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物热
由药物过敏所致的发热称为药物热,它常常是药物过敏的最早表现。药物热与一般感染性发热不同,如果是首次用药,发热可经10天左右的致敏期后发生;如果是再次用药,则由于人体已经被致敏,发热可迅速发生。药物热一般是持续的高热,常达39度,甚至40度以上。
2、药物疹
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肤起皮疹,我们称之为药物疹。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麻疹样,猩红热样,湿疹样,荨麻疹样,紫癜样,疱疹样等。
3、血清病样反应
血清病是首次应用血清(如马血清)制剂,经过10天左右发生的一种过敏反应。临床表现为发热,淋巴结肿大, 关节肿痛,肝脾肿大等。
4、其它系统性损害
严重的药物过敏反应可引起全身性损害如过敏性休克、血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等;呼吸系症状如鼻炎、哮喘、肺泡炎等;消化系统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肝损害如黄疸、胆汁郁滞等;肾损害如血尿、蛋白尿、肾功能衰竭;神经系损害如偏头痛、癫痫等。
1、可引起荨麻疹等皮疹的药物
青霉素、链霉素、磺胺药、阿司匹林、痢特灵、保泰松、巴比妥类药普鲁卡因。疫苗接种、白喉及破伤风抗毒素等。
2、可引起血管神经性水肿的药物
青霉素、磺胺药、阿司匹林、保泰松、土霉素、氯霉素、已烯雌酚、疫苗接种、白喉及破伤风抗毒素等。
3、可引起剥脱性皮炎的药物
青霉素、链霉素、磺胺药、保泰松、巴比妥类药、已烯雌酚等。
4、可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物
表霉素类药、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土霉素、氯霉素、链霉素等。
1、严格控制使用易过敏药
临床上易过敏的药物较多,如青霉素钠、链霉素、林可霉素(输液)、庆大霉素(输液)、维丁胶性钙、柴胡针、红花针、穿琥宁针、维生素K等,应严格控制使用。
2、用药前准备好抢救药品
即使是从未发生过过敏反应的药物,并不等于不发生过敏反应。有过敏体质的人,对任何药物都有过敏的可能。在用药前一定要准备好抢救药,如肾上腺素、尼可刹米、地塞米松、安钠咖、氧气等,待发生过敏反应后再准备抢救药品就来不及了。
3、严格按要求用药
详细阅读说明书,对药物的毒副作用、注意事项、禁忌症要有充分的认识,严格按药物的用药途径和剂量用药。如维生素B1只能肌注,静注会发生过敏性休克;士的宁过量会引起痉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