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车灯使用说明
(一)高速公路夜间行驶的灯光使用
1、高速夜间正常行驶以及车辆进入隧道时,应当开启车辆大灯、示廓灯。
2、因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高度较高,对向车辆受灯光刺激影响较小,因此行车时可开启远光灯。
3、如果是草丛、行道树、铁围栏这种无法完全阻挡灯光的,就要在两车距离150米时切换到近光灯。
4、与前车距离较大,超过了150米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远光灯;当与前车距离拉近小于100米之后就要切换到远光灯。
5、超车或者变道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并适当次数地切换远近光灯,也就是俗称的“变灯”,让前车明白你的位置与意图。
(二)高速公路雨雾天行驶的灯光使用
1、下小雨或者有薄雾的时候,应当开启示廓灯。
2、当雨势较大或者雾情较重的时候,应当开启近光灯、雾灯。
3、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4、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5、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6、雾天应当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但绝不能开启远光灯。因为远光灯射出的光线会被雾气漫反射,在车前形成白茫茫一片,反而会影响驾驶人视线。
7、注意“双闪”别乱用。“双闪”只应该用在非常危险的情况下,比如能见度已经小于100米,或者前方有事故,或者车辆发生故障确实需要在应急车道临时停车。
(三)高速公路遇紧急情况时的灯光使用
1、发现前方有障碍物或有事故、拥堵等情况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迅速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频繁轻踩制动踏板,使制动信号灯频繁亮起,用于提示后方来车减速避让。
2、车辆出现故障或事故导致无法移动的情况时:第一时间必须迅速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来车方向150米处设置三角提示牌,同时人员迅速撤离到护栏外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