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职业大学成立于1983年,是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吉林省成立较早的专科起点的具有十年办本科历史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面积34.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建有标准的图书馆、体育馆、多功能报告厅、400米塑胶风雨操场、2000平方米硅PU灯光球场、校医院等配套设施。2010年被确定为吉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2014年再次高质量通过全国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学校设有医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财经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航空旅游学院、管理学院、中锐汽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职部,有40个专业招生,专业设置涵盖医药卫生、机械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公共事业、土建、交通运输、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传媒等9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近万人。
学校以人为本,以文化人,提出创“人文职大”的工作目标,在坚持“精学湛练”校训的前提下,确立“立德树人、技以载道、学以致用、服务发展”的办学理念,倡导培育“忠诚、担当、奋进、笃行”的优良校风,“精心从教、诲人不倦”的教风,“思行合一、学而不厌”的学风。
四平职业大学2024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四平职业大学
层 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四条 四平职业大学山门校区: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山门镇大洼村沥山路5117号
四平职业大学四马路校区: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北市场街道广兴茂社区南四经街376号
四平职业大学平东校区: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平南街道风光社区平东中路9号
四平职业大学北河校区: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北沟街道北河社区北河西路669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四平职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元;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元;
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元;
建设工程监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元;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新能源装备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元;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7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元;
现代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表演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播音与主持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室内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校内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外省交通费补贴和学习用品补贴等。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
1、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3、专业志愿: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分文理类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专业志愿的调剂:投档考生未能被所报专业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投档考生未能被所报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二)艺术类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专业测试合格证,有省级统考的艺术类专业,认可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无省级统考的艺术类专业认可其他学校校考成绩。
2、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办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3、其他录取原则与普通类录取原则相同。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spv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沥山路5117号
联系电话:0434-3304766
联系人:沙永春 尹卓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及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注重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技能比赛多次在全国、全省获奖。学校2010-2015年,学生在国家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二等奖1项;在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3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13项;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中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在吉林省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中获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在吉林省首届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中,获一等奖1项;在吉林省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中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在全国大学生沙盘模拟经营大赛中,获二等奖1项;在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写作大赛中,获专业组一等奖1项、公共英语组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在吉林省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优秀奖1项。
1983年 ,学校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2014年末,省政府同意,把四平医护卫生学校、四平城建职工中专并入四平职业大学。学校以原四平医护卫生学校为依托,成立了医药学院。
2015年3月,把四平市轻化工学校、四平市商业学校并入四平职业大学。
2017年4月,四平市委、市政府将吉林省四平卫生学校划为四平职业大学直接管理,两校联合办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10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