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吊篮规范国家标准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
1、第一条,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常设的或非常设的,其安装方式为有轨式或无轨式,提升方式为爬升式或卷扬式的各种吊篮。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运载货物和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2、第四条,一般要求。
吊篮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吊篮平台在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10.8m/s(相当于6级风力)。吊篮的制造应按有关标准及设计图样进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使用。吊篮出厂时必须附有下列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液压系统图等。产品必须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标牌。标牌上应写明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等。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适合于高处作业并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吊篮使用规范要求是什么
1、工人在进场时,要求必须穿戴安全设备,且当天气恶劣时不能使用。
2、使用前,必须要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使用人员必须进行专业的培训。
3、吊篮承载不能超标。
4、电源、电线等配件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严格要求。
5、吊篮安装后,高空下不能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