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馆的主要职能是:通过组织或举办群众文化活动,在人民群众中起到宣传教育、思想影响、提高群众精神境界、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的作用;培训和指导区(县)文化馆、站的专业人员和业务工作;培训业余文艺骨干,组织示范性群众文艺活动;扶持和辅导民间传统文化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和活动资料、史料,健全本市群众艺术档案;编辑群众文化艺术工作通讯和刊物,扶持培养业余作者,为其提供发表作品的园地;调查研究群众对文艺活动的需要和群众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当好文化行政部门的助手;开展群众文化艺术的理论研究和学术研讨活动等。
汕头市群众艺术馆于1987年至1992年连续六年承办汕头市迎春联欢节。l993年,在广东省文化馆、站评估定级活动中被评定为一级馆。1994年,获“广东省文化系统文明单位"称号。近年该馆组织大型活动有:主办2001年广东省“世纪新星”少儿美术书法大赛优秀作品汕头巡展;承办2002年汕头“中国灯谜艺术之乡”联谊暨学术交流会;组织2003年“十月金风”系列群众艺术活动;主办2004年“潮汕群众文化研讨会”及系列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