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禁毒法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于2008年6月1日颁布施行。
中国人民禁毒法的主要内容
新版《禁毒法》遵循“专群结合”、预防与惩治相结合、教育与救治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了禁毒工作方针、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法律责任,规范了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国际合作等业务工作。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
1、依法规定了禁毒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
2、依法规定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
3、依法规定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的种类、范围、措施和办法。
4、依法规定了戒毒体制和措施。
5、依法规定了加强禁毒国际合作的措施。
6、规定了违反《禁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
中国人民禁毒法实行什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
禁毒法的禁毒方针是什么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方针主要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
毒品的危害性
1、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2、毒品问题诱发其他违法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
3、毒品问题渗透和腐蚀政权机构,加强腐败现象。
4、毒品问题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