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银行的前身系沧州市商业银行,于1998年9月19日在13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重组设立,2009年3月经国家银监会批准更名为“沧州银行”。现注册资本38.39亿元,其中市政府持股6.1亿股,占比16%,在岗干部员工2000余人,陆续设立廊坊、保定、唐山、邯郸、邢台、秦皇岛、衡水、石家庄8家域外分行,44家县域支行和30家市区支行,初步实现“扎根沧州、立足河北、辐射京津”的战略目标。
沧州银行成立之初的前五年,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发展速度慢、经营规模小、营运质量差、历史包袱重、社会认知低。截止2003年3月31日,存款余额为10亿元,贷款余额为7.7亿元,不良贷款3亿元,占全部贷款的38%,累计亏损2731万元,表内应收息挂账857万元。
2003年4月1日,沧州市委调整了沧州银行领导班子,成立沧州银行党委,主持工作。此后,沧州银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为己任,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水平,各项业务健康增长,综合实力日益增强。截至2016年11月底,总资产达到1043亿元,一举跨入总资产千亿元以上城商行序列;存款总量达到858亿元,当年增量180亿元,增长26%;贷款总量达到478亿元,当年增量117亿元,增长32%;当年实现拨备前利润15.42亿元,累计实现经营利润突破70亿元;当年上缴各项税金5.26亿元,累计上缴税金26亿元;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等主要监管指标处于全省城商行水平。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沧州银行已经成为一家服务优良、产品丰富、内控严密、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逐渐形成了自身的经营特色和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