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与新中国同龄,其前身为华东人民革命大学附设上海俄文学校,首任校长是著名俄语翻译家、出版家、中国百科全书事业的奠基者姜椿芳。后历经华东人民革命大学附设外文专修学校、上海俄文专(修)科学校、上海外国语学院等传承变革,于1963年列入教育部全国重点大学。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英文校名确定为“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缩写为“SISU”),并于1994年正式更名为“上海外国语大学”。
自建校以来,上海外国语大学始终保持着领先的学科优势和高水平的教学质量,是全国同类院校中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数量最多(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工商管理)的高校,在QS世界大学排名等国际指标中位居中国前列,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获评A+(外国语言文学),并列全国第一。
上外着力推进“战略语言”建设,为国家和地方发展、推动文明交流互鉴提供最急需的关键人才储备。截至2023年4月,上外现有授课语种数量已达52种,包括俄语、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希腊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韩语-朝鲜语、波斯语、泰语、越南语、印度尼西亚语、瑞典语、荷兰语、希伯来语、乌克兰语、土耳其语、印地语、匈牙利语、乌兹别克语、哈萨克语、波兰语、捷克语、斯瓦希里语、塞尔维亚语、罗马尼亚语、塔吉克语、白俄罗斯语、乌尔都语、普什图语、马来语、爪哇语、巽他语、柬埔寨语、汉语等38种现代语言,并开设拉丁语、古希腊语、世界语、梵语、古英语、古典叙利亚语、巴列维语、古典纳瓦特语、尤卡坦玛雅语、阿卡德语、苏美尔语、古典希伯来语、奥斯曼土耳其语、手语等14种古典语言和国际辅助语课程。
截至2023年4月,上外已充分形成以语言文学类学科见长,文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等6大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格局,多元并举,特色鲜明。上外现有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培育])、1个国家级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西欧语种群)、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4个上海市(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外国语言文学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应用经济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工商管理等6个学科列入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其中外国语言文学为A类)。
上外是联合国合作备忘录签约高校和欧盟委员会口译总司合作单位,也是国际高校翻译学院联合会(CIUTI)成员,拥有全亚洲首屈一指的高级翻译学院,已开设全部联合国6种官方语文语对组合,获得国际会议口译员协会(AIIC)全球最高评级。
上外的人才培养体系层次齐备,现有56个本科专业,涵盖12个本科专业类,包括35个语言类专业和21个非语言类专业;8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应用经济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下设4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硕士、翻译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金融硕士、法律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公共管理硕士;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工商管理,下设2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工商管理。
上外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文化“走出去”重大战略,率先提出“多语种+”卓越国际化人才培养战略,创新育人模式,以内涵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全力造就能够参与全球事务的通才和通晓国别区域与领域的专才,推动卓越外语人才、多语种高端翻译人才、多语种国际新闻传播人才、无国界工商管理创新人才、应用经济学国际创新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国际组织人才的培养。
上外已陆续与新华通讯社、《中国日报》社(China Daily)、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第一财经传媒(CBN)、上海外语频道(ICS)等建立联合办学体系,并实施长三角高校学分互认计划。上外与英国FutureLearn平台合作开展“慕课”(MOOC)探索与实践,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推动教育理念的创新。
2024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简称“上外”;英译: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简称“SISU”;本科办学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邮编:201620。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四条 对取得学校学籍并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审议和决策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各部门、各院(系)参与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招(含不分文理的综合改革)。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着力促进城乡区域入学机会公平,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人才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遵循集体决策、质量优先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部分省份)和本科第一批(包括合并后的本科批、或不分批次的分段录取,下同),考生可同时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单设批次,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考生,录取规则参照普通类型招生。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注: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相关规定进行调档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招生计划数1:1投档,“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在调档时认可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全国性政策加分;考生如同时符合多项加分项要求,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超过20分。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顺序进行录取。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时,符合录取要求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对照各专业录取要求,确定录取专业。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可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成绩、高考实考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若上述情况完全相同,学校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录取要求,则可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电子档案中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还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中,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以报考所有专业;俄语考生可报考俄语、俄语(工商管理双学位)和所有非外语类专业,德语考生可报考德语专业和所有非外语类专业,法语考生可报考法语专业和所有非外语类专业,西班牙语考生可报考西班牙语、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专业和所有非外语类专业,日语考生可报考日语专业和所有非外语类专业。学校外语类专业除本专业语种教学外,均开设英语必修课程;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均开设英语必修课程,部分专业课用英语授课,所有学生应按学校课程设置进行学习。
第十九条 考生报考学校外语类专业均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未组织口试的省份除外),广西考生高考外语口试须达到A等级。学校在普通类型招生时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第二十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具体详见学校招生网公布的本科招生体检要求。
第二十一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保送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校专项计划、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及上海市春季高考招生,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学校当年相关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费:7,150元/学年;工科计算机类专业学费:7,000元/学年;其它学科专业学费:6,5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19,500元/学年。超出学校本科专业基准学分(160学分)的,按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办法另行收取。住宿费:1,2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出国交流资助等项目。学校践行“资助育人”理念,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广阔的平台,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帮扶与支持。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admissions.shisu.edu.cn;电子邮箱:ao@shisu.edu.cn;咨询热线:021-55386006、55383668;微信、微博:上外招生。
第二十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规则,并另行公布。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上外立足多语种、跨学科、跨文化综合优势,主动对接国家和地方战略,不断传承和彰显外国语言文学的传统特色,依托政治学、工商管理和新闻传播学等学术增长点,汇聚中外高端研究团队,协同创新打造高校学术智库群,在语言文学、国际关系、国际传播和区域国别研究等领域享有崇高的学术地位。
截至2023年4月,上外现有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 上海高校智库(中东研究所)、1个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科研基地 / 国家语言文字智库(中国外语战略研究中心)、1个上海市级重点研究基地(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院)、2个外交部共建研究基地(中阿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区域与国别研究基地(欧盟研究中心、俄罗斯研究中心、英国研究中心)和20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2个教育部国际司中外人文交流研究基地(中英人文交流研究基地、中德人文交流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共建基地(教育信息化国际比较研究中心)、2个上海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二十国集团研究中心、上海市英语教育教学研究基地)、2个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中外文化软实力比较研究基地、语言文化圈视角下的区域国别研究基地),并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共建外国文化政策研究基地,为上海市社会调查研究中心分中心单位。
上外的100余个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以全球治理和区域国别研究为核心,构建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成果应用渠道,为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制订和实施相关政策提供智力支持,并涌现出一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科研成果。其中,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议成立的中阿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已成为中国和阿拉伯国家交流改革开放、治国理政经验的重要思想平台。上外中东研究所、中国国际舆情研究中心、中国外语战略研究中心、英国研究中心、丝路战略研究所等5家机构入选“CTTI来源智库”单位。上外已逐步建成眼动、脑电和语料库技术等研究场馆,与科大讯飞建立口笔译跨学科联合实验室,促进语言学、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认知神经科学的交叉研究,推动人工智能与自然语言处理研究的前沿探索。
上外编辑出版《外国语(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报)》《外语界》《外语电化教学》《中国比较文学》《国际观察》《英美文学研究论丛》《阿拉伯世界研究》《亚洲中东与伊斯兰研究(英文)》《中国国际评论(英文)》《口笔译研究(英文)》《外语测试与教学》《语言政策与语言教育》《中国法语专业教学研究》《新丝路学刊》《语料库研究前沿》《英语教育与教学研究》《青少年语言教学(英文)》《网络媒体与全球传播(英文)》《跨文化交际与传播研究(英文)》《语料库与人文学科研究(英文)》《国际艺术史学会学刊(英文)》等 21 种学术期刊,其中有 7 种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和收录集刊,8 种英文期刊在海外发行,在学界享有盛誉。上外不断推进中文学术期刊的海外出版和中华学术精品的对外译介和传播,努力提升学术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推动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上海外国语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开展对外交流的高校之一,建校之初就有外国专家在校工作。上外将国际化办学视为核心发展战略,已先后与62个国家和地区的440多所大学、文教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是全球首批与联合国总部及各分支机构、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高校,已先后加入亚非研究国际联盟、中英高等教育人文联盟、中俄综合性大学联盟、中日人文交流大学联盟等国际学术联盟。
上外鼓励青年学子放眼世界,在多元文化环境中砥砺成长,充分吸收世界高等教育的优秀成果与先进经验。上外本科生出国(境)访学比例高达50%,每年都有千余名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公派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或攻读合作学位。上外实施“外专引智”计划,积极打造国际化师资队伍,促进国际科研合作,有超过90%的师资具有国(境)外学习经历,在校外国专家多达340余人。
上外依托长期教学实践与研究,编写出版各类对外汉语教材,每年有约4000名来自世界各国的留学生来上外学习汉语和相关学位课程,规模位居全国前列。上外已分别与意大利那不勒斯东方大学、日本大阪产业大学、秘鲁天主教大学、匈牙利塞格德大学、西班牙马德里自治大学、摩洛哥卡萨布兰卡哈桑二世大学、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国立外国语学院、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希腊亚里士多德大学合作开设9所孔子学院,并在墨西哥开设教育中心,遍及亚洲、非洲、欧洲、北美和南美,致力推广中国文化,沟通世界文明。
上海外国语大学现有两座校区,占地74.7公顷。其中虹口校区坐落在上海市中心,与鲁迅公园和多伦路近现代海派文化圈相接;松江校区位于上海市郊“沪上之巅”佘山脚下,毗邻“上海之根”广富林遗址。两者文脉相承,又各具特色。
上外图书馆是全国外语院校图书馆联盟中心馆之一,共有两处馆舍,以及费萨尔图书馆等十余个特色文献资料室,现有馆藏纸本文献124.6万余册(涵盖65个语种)、电子图书145万册、中外文纸本报刊1972种、电子期刊2万余种、电子资源数据库78个,自建特色数据库11个。图书馆数字学术服务平台长期保存和共享上外学者发表的论文和著作等学术成果,并为研究过程及学术交流等活动,提供数据存档、管理、发布、检索、共享、引证和统计分析等一系列服务。
上海外国语大学世界语言博物馆以“世界语言多样性”为主题,是中国第一座世界语言博物馆,秉持“语汇世界、言聚全球”(Words, Worlds)的立馆理念,以语言学及其交叉学科为学术理论基础开展公共科普教育,致力于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构建全球语言知识体系,推动中外文明对话和人文交流,是中国博物馆协会和全国高校博物馆育人联盟成员单位。上外拥有先进的办学设施,包括世界一流的同声传译系统、语言实验设备等,并建成具有相当规模的外语多媒体教育资源库。
上海外国语大学与新中国同龄,其前身为华东人民革命大学附设上海俄文学校,首任校长是著名俄语翻译家、出版家、中国百科全书事业的奠基者姜椿芳。
后历经华东人民革命大学附设外文专修学校、上海俄文专(修)科学校、上海外国语学院等传承变革,于1963年列入教育部全国重点大学。
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英文校名确定为“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缩写为“SISU”)。
1994年,正式更名为“上海外国语大学”。
1996年,学校通过教育部审核,成为进入“211工程”的全国重点大学。
2000年,学校中东研究所入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同年,学校建立国家非通用语种建设基地。
2017年9月,上海外国语大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
2021年9月,入选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拟入选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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