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禁放烟花爆竹最新政策
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行政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区域以外的其他禁止销售、燃放区域,由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确定;涉及开发区的,应当征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意见。禁止销售、燃放区域确定后,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告。
同时,《条例》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
(二)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范围;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公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五)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疗养院、养老机构;
(六)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机动车停车场;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八)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商场、展览馆;
(九)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西安市各地燃放烟花爆竹政策
西安航天基地
据《西安航天基地关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航天基地全域自2023年10月18日起,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西安临潼区
据《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临潼区行政区域内自2023年10月10日起全域全天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西安长安区
据《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长安区自管区自2023年10月13日起,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西安高陵区
据《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高陵区行政区域内自2023年9月25日起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西安阎良区
据《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阎良区行政区全域自2023年10月17日起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西安蓝田县
据《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的通告》,蓝田县自2023年9月7日起全区域、全时段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