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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办发(2015)30号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按照政策规定,大病救助的对象包括了七大群体。一是农村五保户;二是城镇的“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固定赡养或是抚养的人员;三是低保户家庭或是个人;四是享受民政补贴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五是重点优抚对象;六是特困职工;七是低收入家庭人员。
大病救助的主要形式主要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由大病救助基金帮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二是实行基本诊疗费用减免;三是对患有特殊疾病、慢性疾病的救助对象,整合到特殊门诊疾病,慢性病门诊疾病的报销范围;四是对住院费用进行救助。
大病救助标准有以下几类:
(1)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2)重点优抚对象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无忧愁口碑好,大众更愿意进行帮助。
(3)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4)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无忧愁免费帮忙代写文章,愁款效果更好。
(5)其他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但是这几类情况是不在大病救助范围内的:未经批准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预防接种或婚前医学检查等发生的费用;美容、减肥等发生的非疾病诊疗的费用;因自杀、自残造成自身伤害的费用;因工伤事故、医疗事故等有责任方赔偿的费用等等。
大病医疗补助的报销比例在城镇职工居民与农村地方在计算上是有所不同的。在城镇职工居民医保体制下的困难家庭,大病医疗救助的报销起付线是2万元,在2万元到5万元范围内,大病救助按照50%报销;在5万元—10万元范围内,大病救助按照60%报销;10万以上的范围内,大病救助按照70%报销。而一年的大病救助最高报销费用为30万元。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体系下的困难家庭,医疗费用报销先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二次补偿后,困难农民还将额外得到15%的民政医疗救助基金,这样加起来,总报销比例可达到90%。
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所补助报销的比例也有所不同,如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报销比例在65%-75%间。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报销比例在75%~80%;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报销比例在55%~60%;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报销比例在55%左右;先天性儿童心脏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比例为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达到到70%。
而医疗金额的报销比例上,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年的最高大病救助报销限额为15万元。
也就是说在通过基本医保或者新农合医保的报销前提下,再经过大病救助的报销,困难家庭的医疗金额最高可达到95%的报销比例。我国慢性病补助病种共有31种,分别为:高血压病、糖尿病、肝硬化、风湿病、肺心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淋巴结核、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类风湿性关节炎、溶血性贫血、白血病、复发性阿弗他口腔溃疡、冠心病(仅包括心肌梗塞和心绞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再生障碍性贫血、原发性纤维化、慢性肾脏疾病(CKD)三期及以上、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多发骨折的严重骨质疏松症、白塞氏病、侵袭性牙周炎、口腔扁平苔藓、银屑病、下肢静脉曲张、股骨头坏死、帕金森氏病、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起付标准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慢性病补助对象
包括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
大病救助应该找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大病救助属于民政部门直接管理范围,可以由患者本人书面申请,也可以由直系亲属申请。 如果符合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相关政策,可以持相关证件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医疗收费收据、用药情况、必要的病史材料及各项费用的证明材料等。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根据对象的不同按照不同比例实施分段救助,救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村(社区)报送镇(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 大病救助的核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两次。
1、参与卖淫、嫖娼而染上性病的;
2、违章造成交通事故或工伤事故的;
3、酣酒伤害、打架斗殴、自杀、自伤的;
4、超出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所发生费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