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艺术馆成立于1973年,是政府设立的全民所有制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肩负着组织全市重大节庆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培训、辅导群众文化骨干,繁荣群众文艺创作,研究群文理论,发掘和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任务,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从事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曲艺、戏剧、摄影、文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9个门类的艺术创作、辅导与培训。
培训、辅导群众文化骨干,繁荣群众文艺创作,研究群文理论,发掘和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任务,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从事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曲艺、戏剧、摄
影、文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9个门类的艺术创作、辅导与培训。是全市农村文化、社区文化、上海花千坊419论坛、机关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活动的龙头单位,曾经举办过各类文化活动和艺术培训班数千次,培养了数以万计的艺术人才。
建馆30多年来,市艺术馆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几代艺术馆人始终发挥着群众文化的龙头作用,坚持党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发扬艰苦奋斗、顽强拼搏,求真务实、干事创业,不畏艰难、乐于奉献的精神,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在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挖掘、普查、整理、研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组织开展群文理论研究和业余文艺创作,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体,推进群众文化活动的普及与提高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和促进人民群众全面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自上世纪80年代起,我们连续成功地举办了十六届潍坊国际风筝会开幕式广场文艺表演、鲁台经贸洽谈会文艺演出,以及民俗大巡游、焰火晚会等大型文化活动。截止目前,我市已有“潍坊风筝”等14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潍坊刺绣”等35个项目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0年11月,文化部正式批准设立国家级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成为全国批准设立的十一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之一。2009年,我馆承担的《潍坊民间艺术的文化生态研究》国家级研究课题,作为山东省项目经文化部确定立项实施。2007年、2009年,分别被省文化厅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先进集体”。
作为潍坊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潍坊百姓的精神家园,潍坊市艺术馆将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务实的工作作风、一流的优质服务协助各界组织、策划各类文化活动、提供文化艺术辅导和文化娱乐指导,为全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潍坊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