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坐拥咸阳和西安两个校区,主校区位于秦川腹地、历史文化名城咸阳市区,西安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灞河之滨、未央湖畔。多年来,学院为通信行业及社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截至2023年5月,学院现有在校生5900余名,建有综合教学楼、实训楼、培训楼、学术报告厅、电子阅览室、学生活动中心、标准田径运动场、体育馆、学生公寓楼、学生餐厅等教学生活场所。
学院开设有现代通信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等25个热门专业,覆盖了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经济管理等领域。学院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了基于职业岗位核心能力人才培养体系。培养的毕业生理论扎实、技能娴熟,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就业率一直名列同类院校前茅,专升本上线率不断提高。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条 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第六条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西北地区一所独立设置的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是“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高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示范校园”、“陕西省智慧校园培育校”、“陕西省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单位。
建校60余年来,学校坚持“面向邮电,服务社会;立足西部,辐射全国”的办学定位,背靠行业优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坚持“服务驱动”理念,探索形成了“政府举办、企业主管、行业支持、共建共享”的办学模式。学校专业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形成了以通信、信息类专业为主,金融、物流、电商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拥有与行业同步的综合化维护实践基地、智慧家庭实训室、5G移动通信实训室、VR实训室、直播电商实践基地、智慧物流综合实训基地等50个校内实习实训室。同时,学校与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60余个,是通信信息行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
第七条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33733333 33732266
网址:https://www.sptc.sn.cn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份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成立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学校与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十条 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我校的教学课程统一安排为英语。
第十二条 优惠政策: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我校招生录取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原则。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优先调剂至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门类,若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均已满额,则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录取。
第四章 收费、奖助学金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按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在入学通知规定时间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以上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资格审查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或有舞弊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如果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主。本章程由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陕西省邮电学校。
1958年8月19日,经陕西省省委批准“陕西省邮电学校”正式成立,校址设在西安北关青门村。
1959年2月,根据邮电部召开的全国邮电干部工作会议精神,陕西省邮电管理局决定并报邮电部批准,陕西省邮电学校改为中等专业学校。
1963年7月底,校址由西安北关青门村迁到西安市小寨东路10号。8月6日,邮电部批准恢复陕西省邮电技工学校并定名为“西安邮电技工学校”。
1964年12月15日,陕西省邮电干部学校暨西安邮电技工学校,奉陕西省局命令由西安市南郊小寨10号迁至西安市南郊八里村。
1965年1月31日,西安邮电技工学校并入部属西安邮电学校。
1978年11月30日,经邮电部和陕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正式恢复陕西邮电学校。
1990年10月,陕西省邮电学校迁建工程处正式成立。
2002年,陕西省邮电学校与西安邮电大学联合办学,
2003年11月,学校被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经贸委、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集体”。
2004年4月,陕西省邮电学校正式更名为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0月,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