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察学院有长沙路和米东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0.6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8万平方米,在建总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22.58万元,图书馆藏书50余万册。截至2021年4月,建设网络舆情导控及网络攻防等实验室12个,反恐VR虚拟仿真等实训室36个,有开放实验室4个,开放实验(实训)项目67个,并与地州公安机关建立协同育人实习实训基地30个。
学院现有侦查学、侦查学(维吾尔语方向)、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禁毒学、法学、监狱学等8个专业和1个专业方向,涵盖法学、工学两大门类。学院建有国家级博士后流动科研工作站、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培育点、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自治区战略新兴专业、自治区创新创业示范专业、自治区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自治区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
新疆警察学院202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简章
新疆警察学院简介
新疆警察学院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公安学校,2002年组建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新疆警察学院,是西北地区唯一的公安本科院校。学院是新疆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先后挂牌“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2016年5月被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学院建校73年来,一直扎根新疆反恐维稳主阵地,培养政法专业人才7万余名,毕业生中涌现出“人民英雄”艾热提·马木提,“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加思来提·麻合苏提,“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马建军、赛尔江·买米拉、龙飞、赵新民等16名英雄烈士,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了突出贡献,被誉为“新疆公安政法干警的摇篮”。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反恐维稳斗争需要、符合新时代公安工作要求的“四个铁一般”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
学院全称:新疆警察学院(学院代码:12734)。
办学性质: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高职(专科),学制3年。
办学地址:
长沙路校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沙路1108号)。
米东校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柏河乡开泰北路5428号)。
学院师资
学院教师队伍中有在教育和培训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人民警察”“自治区十佳优秀法律工作研究者”,还有一批在学科建设中不断创新、成绩突出的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学院建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自治区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1个,学院反恐理论与实务教师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开设专业及简介
治安学专业:本专业是自治区“创新创业示范”重点专业、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科固本育新工程建设专业。培养熟悉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相关行业标准,系统掌握治安管理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警务实战技能,具备治安防管控能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能力以及规范执法办案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较好的职业素养和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能够在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以及相近工作岗位从事治安行政执法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治安学导论、公安人口管理、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安全防范技术、社区警务、危险物品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卫学、反恐怖基础工作以及实战技能系列训练等。
侦查学专业:本专业是公安部特色专业培育点、自治区“战略新兴”重点专业、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治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安实战能力,熟悉侦查学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科学侦查破案、规范刑事执法、防控刑事犯罪等核心能力,能够从事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侦查工作的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侦查学导论、犯罪现场勘查、犯罪情报信息、侦查措施、预审学、刑事案件侦查等。
侦查学专业(维吾尔语方向):本专业培养政治坚定、纪律严明,熟悉侦查学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警务维吾尔语工作的专业核心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特色鲜明的高素质应用型反恐人才。主干课程包括:警务维吾尔语听说、维吾尔语精读、维吾尔语阅读、翻译理论与实践、侦查学导论、侦查措施、犯罪现场勘察等。
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本专业是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和科学素养,熟悉网络安全相关技术和政策法规,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网络安全与执法工作的专业核心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及相关行业领域从事处置预防涉网犯罪、网络安全监管和网络安全治理相关的执法和研究工作的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网络犯罪侦查、网络对抗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管、网络情报获取与分析技术、电子数据分析与鉴定等。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本专业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素质优良,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职业化的要求,系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犯罪现场勘查、物证检验技术、信息化系统应用和警务实战基本技能的公安应用型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刑事科学技术总论、犯罪现场勘查、痕迹检验技术、刑事图像技术、文件检验技术、理化检验技术、微量物证检验分析、电子物证技术、视频图像侦查技术等。
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本专业以培养应用型警务指挥与战术专门人才为核心,以实战执法部门实际需求的“一线战斗员、基层实战教官、警务指挥参谋人员”为育人导向,坚持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着重培养学警政治过硬、忠诚担当、纪律严明的素质作风,具有过硬的专业理论基础、警务实战技能、法治思维、学习和创新发展能力和社会责任,能够服务于新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高素质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反恐指挥学、反恐战术学、反恐情报学、警察谋略学、警察参谋工作、警察战术训练法教程、警察战术应用、反恐理论与实务等。
禁毒学专业:本专业培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自我发展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系统掌握禁毒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备开展禁毒及相关工作的专业核心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适应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海关及其他具有禁毒职责的政府部门开展禁毒工作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禁毒学导论、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识别与管制、禁毒法律法规、禁毒情报、毒品案件侦查、毒品预防、戒毒学、毒品公开查缉、禁毒国际合作等。
反恐警务专业:本专业培养熟悉反恐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系统掌握反恐警务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警务实战技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较好的职业素养和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能够适应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具有从事反恐警务及相关专业实际工作的专业核心能力和初步研究创新能力,能够在公安机关相关部门以及相近工作岗位从事反恐防范侦查和社会治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反恐基础理论、反恐应急处置、反恐侦查与调查、反恐情报信息、国家安全学、极端主义与去极端化、反恐法律法规、涉恐治安案件查处等。
法学专业:本专业培养政治坚定、德法兼修、崇尚法治、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深厚的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应用能力,能够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系统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能够在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宪法、法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民法、经济法、商法、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律史、法律职业伦理、国际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资源法、知识产权法等课程。
治安管理专业(专科):本专业培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较全面的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户籍管理、治安防范工作、治安案件查处等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治安管理工作岗位初任能力,能适应新疆治安工作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主干课程包括:公安人口管理、行业场所管理、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派出所工作与社区警务、危险物品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治安部门办理刑事案件侦查、涉外警务、反恐怖基础工作、新疆社会治理创新与实践等。
刑事侦查专业(专科):本专业培养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具有良好警察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和人文素养,掌握公安基本理论与技能,能够综合运用犯罪现场勘查、侦查措施、侦查讯问、情报分析等专业技能侦破案件,符合新时代“四个铁一般”要求的应用型、实战型公安刑事侦查工作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刑事案件侦查、犯罪现场勘查、侦查讯问、侦查措施与策略、刑事科学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反恐情报等。
警犬技术专业(专科):本专业培养政治坚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警犬技术工作内容,系统掌握警犬技术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体系,具有从事警犬训练与使用、饲养管理与健康保障的技能和方法,能够胜任公安工作的警犬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犯罪现场勘查、警犬训练学、警犬使用学、警犬基础能力训练、警犬使用能力训练、警犬营养与健康管理等。
安全防范技术专业(专科):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掌握安全防范基本知识和技术,熟悉安防设备的管理与使用,能从事司法机关及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安全防范技术应用、安防工程管理与质量控制、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基础知识、安防工程制图、安防工程线路施工与检测、安防设备安装与系统调试等。
招生对象及招生条件:
取得当年高考资格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具有新疆(含兵团)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和心理健康标准。‘’
报考侦查学(维吾尔语方向)定向招录培养计划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汉族,未婚;
8.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10.不存在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回避情形。
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标准按公安部、教育部及生源省(区、市)公安、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相关通知执行,具体内容以正式下发文件为准。
考侦查学(维吾尔语方向)招录培养计划的考生应符合第十六条的报考条件和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还需参加生源地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考生录取后,签订定向招录培养协议方可报到入学。
公安英烈、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高中毕业、学习成绩良好、未婚、年龄在16岁至22岁之间,志愿献身公安事业的,向公安英烈、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所属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公安部批准(参加公安部组织的保送生考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可按保送生相关政策入学。
报考非公安类专业(含五年一贯制)的考生无上述年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等条件限制,但需到户籍所在地进行政治考察(考察表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
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标准: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身高:男性考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厘米及以上;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kg/㎡)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体重指数在17.1至25.7之间;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色觉:无色盲,无色弱;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內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弓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侦查学定向招录培养生的身体条件以国家相关部委联合文件要求为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项目名称 | 可测次数 | 合格标准 | |
男 | 女 | ||
50米跑 | 1 | ≤9.2秒 | ≤10.4秒 |
立定跳远 | 3 | ≥2.05米 | ≥1.5米 |
1000米跑(男) | 1 | ≤4分35秒 | ≤4分36秒 |
800米跑(女) | |||
引体向上(男) | 1 | ≥9次/分钟 | ≥25次/分钟 |
仰卧起坐(女) |
注:1、以上项目及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对高中三年级学生体质健康的要求。
2、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录取规定
招生录取按照专业性质分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二批次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招录。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考生后续其他批次的录取。
新疆警察学院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未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执行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执行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提前批次执行生源省(区、市)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维吾尔语方向)招录培养计划由生源省份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录取。其他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时按照国家教育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以及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相关通知执行。
除侦查学(维吾尔语方向)招录培养计划以外,其他招生计划的录取原则:录取时坚持从高分到低分、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次按照总分、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坚持公开信息、公平竞争、公正选才。
新疆警察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达。
新生入学复查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到我院的新生,持我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疆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学院在2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入警就业面向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查工作。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内容除上述外还应有: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在校管理、毕业与就业
新疆警察学院不分专业类别全部实行警务化管理。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新疆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学生(不含侦查学〔维吾尔语方向〕招录培养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统一招警考试,按程序选择岗位。面向移民管理机构就业的,限报考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提供的岗位。
法学、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学生不能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统一招警考试。
附则
收费标准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规定标准执行,标准为:本科学费5500元/每学年,专科学费3300元/每学年。
新疆警察学院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新疆警察学院“英才”奖学金、新疆警察学院“育才”助学金、勤工助学、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绿色通道”、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渠道,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新疆警察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学院本年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本年度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肃查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学院纪检监察电话:0991-3190063。
联系方式:
地址: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新疆警察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联系电话(传真):0991-3190001、3190109、3190108。
邮编:830013
学院网址://www.xjpcedu.cn
新疆警察学院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规定若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
本章程由新疆警察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教师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便民警务站条例》等立法工作。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3项,完成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23项。参与国家反恐办涉疆专题研究课题2项,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9项、省部级项目46项、厅局级项目47项,院级项目67项;发表反恐主题学术论文202篇;编写反恐主题教材、训练手册12部;获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批示要报4篇。
新疆警察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50年的新疆省人民公安学校。
1989年6月,更名为新疆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2001年5月,新疆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与成立于1980年的新疆人民警察学校合并,并在此基础上成立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2002年7月,新疆农业机械化学校整体划转并入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2012年3月29日,经教育部批准,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为新疆警察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