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衡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由耒阳师范学校、衡阳市艺术学校、衡阳幼儿师范学校合并升格而成。原耒阳师范创办于1958年,主要培养小学教师,被誉为“湘南中师教育的领头雁”;原衡阳市艺术学校创办于1960年,以传承地方戏曲和培养中等艺术人才为主,素有“湘南艺术家的摇篮”之称;原衡阳幼师创建于1980年,是全省最早开办学前教育专业的学校之一,享有“北有长沙师范、南有衡阳幼师”的美誉。
学校坐落于国家区域重点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衡阳市,区位优越、交通便利。京广铁路、武广高铁、湘桂高铁、怀邵衡高铁穿城而过,京珠高速、泉南高速、衡邵高速、衡炎高速四通八达,南岳机场可直达北京、上海、成都、重庆、太原等28个城市。
截至2023年6月,学校占地面积746.5亩,位于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罗金桥4号。学校现有内设机构24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1个: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室、审计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武装部)、招生就业指导处、计划财务处、后勤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发展规划处(督导评估处);教学机构8个:学前教育系、小学教育系、艺术系、数学与现代信息技术系、现代服务与管理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课部、继续教育部;教辅机构3个:图书馆、信息与网络中心、幼教发展中心;群团组织2个:工会、团委。
目前,学校正按照第一次党代会提出的“1531”发展战略,以建设实力幼师、活力幼师、魅力幼师、园林幼师、幸福幼师为统揽,坚定推进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幼儿师范高等院校。
学校立足衡阳,服务全省,面向全国,始终坚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致力于培养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知识扎实、勇于创新教学、善于综合育人和具有终身学习发展能力的高素质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艺术人才。截至2023年6月,开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现代教育技术、早期教育、小学数学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五年制小学教育大专等13个专科专业。
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4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4691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衡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占地面积746.5亩,现有内设机构24个。学校立足衡阳,服务全省,辐射珠三角、长三角地区,植根幼小师范教育,培养服务“一老一小”领域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的应用型艺术人才和新工科类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六条 学校招生对象与类别:学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高考学生、中职对口高考学生;招生类别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考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西、河南、四川、贵州等省份招生。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和校长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四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考试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五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二级院系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标准 |
招生对象 |
选科要求 |
学前教育系 |
早期教育 |
3 |
3500 |
普高、职高对口 |
不限 |
学前教育 |
3 |
3500 |
普高、职高对口 |
不限 |
|
小学教育系 |
小学教育 |
3 |
3500 |
普高、职高对口 |
不限 |
运动训练 |
3 |
4600 |
普高、职高对口 |
不限 |
|
艺术系 |
音乐教育 |
3 |
3800 |
普高、职高对口 |
不限 |
音乐表演 |
3 |
7500 |
普高、职高对口 |
不限 |
|
现代流行音乐 |
3 |
7500 |
普高、职高对口 |
不限 |
|
美术教育 |
3 |
4400 |
普高、职高对口 |
不限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 |
4600 |
普高、职高对口 |
不限 |
|
视觉传达设计 |
3 |
7500 |
普高、职高对口 |
不限 |
|
舞蹈表演 |
3 |
7500 |
普高、职高对口 |
不限 |
|
数学与现代信息技术系 |
小学数学教育 |
3 |
3500 |
普高、职高对口 |
不限 |
现代教育技术 |
3 |
3500 |
普高、职高对口 |
不限 |
|
影视动画 |
3 |
9000 |
普高、职高对口 |
不限 |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3 |
4600 |
普高、职高对口 |
不限 |
|
现代服务与管理系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 |
3500 |
普高、职高对口 |
不限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 |
3500 |
普高、职高对口 |
不限 |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3 |
3500 |
普高、职高对口 |
不限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湖南省录取的高职生在高职专科批次进行,省外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进行。
第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执行湖南省及相关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委员会)有关录取规则。学校依据各相关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按照录取计划数的100%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第二十一条 按照志愿专业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末位同分排序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文综或理综)依次进行。若考生所报专业已录满,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二十二条 凡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符合省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规定来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录取后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进行教学。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的官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等方式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奖助贷政策:向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奖学金等措施。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资助金和校内奖学金。除此之外,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开展勤工俭学。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等方式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帮困工作体系。
第二十七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我校《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衡幼教务〔2023〕7号)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4号
邮政编码:421008
招生咨询电话:0734-8141393 8336789
招生咨询邮箱:335485287@qq.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www.hyyesz.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4-8833630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优秀,科研成绩突出,办学成果显著,多次受到省市政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书香学校、湖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湖南省经典诵读示范校、湖南省共青团工作“红旗单位”、湖南省招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全国“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单位、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衡阳市“十二五”教育科研先进单位、衡阳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截至2023年6月,学校升格以来,荣获省市级教学成果奖19项,立项省级课题87项,主编或参编教材146部,公开发表论文440篇,申报专利11项。近三年,师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省级及以上奖项45项。学校成立了以传承革命精神、弘扬优秀文化的心社剧场和思政教育创新平台——雁鸣大讲堂。创办了展示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校刊《雁鸣》《雁鸣幼教》。
衡阳师范学校
衡阳(幼儿)师范学校创办于1980年,是一所由衡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学校。
耒阳师范学校
耒阳师范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衡阳市人民政府举办、衡阳市教育局主管的国家级重点中专、湖南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省先进集体、省园林式单位、省综合治理模范单位、省文明卫生单位、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
衡阳艺术学校
衡阳艺术学校前身为衡阳市文艺学校,始建于1960年5月,属地方性艺术职业学校,全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衡阳市文化局;1986年5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定名为“衡阳戏曲学校”,属普通中专。1995年6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升格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并更名为“衡阳市艺术学校”。
合并升格
2020年5月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通过教育部备案,学校由衡阳幼儿师范学校、耒阳师范学校和衡阳艺术学校合并升格组建。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