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群众艺术馆建于1949年6月,原名“民众教育馆”,后更名为“人民文化馆”,是本市较早成立的政府事业单位之一,1975年更名为“安阳市群众艺术馆”。2003年、2007年、2011、2015年以优异的成绩,先后四次被文化部评估定级为“国家一级群众艺术馆”。全馆占地4千余平方米,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现有职工38人,从事舞蹈、音乐、美术、书法、摄影、文学创作等专业技术人才达25人。内设办公室、音舞部、美影书部、培训部、创作辅导部、调研部、非遗中心、财务室等部室。馆内设有展厅、剧场、排练厅、教室、画室、舞蹈教室、健身房、创作室、琴房、音乐制作工作室等,主要承担着全市群众文化工作的组织、调研、辅导、培训和文化艺术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社会职能。2004年安阳市群众艺术馆被文化部授予“国家一级群众艺术馆”荣誉称号,成为河南省除省馆外的第一个“国家一级馆”。
多年来,安阳市群众艺术馆在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群众文化示范作用。结合国家法定假日、传统节庆日,组织、承办了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和艺术赛事千余场。荣获国家级奖项50个,荣获省级奖项100个。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文化下基层活动,义务下基层单位辅导和演出上万次,培养学员超过4万人次,有力地推动和带动了市、县 (区)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
同时,在艺术创作、文化艺术理论研究和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保护等方面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为安阳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文化生活的繁荣与丰富做出了卓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