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文化馆成立于1988年3月,为全额财政核拨公益型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区各类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具体实施任务,为繁荣我区文艺事业,推进我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90多万外来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做出了突出的贡献,2004年以来,连续三届被国家文化部授予“一级文化馆”光荣称号;被省文化厅评为“2004-2006年度全省文化系统先进集体”。2008年、2011年分别在全国文化馆第二次、第三次评估定级中再次被文化部评为“一级文化馆”。于2004年成立湖里区外来青年艺术团、合唱团,是全省首支以进城务工人员为主体的文艺团队,2012年被列入“全国农民工文化服务示范项目”,受到文化部的通报表扬。
厦门市湖里区文化馆成立于1988年3月,为全额财政核拨公益型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区各类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具体实施任务,为繁荣我区文艺事业,推进我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50多万外来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作出了突出的贡献,2004年6月被国家文化部授予“一级文化馆”光荣称号;2007年女声表演唱《咱的故乡》荣获全国第十四届群星(创作)奖;荣获“2004—2006年度全省文化系统先进集体”。文化馆现有活动阵地4000平方米,拥有多功能演出厅、候演化妆厅、舞蹈排练厅、器乐排练厅、多媒体教室、会议室、资料室、荣誉室、摄影工作室、美术工作室以及办公室等。文化馆内设活动辅导部、文艺培训部及办公室三个部门,现有音乐、舞蹈、器乐、摄影等各类专业干部9人。为更好地团结我区业余文艺骨干,我馆先后组建了区文艺创作协会,区书画协会,区摄影协会、区音乐协会、区舞蹈协会以及区外来青年艺术团、合唱团等文艺团队并长期坚持训练,现有1000多名成员;他们活跃在全区各个社区、学校及企事业单位中,成为基层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骨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