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住人口
据抚州市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抚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至2023年末,抚州市常住人口356.26万人,比2022年末减少1.64万人,减少0.46%,常住人口在江西省排名第七。其中,抚州市区常住人口为148.26万人,占总人口比为41.6%。
2.城乡人口
在2023年全市常住人口中,城镇常住人口212.75万人,乡村常住人口143.5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城镇常住人口占全部常住人口的比重)59.72%,比上年末提高1.14个百分点。
3.性别人口
在2023年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184.14万人,占总人口的51.69%;女性人口172.13万人,占48.3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98,比上年末下降0.04。
4.人口年龄分布情况
在2023年全市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75.88万人,占总人口的21.30%,其中0-14岁的人口为69.59万人,占总人口的19.53%;16-59岁的人口为214.31万人,占总人口的60.16%;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6.07万人,占总人口的18.5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7.73万人,老龄化率(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13.40%,迈入老龄化社会。与2022年末相比,0-15岁人口占比下降1.05个百分点,16-59岁人口占比提高0.0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提高1.04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提高0.35个百分点。
5.人口增长情况
2023年全市出生人口2.41万人,比上年减少0.29万人;死亡人口2.72万人,比上年增加0.17万人。人口出生率6.74‰,比上年下降0.79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7.61‰,比上年上升0.49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0.87‰,比上年下降1.28个千分点。
人口排名 | 地 区 | 2023年常住人口(万人) | 城镇化率(%) |
* | 抚州市 | 356.26 | 59.72 |
1 | 临川区 | 110.66 | 63.28 |
2 | 东乡区 | 37.6 | 64.24 |
3 | 乐安县 | 30.07 | 51.88 |
4 | 崇仁县 | 29.55 | 54.51 |
5 | 南城县 | 27.99 | 65.15 |
6 | 南丰县 | 26.65 | 55.96 |
7 | 金溪县 | 24.76 | 51.01 |
8 | 广昌县 | 20.06 | 59.02 |
9 | 黎川县 | 19.91 | 62.25 |
10 | 宜黄县 | 19.63 | 55.76 |
11 | 资溪县 | 9.39 | 62.87 |
注:常住人口为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人口数据统计口径按照行政区划统计,包括所属功能区人口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分项相加不等于总项的情况。人口均为2023年末数据,排名以常住人口为标准,最新人口修订数据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数据来源:抚州市统计局《2023年抚州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