录取时在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设置投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相应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录取规则按生源省(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选考科目不限。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平行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进档考生:
1. 湖南省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分档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2.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 其他省份(自治区)原则上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分档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第二十二条 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顺序录取,考生位次根据所在省位次排序规则产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体育类考生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总分投档,录取规则与普通类考生一致。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报考考生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报到入学一学期内不能转专业,需要转专业的按照《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构建了完善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经本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品学兼优学生、退役士兵等经过评议可获得如下项目资助:
资助类别 |
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学年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学年 |
|
国家助学金 |
2200-4400元/学年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最高16000元/学年 |
|
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学费减免 |
学分学费+专业学费/学年 |
|
退役士兵入学、复学助学金 |
3300元/学年 |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详情见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手册) |
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学年 |
|
校内资助 |
综合奖学金 |
300元-1000元/学年 |
崇技奖学金 |
1000元-10000元/学年 |
|
单项奖学金 |
300元-4000元/学年 |
|
校内学费减免(学分学费+专业学费) |
学费的半额或全额 |
|
校内勤工助学 |
12元/小时 |
|
特殊困难补助 |
1000元-5000元 |
|
新生绿色通道 |
申请学费缓交、审核助学贷款等 |
|
企业资助 |
企业奖助学金 |
1000元/年-4000元/年 |
第二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国际学生的招生另行规定。其解释权属于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三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
邮政编码:410151
招生咨询QQ:733036402、417175397
招生咨询电话:0731-84099000、84099018
招生咨询邮箱:77398236@qq.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zs.hnjdzy.net
监督投诉电话:0731-84023722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精准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典范。学校坚持“当地离不开”的办学追求,把学校建在开发区里,把专业建在产业链上,80%的校企合作企业、60%的顶岗实习岗位、40%的毕业生就业均在经开区,是经开区内最大的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形成了与经开区“同呼吸、共奋斗、齐发展”的办学格局,连续七年被授予“校企合作优秀院校”。与知名企业在校内合作共建了山河智能产业学院、汇博机器人产业学院、三菱电梯产业学院、中汽智能产业学院、华为云人工智能产业学院、用友新道产业学院,建有捷豹路虎(中国)长沙培训中心、工业机器人应用技术中心等生产性实训基地。立项湖南省“楚怡”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国家专精特新产业学院、现场工程师专项人才培养计划。湖南省教育厅主办的《湖南教育快讯》专题介绍了学校服务园区育人经验,打造了中部地区高职院校精准服务园区发展的典范。
新时代创客工匠培养的高地。学校把创客教育作为教学改革的突破口,高标准建设创客校园,建有智造创客学院和创业大厦等创新创业平台,牵头成立了湖南省高职创客教育专业委员会。系统开发创客课程,推行“以做为主”的创客教学改革,形成了创客型工匠“六创共振”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十三五”期间,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 4 项、二等奖 10 项、三等奖 10 项,在省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 28 项、二等奖 71 项、三等奖 97 项。2021年获湖南省学生技能竞赛一等奖17项、二等奖31项、三等奖36项,获团队一等奖;获国家技能竞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学校获评《2021年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学生发展指数全国百所优秀院校。2022年获一等奖17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30项,获团体一等奖;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2项、三等奖3项。近年来,学生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131项,参加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获奖298项,其中国赛一等奖8项,位居湖南省前列。立项为国家级众创空间、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奖励基地。创客型工匠人才培养模式获湖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国家一等奖。涌现了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晏斌、入职半年即获得上海大众集团职工技能竞赛“维修电工第一名”的焦喜春、在广汽三菱被誉为“机器人的老中医”的技能大师谢卫华等大批能工巧匠。
1974年6月,原湖南拖拉机厂党委决定成立厂办技工学校;
1975年3月1日,经省机械工业局行文批准,正式组建湖南拖拉机厂技工学校;
1978年12月8日,省机械工业局下发“湘革财劳字第122号文”收归局直管单位,更名为湖南机械工业局津市技工学校;
1984年7月6日,湘政办[1984]286号文,定名为湖南包装食品机械学校,中专;
1990年2月6日,湘政办函[1990]26号文,更名为湖南机电学校;
2002年5月22日,湘政函[2002]109号文,建立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校专科层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