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现有三个校区:北陵、蒲河和榆林,共占地374,766.23平方米。其中,蒲河校区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占地面积305,836.23平方米;北陵校区位于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0号,占地面积17,095平方米;榆林校区位于沈阳市大东区榆林大街53号,占地面积51,835平方米。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自动控制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实验学院、公共教育学院(美育教育中心、体育与健康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培训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乡村振兴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社区教育学院(辽宁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辽宁老年大学办公室、辽宁老年健康产业学院)、机电学院(辽宁广播电视学院)、辽宁技师学院(辽宁省劳动经济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1个实习实训中心。建有现代化的装备制造业博览中心、综合实训楼、产教融合学训中心、实训工厂、文体馆和数字化图书馆等设施,建筑面积21.82万平方米(包含辽宁省劳动经济学院6.3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99亿元(包含辽宁省劳动经济学院8659.45万元)。
学院紧紧围绕辽沈地区装备制造产业链,秉承“崇学尚用德技并修”校训,树立差异化发展理念,建设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等5个高职专业群,下设33个专业。其中智能制造技术、自动化应用技术、汽车制造技术3个专业群为辽宁省高水平特色专业群;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2个专业群为兴辽卓越A级专业群;电气自动化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数控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物流管理4个专业为省级示范专业。
学院已逐步形成了与辽宁省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链相对应的人才供应链,以满足辽沈地区装备制造产业链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学院努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开展与大中型装备制造类企业的合作,推进校企合作共建二级学院、实训基地、特色专业、课程体系、教师队伍和学习资源,校企合作专业覆盖率达到100%。学院建有高水平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包括高端多轴加工、智能制造生产线、工业机器人、精密测量、增材制造等多个现代化实训室,建成机械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等省级创新型实训基地和数控技术、嵌入式技术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实训基地。近年来学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贫困生就业率100%,位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
学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促进职业教育与全民终身教育有效对接,与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等十余家政府部门开展非学历培训、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等合作,多次承办大型赛事,积极服务辽宁“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2021年4月,省教育厅依托我校成立辽宁省学分银行管理中心,牵头开展全省“1+X”书证融通工作,全国领先开发了104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书证融通学习成果认证标准,涉及15个国民经济行业大类、1123个岗位,认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黄金学分”2762个,书证融通课程“黄金学分”2478个。
2022年,学院获评国家级双创教育实践基地,基地建筑面积11462.27 mm,累计孵化项目200余项,孵化项目提供就业岗位超过1500个,累计吸引投资1023万元。基地已注册企业65家,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9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雏鹰企业2家,为地方经济贡献了2亿元的企业营收。学院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成绩优异,截至2022年累计获得国家级金奖1项,银奖3项,铜奖10项,省级金奖31项,银奖34项,铜奖78项。2021年,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授予我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突出贡献奖和优秀组织奖。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均在校本部办学,具体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8.49462万平方米(约合577.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6.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2.9平方米;生师比30.6:1;专任教师409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9.2%;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9.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775.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075.5元;图书41.4万册,生均图书32.8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院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录取男女生比例: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元/年/生) |
1 | 4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2 | 4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智能制造)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500 |
3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500 |
4 | 460103 | 数控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5 | 46011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500 |
6 | 460201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7 | 460107 |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飞机制造)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8 | 460110 | 智能焊接技术(机器人焊接)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9 | 460120 |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无损检测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10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11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12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13 | 460703 | 汽车电子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14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500 |
15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5000 |
16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500 |
17 | 510103 | 应用电子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500 |
18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19 | 460202 | 机电设备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500 |
20 | 5101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5000 |
21 | 510203 | 软件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5000 |
22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5000 |
23 | 510302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5000 |
24 | 510211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5000 |
25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000 |
26 | 530605 | 市场营销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000 |
27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000 |
28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500 |
29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500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我校住宿标准为8人间,住宿费800元/年/生,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院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助等多种措施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圆满完成学业。
(1)学院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每年在品学兼优的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和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在品学兼优且贫困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同时在贫困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和国家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
(2)学院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今日校园APP,迎新服务中绿色通道提交申请。
(3)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4)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在校孤儿大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全部免除孤儿大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将孤儿相关证件上传今日校园APP,迎新服务中绿色通道。
(5)根据服兵役学生国家政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24-88045088、88045361
招生网站://zs.ltcem.com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8日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已发展成为全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领域一所知名品牌院校。现为辽宁省“高水平现代化高职院校”“兴辽卓越院校”“智慧教育示范校”“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院”“国家发改委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建设学院”、中央电教馆“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省普通高校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先进集体”和“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
1978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辽宁分校)创建。
1982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辽宁分校)更名辽宁广播电视大学。
1987年辽宁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创建(与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合署)。
1997年9 月开始与驻沈军工企业联合举办高职教育,实行定向培养大专生。
2005年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与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合署)。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