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现有茶山和学院路2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22981人,学校产权占地面积1973.43亩、校舍面积105.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9.61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78.6万册、电子图书189.49万册,中外文电子期刊和资料数据库97个。
截至2023年7月,学校学科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一大门类,设有20个专业学院和荣誉学院——苏步青学院。
学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建有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与国内外25所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博士后。生态学为“省市共建”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化学、中国语言文学、电气工程、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机械工程、生态学、土木工程等9个学科为浙江省一流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学校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级课程29门,通过师范类专业认证9个、工程教育专业认证4个。
温州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温州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
10351
三、校址
茶山校区,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
学院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76号。
全日制本科新生在茶山校区。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温州大学
证书种类: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温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温州大学学士学位。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华侨港澳台招生计划以港澳台联招办审核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和日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二)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三)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对部分招生专业(类)设定高考单科成绩要求。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俄罗斯伏尔加格勒国立技术大学合作办学,俄方教师采用英文授课,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按150分计),只录取有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浙江省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外省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按150分计),体育特招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可适当降低。
(四)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1.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的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2.在实行院校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
(六)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
(七)其他省份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专业(类)。
(八)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按考生的投档成绩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同批次投档结束后,如仍有部分专业计划未能录满,则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九)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若未对同分考生做统一规定的,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文理综合/选考科目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十)艺术类、体育类(体育特招生)、地方专项、师资定向、三位一体、华侨港澳台招生、专升本、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等招生类别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服装设计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建筑学、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5500元/学年
(二)金融工程、英语专业5520元/学年
(三)网络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专业6325元/学年
(四)舞蹈教育专业9000元/学年
(五)书法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专业10350元/学年
(六)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26000元/学年
(七)其他专业4800元/学年
注:最终以物价部门备案为准。
住宿费标准
(一)4人间公寓1600元/生/学年
(二)6人间公寓1200元/生/学年
(三)套房中的4人、2人间1280元/生/学年
(四)套房中的6人间960元/生/学年
注:最终以入住房型的收费标准和物价部门备案为准。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团体或个人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包括临时困难补助、生活专项补助等)、罗山展翅计划(发展性资助)等资助政策。开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道“绿色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7-86598028。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zs.wzu.edu.cn
电话:0577-86680800
传真:0577-86680800
十七、其他须知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可先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随后再办理休学手续。
(二)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本章程由温州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重大项目12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2项,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2项,国家级科研重点项目43项,其他国家项目833项。出版各类著作385部。现有国家级科研平台3个、省部级科研平台42个,拥有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4个、浙江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4个。科研成果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82项,其中,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一等奖,我校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参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
校训:求学问是 敢为人先
“求学问是”是高校师生的天职。意为勤奋好学,严谨治学,追求真理。告诫温大人以求真务实、探究学问为毕生事业,努力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不断造就厚德博学的高素质人才。
“敢为人先”是温州精神的精髓。意为开拓进取,敢想敢为,追求卓越。要求温大人敢于迎接新挑战,冲破旧框框,探索新路子,取得新成就,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已与31个国家和地区的151所院校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分别与日本东京大学、京都大学联合成立“国际水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国际水资源与水生态研究中心”,有力推进高水平科研国际合作。在意大利创建温州大学意大利分校,在泰国东方大学开设孔子学院,与意大利锡耶纳大学合作举办孔子课堂,与台湾中华大学合作举办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项目、与俄罗斯伏尔加格勒国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机械工程专业本科项目。学校是国务院侨办首批华文教育基地,先后获批中国华侨华人研究(温州大学)基地、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中国侨益保护研究基地,举办“浙江华侨网络学院”,侨教育积淀深厚、侨研究实力雄厚、侨文化氛围浓厚。
温州大学由温州师范学院(创办于1956年)和原温州大学(创办于1984年)于2004年合并组建而成,2006年正式成立。历经“两校合并、七校融合”的沿革变迁,办学源头可追溯至1933年创建的温州师范学校。
2005年,原温州大学经济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合并组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2011年,温州大学与美国肯恩大学合作举办温州肯恩大学。
2016年,教育部发文批准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独立学院)转设为温州商学院。
2019年12月27日,浙江省和温州市签署协议,温州大学成为“省市共建重点高校”。
2020年10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确定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
2021年1月27日,教育部发文同意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独立学院)转设为温州理工学院。
2022年12月,温州大学被授牌为浙江省华侨华人研究会综合研究基地。
2023年3月,温州大学元宇宙与人工智能研究院揭牌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