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位于黔西南州州府所在地兴义市。学校占地1118亩,已投入使用校舍建筑总面积30.4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7.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14.1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2.03万平方米,学生宿舍9.73万平方米;图书馆2.72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86.08万册,电子图书100.18万册,数字资源12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168.05万元。
截至2023年3月,学校现有12个二级教学学院,42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农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学校获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现有5个省级重点支持学科、 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一流课程30门,省级一流专业9个,省级一流培育教学团队1个;有中国民族师范教育研究中心、国际山地旅游发展研究院、西南民族地区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等10个校内科研机构(中心)。
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12213人,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2013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有31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22年本专科毕业去向落实率达80.13%,其中本科毕业去向落实率达80.13%。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阳光招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4152010666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木陇街道办兴义路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全面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正选拔”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考生。
第八条 学校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一)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录取是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二)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录取原则实行“志愿清”的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条 语种要求:英语和翻译专业外语语种限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十一条 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控制线。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报考条件:
(1)考生须参加贵州省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统考。
(2)考生须具备以下身体条件:
①男生净身高173cm~185cm;女生净身高160cm~175cm。
②无色弱、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者创伤后遗症。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③远视力:每眼裸眼或戴镜视力(C字表)应当达到0.5及以上。
④考生身体要求须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0号)的相关规定,此规则体检项目与高考体检重合的部分以高考体检为报考依据,对高考体检未涉及的项目,考生须自行检测。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学校招生章程,全面了解学校对身体条件等方面的要求,如因误填、错填而未被投档或被学校退档,其后果自负。
第十二条 少数民族预科和民汉双语预科招生对象为贵州省少数民族考生,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相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一年以后根据预科学习成绩排名、学生志愿以及综合表现录取到相关专业学习。民汉双语预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成绩合格。少数民族预科就读于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独山校区(贵州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五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需要贷款的学生可以选择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相应学科门类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录取考生须按时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9)3236966(兼传真)3568066
招生监督电话:(0859)3229634
联系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木陇街道办兴义路1号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招就处
邮编:562400
网址: //zsjy.xynun.edu.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升本以来,获国家级项目10余项;获省部级项目100余项、地厅级科研项目620余项;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1项;获省部级项目100余项、地厅级科研项目500余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7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项;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2项、三等奖6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7项,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5项、三等奖11项,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黔西南州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教师共发表论文近4300余篇,其中核心及以上期刊共700余篇,SCI、EI、ISSHP等收录论文100余篇;出版教材和著作200余部;建有贵州省黔西南特色产业扶贫与生态修复协同创新中心1个、山地旅游教育与推广省级人文社科示范基地1个,厅级重点实验室5个。
校训:勤学 尚美 求实 创新
“勤学”,《论语》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即重视“智育”,倡导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比学赶帮、锐意进取的风尚。
“尚美”,对美的追求和塑造,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统一,内在美和外在美的和谐。旨在培养具有美的品德、美的情操和美的行为的人才。
“求实”,实事求是,从实际对象出发,探求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按照事物的实际学习探索、教书育人、做好学问、建设学院和服务社会。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不断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办好具有开放性、多科性、地方性特色的大学,为社会培养人文与科学素养兼备、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宁波大学、云南大学、华侨大学、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大学等高校,以及美国、英国、韩国、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和澳门、台湾地区40余所高校和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师生交流、科研合作、资源共享和校园文化等方面展开了合作与交流。利用贵州省“千人海外留学计划”等平台,选派500余名学生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交流学习。成功举办黔台大学生“电商助农创新创业研学营”、中韩大学生语伴活动等师生交流活动;邀请英国、马来西亚、韩国等国家及澳门、台湾地区专家学者开展学术讲座。自2016年起连续七年成功举办中国-东盟旅游教育论坛、中国-东盟多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研讨会、“疫情时代下的云上教育”学术研讨会、中国-东盟文化艺术教育发展论坛、中国-东盟数学教育论坛等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系列活动,对外合作交流层次提升,办学影响力不断扩大。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最早可追溯到创办于清代乾隆年间(1736—1795年)的第一座笔山书院,之后,据《兴义府志》记载,1813年(清嘉庆十八年),兴义知县杜友李会诸生倡议重建书院,重建后的书院是历史上第二座笔山书院,也是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的正式源头。
1904年(清光绪三十一年),笔山书院改为兴义高等小学堂,并设立师范讲习所。
1919年,师范讲习所改名为简易师范学校。
1952年,改称贵州省兴义师范学校。
1975年,经贵州省委批准,改为兴义地区"五零七"师范大学。
1978年,国务院批准建立兴义师范专科学校。
1993年,学校升格为黔西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05年,兴义师范学校、安龙师范学校整体并入黔西南师专。
2006年,学校中心校区在兴义市顶效经济开发区建设。
2009年,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2016年12月12日,学校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6年12月28日,经贵州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新增为“十三五”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