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9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该政策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深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障待遇如下:
1.深圳医保门诊报销规定
深圳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职工基本医保、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与医疗机构级别挂钩:
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5%;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65%;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5%;
退休人员、60周岁及以上居民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
2.深圳医保住院报销规定
深圳住院报销起付线
参保人在深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线的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本办法及配套规定支付。
住院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其中一级以下医院为200元,二级医院为400元,三级医院为600元。
参保人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
参保人异地住院起付线与深圳市标准一致。
深圳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参保人在深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下列规定支付: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一级以下医院支付比例为94%,二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2%,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95%;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在一级以下医院支付比例为92%,二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1%,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95%;
(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一级以下医院支付比例为92%,二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1%,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0%;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支付比例为95%。
注: 还包含了门诊特定病种医疗保障待遇等信息,有需求的小伙伴可点击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