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占地1700亩(含温州种子种苗科技园),建筑面积29万平米,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9亿元,馆藏纸质图书70万册、电子图书95万种,各类专业数据库12个。截至2022年9月,设有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园林与水利工程学院、动物科学学院、经贸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公共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部),开设专业31个,其中涉农类专业15个。
学校依托国家级众创空间等12个国家级和省市级创新创业平台,深入推进大学生“双创”教育,年孵化小微企业30家以上,毕业生创业率远超全省高校平均水平。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提升教育质量,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排名进入全省高职院校A等行列;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5项、二等奖2项。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4088
三、校址
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等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五)学校对采用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六)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七)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八)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九)对高职提前招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章程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设施农业与装备、种子生产与经营、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园艺技术、畜牧兽医等5个农业种养类专业学费6300元/学年,其中录取并就读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
(二)园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动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8000元/学年。
(三)其他专业学费6000-7200元/学年。(各专业学费详见学校招生网)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企业专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同时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帮扶学生完成学业。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7-88417726。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网址://www.wzvcst.edu.cn
学校招生网://zs.wzvcst.edu.cn
咨询QQ:800081290
微信公众号:wzkjzyxy,wzvcst-zs
招生电话:0577-88412441
传真:0577-86185777、88412441
十七、其他须知
(一)被录取的新生,须按《报到须知》的规定,按期到本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或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我校或邮寄至学校招生办。
(二)学校坚持以生为本,尊重学生专业学习选择权,在校期间享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园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动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可转专业。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聚焦技术革新,开展立地式研发。历史上科研工作获得国务院嘉奖。坚持应用型科研发展方向,聚焦农业产业新技术研发、转化,引领农业技术革新,着力解决农业产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着力打造区域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新高地。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围绕种子种苗、碳汇康养、畜牧兽医、农业经济、智慧农业等八个研究领域,建有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浙江省浙南作物育种重点实验室、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和省市级科研平台23个,建有实体研究所17个。近五年立项市厅级以上项目443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项、省部级项目39项;外来到位科研经费1.2亿元;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37项,其中,省部级奖项3项;通过国家审定、登记的农业新品种8个,省级审定、认定的农业新品种8个,授权发明专利92项。
校训:耕读至真,精技多能
“耕读至真”体现学院的立校基础与办学特色,彰显学院修德启智、求真务实的价值追求。“精技多能”既是学院前身温州农校精神的延续传承,也是新时代高职教育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
“耕读”——古人云:“耕田可以事稼穑,丰五谷,养家糊口,以立性命;读书可以知诗书,达礼义,修身养性,以立高德。”“耕”为生命之源,“读”乃智慧之本。“耕读”反映了为学、育人所共同追求的“勤耕厚积、春华秋实”“人生在勤、不耕何获”的价值取向和家国情怀。永嘉学派倡导耕读传学、勤耕重读,创造了温州文风鼎盛、人才辈出的历史。追溯学院办学渊源,始终坚持以农育人,一代代温科人勤耕不辍,耕读文化深入人心。在新时代高职教育的背景下,“耕读”彰显了新的时代内涵和价值。“耕读”写入校训,契合学院以农立校的办学定位,符合在耕读教育中创新知农爱农的育人思想,意在培养学生耕读修身、知行合一的道德品格和农匠精神。
“至真”——《庄子·渔夫》:“真者,精诚之至也。”古人有“贵真”的思想传统:明辨是非和善恶,坚持原则和真理,探求客观世界的真实存在和运行规律。“至真”同时取意于陶行知先生的“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至”表示达到之意,“真”是指事物的本性、本原,有真实、真理、真诚之意。“至真”秉承“格物致知”的科学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弘扬求真务实的品格作风,追求“真善美”的至高境界。“至真”,要求为师者言传身教,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真爱、真教;要求为生者立言立行,立真志、尚真学、铸真品、践真行、求真理、做真人。
“精技”——《庄子·天地》:“能有所艺者,技也。”国以才立、业以才兴,精于一技,专于一业。“精技”回应培养“国之重器,国之匠人,国之大者”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人才大军的时代命题,响应建设“国家重技,社会崇技,人人砺技”技能型社会的现实期盼。“精技”意为师有师德,师有师能,精益求精;学有学风,学有学技,精诚求技,倡导广大师生养成学有所长的“职业意识”,术有专攻的“职业志向”,以技常新的“职业精神”,以技立身的“职业素养”。
“多能”——《墨子·尚贤》:“尚贤事能”。“能”,包括智能、体能、技能、才能。“多能”意为“一专多能”的知识结构,“内美修能”的素质教育,坚持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统一,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吻合学院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高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温科表达”。“多能”要求为师者博学多才,应教尽教,以“授业解惑”之能,培养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要求为研者自立自强,求实创新,以“矢志攻关”之能,肩负知农爱农、强农兴农的时代使命;要求为生者兼收并蓄,学深学好,以“躬身实践”之能,成为就业能手、职业能士、创业能人。
耕读而至真,精技且多能。特色鲜明,寓意深刻。既注重彰显农字特色,大力倡导“耕读至真”的人格理想,又溯源唤新历史底蕴,强调追求“精技多能”的人才理念。
学校聚焦开放共享,扩大对外合作交流。坚持开放、共建、共享理念,初步形成上下、左右、内外贯通的对外合作开放办学新格局。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成立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主动融入长三角教育一体化,是浙江省农林牧渔类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现代农业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与一批中高职、本科院校以及农科院所、地方单位开展合作办学。大力推进国际化办学战略,积极引进国(境)外优质教科研资源,加入中柬职教联盟、中意高校联盟,与新西兰、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地区)的高等院校开展教师互访、学生交流学习、教科研合作等活动;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建立“乌兹别克斯坦鹏盛丝路学院”,并入选浙江省首批“一带一路‘丝路学院’”,主动牵手非洲温商企业,探索开展中非合作交流。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源于1950年8月建立的浙江省立温州农业技术学校。
1952年,学校迁往温州南白象头陀寺,浙江省立温州农业技术学校更名为浙江省立永嘉农业学校。
1956年,永嘉农业学校更名为温州专区农业干部学校,迁往瑞安仙岩、平阳郑楼。
1958年,温州专区农业干部学校升格为温州农学院。
1959年,温州农学院改建为温州农业专科学校。
1961年,温州农业专科学校撤销,(部分)改建为温州农业科学院。
1983年,在温州新桥复校,为浙江省温州农业学校。
1958年,温州专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在温州新桥成立。
1986年,温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在温州慈湖成立。
2000年2月,温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温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和温州农业学校合并组建温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06年5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文批准筹建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2007年11月28日,温州市农村干部与农民培训中心授牌。
2008年2月2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文同意正式建立温州科技职业学院。4月8日,学校具备了自主招生资格。
2020年5月27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直播学院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