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分椒江、临海两地三校区办学,总占地面积近1600亩、建筑面积约5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8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30余万册,直属附属医院4家,办学条件良好,校园风光优美。
截至2022年8月,学校下设人文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大数据)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药化工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师教育(体育)学院、智能制造(航空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药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其中椒江校区以工、经、管、医、艺为主,在校生10000余人,临海校区以文理和教师教育为主,在校生5000余人。
学校树牢学科建设龙头地位,狠抓应用型建设,“将学科专业建在产业上、把人才培养放到车间里、让科研论文写在大地上”,紧紧围绕区域先进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立了制药化工、材料建筑、智能制造、电气信息、生命环保等一批与产业群良性互动、共生发展的学科专业群,拥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省级一流学科4个、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各1个、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联盟6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各1个,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生态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艾瑞深校友会学科排名“中国高水平学科”序列,生态学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前500强;设立55个本科专业,工科专业接近50%,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专业通过国家认证,获批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人才培养基地。
台州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台州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国标码:10350
三、校址
椒江校区,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1139号;
临海校区,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台州学院
证书种类: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一)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二)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具体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和批次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学校依据教育部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规定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二)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二)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之间。
(三)外语语种及单科成绩要求:英语(师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按满分150分折算)。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折算)。其余专业对外语语种及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学生入学后修读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四)无性别比例限制。
(五)录取办法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1.普通类
(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与填报专业不符的,学校均予以退档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进档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组)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各省(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先按文化总分高低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语文数学总分、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择优录取。
(3)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类)。
(4)在实行院校平行志愿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平行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考生所填专业均未被录取时,依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艺术类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对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成绩相同,按各省(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则按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具体折算方法:
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算成300分)×2.5×50%。
3.体育类
对文化、术科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若综合分成绩相同,则按省统考术科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具体折算方法:
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50%+术科成绩×7.5×50%。
体育专业特招生按照《台州学院2024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六)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三位一体、单独考试、中本一体、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等招生类别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七)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4800元/生·学年: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学(师范)、网络与新媒体、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旅游管理、商务英语、英语、英语(师范)、俄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科学教育(师范)、生物科学、药学、应用化学、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
(二)5500元/生·学年:财务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生物制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体育教育(师范);
(三)6300元/生·学年:建筑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助产学;
(四)10000元/生·学年:产品设计、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师范);
(五)24000元/生·学年: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具体收费标准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住宿费标准
统一按1600元/生·学年预收,入学后按实际住宿费标准收取,如有多余及时返还。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具有完善的“奖、助、贷、补、勤、减”资助工作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三台”特等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缓缴“绿色通道”等资助措施。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576-88665794。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学校网址: //www.tzc.edu.cn
招生网址: //zs.tzc.edu.cn
微信公众号:台州学院招生
咨询电话: 0576-88669696
十七、其他须知
(一)定向招生、单独考试、中本一体、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及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二)学校2024年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合作进行两年制的专升本培养,考生录取后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就读,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学校本科文凭。
(三)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台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四)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生源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本章程若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五)本章程由台州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对接党委政府战略部署,密切校地校企互动,已与台州8个县(市、区)、10余个市有关部门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成立了台州生物医化产业研究院、三门研究院、浙江(台州)小微金融研究院等30多个产学研平台,携手行业龙头、上市公司搭建了台州湾生物医药产业学院、杰克学院、模具与塑料产业学院、浙江省建筑业现代化台州产业学院等产业学院群,组建了近百支企业身边的“1139科技小分队”;以打造“台州主城区的大花园、台州人民的大客厅、台州全民终身学习的大书房、台州地方精神和地方文化传承创新的新高地”为目标,深入实施“人文社科振兴行动计划”,建立了台州市大陈岛垦荒精神研究中心、台州市文化和旅游研究院、台州商人研究院、唐诗之路研究院、和合文化研究院、天台山文化研究院等平台,一批决策咨询报告受到上级领导批示肯定,两次获得“全国社科组织先进单位”称号。
学校以教育国际化为抓手,推进开放办学、拓宽师生视野,与加州浸会大学联合培养护理学硕士,与新墨西哥州立大学合作举办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美、英、韩等国大学以“2+2”“3+1”等模式联合培养本科生,与50多所国(境)外大学建立了友好交流关系。
台州学院办学源头上溯至1907年成立的三台中学堂简易师范科。
1907年12月12日,周继潆被台州知府许邓委任为三台中学堂监督,改校名为台州府中学堂,于翌年正月添设“简易师范科”,是为台州学院办学历史的源头。
1916年,简易师范科独立建制,先后名为会稽道第三师范讲习所、浙江第六师范讲习所、浙江省立第六师范学校。
1923年,并入浙江省立第六中学,设师范部。
1928年,浙江省立第六中学迁至临海县东部海门镇葭沚原浙江省立高级水产学校旧址办学,师范部随迁至此。
1931年,浙江省立第六中学在海门江边圩圈地建造校舍。
1933年,改称浙江省立台州初级中学,设四年制简易师范部,继续培养师范生。
1937年8月,台州初级中学增设高中,更名为台州中学,从葭沚全部迁入海门江边圩新校区办学。
1939年2月,受日本侵华战争影响,为延续台州教育的希望,台州中学西迁仙居,落脚于广度寺。简易师范部则位于附近的三井寺,在烽火连天中,坚持办学,弦歌不辍。
1944年8月,浙江省教育厅下令台州、衢州、严州(治今浙江建德,已并入杭州市)三个州的师范学校独立建制,浙江省立台州师范学校成立,还添办普通师范科及附设民众教育馆。
1945年8月,学校迁至仙居东乡下张(今下张小学)办学。
1949年5月,临海解放。浙江省立台州师范学校由仙居迁回临海,与临海县立师范学校(始建于1913年秋,初名台属联立女子师范学堂)合并到台州中学,再次作为其师范部管理。
1950年2月,师范部重新独立建制,定名为台州师范学校,后改名为浙江省立台州师范学校,校址设在台州府城的城隍山,并逐步迁移到山脚(今台州学院广文校区)。
1954年1月,由于台州专区第一次被撤销,台州师范学校改名为临海师范学校,隶属临海县,招生范围仍为原台州各县。随着台州专区第一次复设。
1958年6月,临海师范学校改办台州师范专科学校,设置数理、生化、文史、体育、音乐五个专业,拉开了台州教育史上第一次大专层次办学的帷幕。
1959年6月4日,中共温州地委决定台州师专的数理、生化两专业并入温州师范学院;原台州师专改为临海师范,由临海县委领导。6月18日 中共临海县委决定将办在大田上沙的临海师范(二个班)并入本校,合并后定校名为浙江省临海师范学校。
1967年7月,台州专区革委会将临海师范改校名为台州工农师范,归台州专区革委会领导,从隶属关系上恢复了“府属学校”的性质。
1969年10月,“工农师范”改名为台州师范学校。
1970年7月,浙江省革委会下发文件《关于调整大专院校的决定》,将设在金华的浙江师范学院一分为三,分别到台州、金华、丽水三地办学。同年9月,浙江师范学院84名教师分流到临海,在台州师范学校基础上组建了台州师范专科学校,设文理两科。
1974年11月,台州师范专科学校恢复校名为台州师范学校。同年12月,原浙师院教职工返回浙师院。同时,台州师范三峰分校建立,台州师范迁回城里后,临海县在原址上办起了临海五七大学,即后来的临海师范学校前身。
1978年4月,台州师范学校在原有的基础上,建立浙江师范学院台州分校,设中文、数学、物理三个专业。
1978年12月,教育部批准在浙师院台州分校基础上建立台州师范专科学校,校址设在临海城关北固山麓,分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外语、体育八个专业,学制三年,主要培养初中教师。至此,台州第一所高等学校正式建立。
1995年8月,台州师专进修部归属台州师专。
1998年12月,台州师专临海城东校区(第二校区)工程破土动工,校区占地550亩,2000年建成投入使用。
1999年9月,学校与韩国草堂大学建立姐妹学校关系。这是台州学院办学史上与国外大学校际合作的开始。
2000年4月,临海师范学校正式并入台州师专。同年7月,台州师专搬迁至临海城东新校区。
2001年秋季,台州学院首次以“台州学院(筹)”的名义招生,学校开始步入本科综合性高校办学的新阶段。
2002年3月,经教育部高校设置评委会评议,全票通过,升格为台州学院。
2003年1月,省教育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卫生厅联合发文,同意台州卫校与台州学院合并,组建台州学院医学院。
2003年暑假,经省政府和台州市政府同意,学校在台州市政府所在地建设台州学院椒江校区,用地1200亩。
2004年12月,台州市政府决定,台州市立医院正式成为台州学院医学院的直属型附属医院。台州医院、台州市中心医院为非直属型附属医院。
2005年10月,台州学院椒江校区启用。
2008年5月,学校以17A2B的优良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2016年6月,台州市中心医院成建制并入台州学院,成为该校的直属附属医院。
2018年5月,台州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2019年1月,被确定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
2021年7月份,台州学院正式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3个硕士点。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