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交通便利,环境宜人,风景优美,是教书育人的理想境地。校园建筑科学合理、功能齐全,公共教学楼、专业教学楼、实训楼、图书信息大楼、成教大楼、大学生活动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矗立在校园不同区域,能很好地满足教学和生活的需要。其中图书信息大楼、成教大楼建筑面积均居全省高校之首,现代化体育场是国家田联认定的国家级二类体育场,美丽的人工湖、俊秀的假山,是师生修身养性、陶冶情操的“世外桃源”,为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截至2023年,学院现设置5个二级学院和6个教学系,开设应用化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煤矿开采技术、电子商务、学前教育、建筑工程技术、护理、畜牧兽医、园林技术等特色专业。形成以能源类特色理工专业为主,财会、教育、农林牧专业为辅,文科理科全覆盖,三年制和五年一贯制并行的专业体系,逐步建立涵盖化学工程、机电工程、矿业工程、经济管理、建筑工程、师范教育、农林畜牧等专业技术领域的12大类35个专业。学院面向陕甘宁蒙晋青川豫等14个省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多人。
学院特别注重实践教学,致力于学生实践动手操作能力的提高,采用“教、学、做”一体化、教学过程“2+1”模式,2年校内学习实训,1年校外企业实习,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保障实践教学,学院投资1.5亿元,建成高标准、高水平、全省一流、全国先进的实验实训室6大类113种158个,生均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值1.5万多元,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为学生提供了先进的基础实验、专业实训、模拟训练、真实场景实训场所,同时满足煤矿特种工、电工、钳工、焊工、车工、数控机床操作工、会计从业资格证等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的要求。
学院已初步建成了以能源化工专业领域为主,教育、财会、农林牧为辅的专业结构体系,现开设应用化工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电厂热能动力装置、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煤矿开采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护理、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畜牧兽医等31个专业。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规定,本着实现招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基本情况。学校是由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业务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由校本部、农学院、林学院、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艺术学院6个校区组成,校本部位于榆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校总占地面积3000余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
第五条 办学地点:新生分别按专业归口到相应校区就读,校本部位于陕西省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环路1号,邮编:719000。
第六条 凡具有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可获得榆林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网上统一电子注册,可上网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保卫处、各教学校系(部)等部门组成。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4年面向全国部分省区招生,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1、录取时,非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投档分数相同考生,当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根据考生分数录取到所填报的其他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且所报专业满额的,做退档处理。
2、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地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相关的录取政策执行。
3、所有被录取考生进校后学习的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第十一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相关补充规定要求。
第六章 学费与资助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费及住宿费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收费。
第十三条 奖助学与优惠政策:
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奖助学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1.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5)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学校资助
(1)学校奖学金:每生每年500-2000元。
(2)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入学资格审查或身体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入学资格审查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新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2-3456004 3456123
网 址://www.yulinvtc.edu.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充分利用国家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及能源化工产业集聚的有利条件,紧密联系当地国有大中型企业,与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华电榆林公司、榆天化、华奥盐田公司等多家企业深度合作,建立并拓展校外实训基地,为教师实践锻炼、学生实习实训、订单培养、企业员工培训创造良好的条件,实现校企之间技术互通、资源共享、利益互惠,为毕业生对口、稳定、高薪就业奠定了良好基础。近几年,全市安排重点项目200多个,总投资8000多亿元,预计“十四五”期间需求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80000余名,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了充足的就业岗位。2022年,学院平均为每位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2.6个,就业率达到97%。
2008年,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筹)创建。
2010年,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筹)、神木县职教中心合并组建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原神木县职教中心成为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神木校区,神木校区保留神木职业教育中心牌子。
2014年,榆林工业学校并入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同时保留榆林工业学校的牌子,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形成了中高职一体的职业教育格局。
2015年,学院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2017年11月,陕西省榆林林业学校、陕西省榆林农业学校、陕西省榆林市财贸学校、陕西省榆林市卫生学校整合并入学院。
2018年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神木校区升格为(独立为)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榆林市艺术学校并入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