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区别
1、概念不同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国有独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3、管理体系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
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4、治理结构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一般的国有企业董事会则由同级政府派出。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5、管理者角色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
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委托代理关系)。
6、目标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以社会公共目标为主,经济目标居次。这类企业主要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企业和资源类企业,如铁路、自来水、天然气、电力、机场等。
国有独资公司:兼具社会公共目标和经济目标,以经济目标支撑社会公共目标;这类企业主要是准自然垄断企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如电子、汽车、医药、机场等。
总结:国有独资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在本质上并无区别,都隶属于国有企业,但是他们所要遵循的法律有所不同,且在管理模式上也有所差异。总的来说,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他们分属于经济学概念与法律概念,不可同一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