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
具有广州市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通过穗好办或到村居委确认个人信息,确认后按月享受长寿保健金。
驻穗部队年满70周岁及以上由部队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以及计划移交、尚未移交地方安置的70周岁及以上部队离退休干部,可申领长寿保健金。
广州市老人津贴标准
70—79周岁长者,30元/月/人;
80—89周岁长者,100元/月/人;
90—99周岁长者,200元/月/人;
100周岁及以上长者,300元/月/人。
每年敬老月期间向100周岁以上的长者发放长寿保健金(慰问金)每人1000元。
广州长寿保健金申领
老年人可以在年满70周岁前3个月,到“穗好办”App确认信息,或者到户籍所在居委会,请工作人员协助确认。确认后方可在年满70周岁当月起,按月享受长寿保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