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占地921亩,建筑面积36.9万平方米,资产总值近11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亿元。截至2021年10月,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2600余人。
学院按照专业群结构逻辑性和对接产业吻合度的要求,重组建设交通土建、汽车服务、物流管理、轨道交通、智能交通、建筑工程等6个省高水平专业群,培育发展轨道交通类专业、新能源汽车、智能交通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等11个交通及紧缺专业。努力推动专业社会服务能力从“对接产业、服务产业”向“提升产业、引领产业”转变。初步建成紧密对接江苏综合交通运输产业体系、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特色专业群布局为特征的大交通人才培养体系,专业设置与行业发展契合度提升至70%,成为全省唯一一所覆盖江苏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高职院。学院拥有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2个、国家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设专业2个、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国家级骨干专业9个、江苏省高水平专业群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6个、省级品牌专业建设一期工程项目2个、省级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项目5个、省级示范重点建设专业5个,江苏省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建设项目1个,参与“1+X 证书”项目试点25个。汽车专业群、交通土建专业群、运输管理专业群办学实力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实施“4+0”“3+2”“3+3”等9个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打通江苏交通职业教育人才成长通道,建立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江苏交通人才培养立交桥。先后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教学成果奖13项,其中一等奖7项。
学院实训实习条件先进,建有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4个、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3个,交通运输部重点支持的实训基地1个、省交通运输厅实训基地10个。教学资源丰富,有国家级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二等奖2项、省部级精品课程19门、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1部、国家“十三五”规划教材6部,省部级重点教材35部、开发建成学校优质核心课程150门。投入3000多万元建设“数字化校园”,推动“云班课”“云教材”等信息化教学改革,开发“云教材”25部,获国家级、省级高职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含信息化教学大赛)奖项近20项。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及招生省份主管部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含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学校标识码:4132012804。学校在各招生省份代码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学院创办于1953年,办学历史悠久,2001年6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56.9万平米,建筑面积33.3万平方米,资产总值近12.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多名。
第五条 学校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我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宣传工作组成员由学校在职教职工组成。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考生和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确定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院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我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分代码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我校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结合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普通类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安排专业;艺术类专业依次比较美术省统考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
第十九条 普通高考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目前仅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六人间1200元/年、四人间15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已建立“奖、助、贷、勤、免、补”六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奖等十余种奖学金,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自设的资助项目包括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党员结对帮扶、企业奖助学金、路费补助、生活费补助等。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
邮政编码:211188;
招生咨询电话: 025-86115806、86115809、86115792;
电子信箱:zsjyc@njit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5-86115885;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zs.njitt.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及学院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南京交职院拥有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1个,2个协同创新中心被列入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认定项目。建有“江苏省道路交通节能减排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新能源与无人驾驶汽车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省级和地方科技研发中心6个、“新能源汽车技术研究所”“路桥工程新技术研究所”等7个研究所。2019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近3年开展技术服务项目近1000项,年均培训30000余人次,年均技术服务产值近6000万元,居全省高职院前列。
校训:知行合一 明德致远
“知行合一,明德致远”是一个既有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底蕴,又体现现代交通职教理念与我院办学特色的命题。
知行合一:源于明朝思想家王阳明的心学理论。意指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把“知”和“行”、理论和实践有机统一起来。“知行合一”也是“手脑并用、注重实践”、“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等现代职教理念的最佳体现。
明德致远:“明德”,出自《礼记·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致远”,出自诸葛亮《戒子书》:“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寓意学院重视师生思想道德建设,彰显良好的道德修养;交通运输行业铺路架桥,积善行德,彰显交通事业之德性。也寓意学院凝神致志,事业通达致远,彰显矢志不渝、勇于开拓、自强不息的校园精神风貌。
学院坚持开放合作发展,拓展国际化办学新空间。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和交通大型企业“走出去”战略,与中江国际、省交工集团、苏交科集团等开展深度国际合作,选派师生参与中国阿联酋“一带一路”产能合作园区建设,以及赞比亚、安蓬等10余个海外项目工程。联合东南大学申报获批教育部、交通部“中非友谊”交通运输专业人才培养项目,每年培养30名非洲地区交通运输行业的从业者。坚持深化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院校合作,新增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工业大学、美国圣地亚哥州立大学等4所友好院校。积极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新模式、新路径,新增英国考文垂大学“3+1+1”升本升硕、马来西亚马拉工业大学“3+2”升本项目、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创新理工学院汉语培训项目等联合培养、交换生和短期游学项目4个。与英国考文垂大学、马来西亚吉隆坡大学、韩国清州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师生开展了多项实质性合作与交流活动,2021年44名学生、5名教师赴境外学习交流。系统推进专业课程体系与国际标准接轨,汽车工程学院建成6个专业国际标准化体系,学院入选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经世国际学院”首批学校,在泰国兰纳皇家理工大学举办“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经世学堂项目,开展境外本科层次留学生培养。 12个专业人才培养标准、54门专业课程标准、2门实训课程标准通过德国工商大会、舍弗勒公司、英国考文垂大学、马来西亚马拉工业大学认证。学院被表彰为“国际货代培考‘双证’工作先进单位”。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团队连续第6年获省级优秀教学奖。加强境外留学生招生工作,新增中亚地区留学生生源基地1个,在校全日制国际留学生82人。面向留学生开放特色专业,找准留学生培养定位,为“走出去”企业储备海外员工。
1953年4月,学院前身江苏省交通干部职工培训班创建,设置安品街、建邺路、九儿巷三个分部。
1955年3月,在办学地点不变的情况下,合并三个训练班,创办“江苏省交通干部职工学校”。
1956年1月,学校定名为“江苏省交通干部学校”,总部设在建邺路26号。
1964年,江苏省交通厅等联合发文,决定成立南京汽车职业学校。
1965年,江苏省交通厅整合江苏省南京汽车职业学校、江苏省南京航运职业学校,定名为“江苏省南京交通学校”,校址设在建邺路省委党校内。
1966年学校迁址南京市浦口沿江乡冯垟江苏省金陵汽车配件厂内,同年,位于镇江谏壁的江苏省汽车学校迁入。
1969年12月,学校停办。
1973年11月,经省革委会发文批准,学校复办,校址设在南京农业机械化学校内。
1996年,学院开始试办高职班。
2001年6月,学校成为江苏省政府批准的首批独立升格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11月,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同意学院在南京江宁大学城征地800亩进行新校区建设。
2005年10月,学院搬迁至江宁新校区。
2011年4月,学院的第一个省级工程研发中心“江苏省道路交通节能减排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成立。
2012年7月,学院与南京林业大学于决定在“交通运输”和“物流管理”两个专业实施“3+2”分段培养,联合培养本科层次高端技能型人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