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是世界上最大的河口湿地之一,也是我国为数不多和较为典型的咸淡水河口湿地。
保护区地处太平洋西岸第一大河口长江口,是我国鱼类生物多样性最丰富、渔产潜力最高的河口区域,是地球上生产力最高的生态系统之一,是海洋生物营养物质的重要来源地,也是最敏感和最重要的生物栖息地之一,许多广盐性的生物种类在这里完成部分或全部生活史,是许多鱼类重要的觅食、繁衍和栖息场所,具有生境自然原始、湿地类型典型、湿地功能独特等特征。
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是长江口以中华鲟为主的水生野生生物及其栖息生态环境,其主要保护物种中华鲟是古棘鱼类的一支后裔,与距今一亿五千万年前白垩纪的恐龙同时代的孑遗种类,被誉为“水中熊猫”和“爱国鱼”,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名录、IUCN濒危级和CITES的附录Ⅱ。另外保护区分布有白暨豚、白鲟、江豚、绿海龟、胭脂鱼、鲥、松江鲈、玳瑁、抹香鲸、小须鲸、蓝鲸等珍稀野生动物。
保护区是全球重要的生态敏感区,是中华鲟的“幼儿园”,特有的“待产房”,又是重要的“产后护理场所”;是中华鲟生命周期中,数量最集中、栖息时间最长、顺利完成各项生理调整,同时又最易受到侵害的天然集中栖息场所;也是其他鱼类洄游的重要通道和索饵产卵的重要场所,有着很高的保护价值。
(1)2002年4月市政府批复建立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
(2)2003年7月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正式组建
(3)2004年9月举行“2004年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抢救放流活动”,是保护区管理处成立以来的第一次放流活动。
(4)2005年3月《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5)2005年6月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党支部成立
(6)2005年9月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和农业部渔业局、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水库司联合主办“珍爱身边国宝、营造都市生态”2005年上海长江口中华鲟增殖放流活动。
(7)2005年12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关于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8)2006年8月长江口中华鲟增殖放流,全球首次将卫星定位系统应用于中华鲟放流。
(9)2007年1月长江口误捕重伤巨型中华鲟
(10)2007年4月举行2007年长江全流域珍稀水生动物增殖放流(上海段)活动
(11)2007年6月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联合主办118重伤巨型中华鲟放流活动。
(12)2007年7月杭州湾误捕一尾重伤巨型中华鲟
(13)2008年2月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14)2008年4月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通过ISO9001:2000管理体系认证
(15)2008年7月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党支部被评为市农委系统先进党支部
(16)2008年11月上海市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IBLAC)户外活动暨中华鲟放流在长江口举行,上海市市长韩正等中方领导与来自世界500强中著名公司的CEO亲手放流中华鲟。
(17)2009年3月正式全面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18)2009年10月受邀参加国际鲟鱼大会
(19)2009年11月联合举办“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暨长江口区涉渔工程水生生态修复活动”
(20)2010年3月生命地球入驻世博园
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负责保护区的日常管理,隶属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独立法人,行政许可法律授权组织,行政执法正处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设置为一室两科,即办公室、业务科、监督检查科。以保护长江口以中华鲟为主的水生野生生物及其栖息环境为主要工作职责,贯彻ISO9001:2000管理体系,从科学保护、科学执法、内部管理、科普教育等方面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主要工作职责:
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负责保护区的日常管理,以保护长江口中华鲟为主的水生野生生物及其栖息环境为主要工作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②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③ 开展行政审批和执法活动,对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活动进行审批,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内及与其相关的违法行为,并做好相应的行政救济工作;
④ 组织环境监测,调查与自然保护区相关的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对自然保护区内已经受到破坏的自然环境做好修复工作;
⑤ 组织和协调长江口以中华鲟为代表的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增殖放流、抢救救护及人工繁殖等工作;
⑥ 组织或协助开展以中华鲟及其他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研究工作;
⑦ 开展保护长江口中华鲟及其他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