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现校区占地608亩,固定资产6.7亿元,建筑面积25万㎡;截至2023年,有校内外实验实训馆室、基地288个。设有医学院、护理学院、师范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公共课教学部、思政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部等二级教学单位和商洛市职教培训中心、市职业教育管理办公室、实验中学、实验幼儿园、驾驶员培训学校等机构。
学院现开设26个三年制高职专业、9个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和11个“三二”连读五年制高职专业,形成了医护、教育类专业特色鲜明,汽车、机电、建筑、通用航空、计算机等工科类专业后发快进的专业特色,其中临床医学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生产型实训基地为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和校企合作试点项目;临床医学、护理、学前教育专业为省“一流专业”培育项目、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022年,临床医学、护理(康养)两个专业群被省教育厅评定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截止目前,学院现有在籍学生1.37万人,生源地为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0%以上。2022年7月,商洛市政府确定由学院牵头建设的国家级高技能暨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简称“双高基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国家级示范基地,坚持立足商洛、服务陕西、辐射全国的建设定位,积极探索系统完备、可复制可推广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模式,现已进入全面建设阶段。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地点: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商鞅大道西段丹南新区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学制:三年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二条 学院简介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5年,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陕西省教育厅和商洛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平安校园”、中央财政支持建设项目学校、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试点项目学校、陕西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学校。
学院开设有30个三年制高职专业,形成了医学、护理、教育、财经、机电、建筑、汽车、航空、高铁等9大专业类群,有在校学生10000余人,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学院设有护理学院、医学院、师范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公共课教学部、思政部和体育部等教学机构,校园占地580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56.4万册,校内实验实训馆室15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0个。有驾驶员培训学校、实验中学和实验幼儿园各1所。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院长任主任,主管招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由招生处、教务处、办公室、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总务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招委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规定。
第四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的相关工作事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收费标准
第五条 招生计划、专业及科类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第六条 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高考录取规则:
1.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进行录取。
2.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优先调剂至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门类,若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均已满额,则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
4.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男女比例不限。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6.学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
7.录取规则与生源省份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规则为准。
8.录取时,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要求,学校仅提供英语教学。
9.2024年,我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大专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和中医学,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适当补助生活费,毕业生定向到我省地市所辖区县村卫生室就业。报考考生须为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农村。在专科提前批次招生。学生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村卫生室服务6年。到校办理入学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拒签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视为放弃,取消其定向医学生录取资格。有关工作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2024-2026年度陕西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大专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第六章 国家奖学金、资助金、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措施
第八条 奖助学金及资助政策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5.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院资助
学院奖学金:每年1500元。
学院助学金:每年1000元。
勤工助学:学院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七章 附则
第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修完所学课程并通过相关考试,可获得商洛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上统一注册,可网上查询)。
第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商鞅大道西段丹南新区
邮政编码:726000
招生咨询电话:400-860-0112 0914-2998383
传真:0914-2033800
学院网址://www.slzyjsxy.com
第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发生不一致时以国家教育部及生源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归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招委会。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与多家上市公司、行业重点企业建立了“订单式”培养校企合作关系。近年来,与重庆德克特、成都云华、陕西华山集团、香菊制药、龙桥集团等开展深度合作办学,探索建立了德克特互联网学院、通用航空学院、高铁学院等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与日本介护支援会共建“老年保健与护理华洋定向培训班”、与韩国大邱大学就医学康养类专业达成合作交流意向,与陕西中医药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等建立了人才培养基地,不断拓展学院专业类型,为学生今后职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市政府在学院设立的商洛市职教培训中心,下设7个省级培训基地和17个市级培训基地。市职教中心坚持“培训质量至上、社会效益优先”的理念,依托学院雄厚的学科优势和师资力量,形成了“管理精细、课程按需、师资优配、理实结合”的培训创新体系,年培训逾2万人次。2022年底,市政府在我院设立了商洛市职业教育管理办公室,积极推进“1+8”职教办学新体系和“1+10+N”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建设,全力做好全市职教资源整合,为“康养之都”培养培训更多符合社会需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商洛市卫生学校。
1960年,陕西省商雒专区卫生学校创建。
1964年,陕西省商雒专区卫生学校更名为陕西省商洛专区卫生学校。
1970年,陕西省商洛专区卫生学校更名为陕西省商洛地区卫生学校。
1999年,被评为省部级重点中专。
2001年,陕西省商洛地区卫生学校更名为陕西省商洛市卫生学校。
2011年,商洛职业技术学院通过教育部办学水平评估。
2005年,商洛师范学校部分专业、商洛市卫生学校合并升格为商洛职业技术学院。8月,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挂牌成立。
2011年,商洛职业技术学院通过教育部办学水平评估。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