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至1985年,在西安86430部队服役。
1985年至1994年,就职于灵武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
1994年至1997年,任宁夏灵武市中银公司总经理。
1998年至2007年12月,任宁夏灵武市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7年12月至2016年,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6年11月,因逃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5年。
2005年,被评选为“宁夏十大经济人物”。
2009年,被评为建国六十周年为宁夏建设做出突出贡献100位英雄模范人物之一。
2010年,被评为“全国纺织系统劳动模范”、“宁夏慈善突出贡献人物奖”。
2012年,被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十大模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