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是什么意思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是指制作电视剧(公开播出的)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和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才有资格制作电视剧,并且事先还必须另行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根据2004年6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分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两种,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仅限于该证所标明的剧目使用,有效期限不超过180日。特殊情况下经发证机关批准后,可适当延期。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有效期限为两年,有效期届满前,对持证机构制作的所有电视剧均有效。”
该《规定》还对申领许可证、提交申请材料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怎么办理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的办理有两种途径,分别对应不同的电视剧制作情况。
1、如果是有已经备案公示的电视剧,需要制作,那么可以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领登记表》。
(3)广电总局题材规划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4)编剧授权书。
(5)申请机构与制片人、导演、摄像、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和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等签订的合同或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如果聘请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还需提供广电总局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6)《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电视台、电影制片机构的相应资质证明。
(7)持证机构出具的制作资金落实证明。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需要通过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核发。其中,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直接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其他机构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成功后,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在核发《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后的1周内将核发情况报广电总局备案。
2、如果电视剧制作机构在连续2年内制作完成6部以上单本剧或3部以上连续剧(3集以上/部)的,可以按程序向广电总局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资格。申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申请机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申请表。
(3)最近2年申领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复印件)。
(4)最近2年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制作完成的电视剧目录及相应的《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