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开发区于199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0年4月,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规划面积11.2平方公里,2012年8月,国务院批准开发区扩区9.9平方公里。2006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石河子北工业园区,规划面积31.2平方公里;2010年9月,兵团批准设立石河子化工新材料产业园,规划面积20.3平方公里。为发挥开发区管委会在体制、机制、招商、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师市党委委托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对上述园区及辐射区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实际管辖面积86.8平方公里。
按照“小政府、大服务”和“精简、效能”的原则,开发区管委会设立了综合办公室、组织部、纪工委、招商中心、财政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社会发展局。公安局、交警局、司法局、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在开发区设立了办事机构,基本形成了“一站式”服务的格局。
得益于开发区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10年,开发区荣获了“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称号,石河子市荣获了“国家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中国棉纺织名城”称号。
自1992年建区以来,开发区实现了跨越发展,已成为带动师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排头兵、领头羊、生力军”。2017年,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加快现有产业发展的同时,重点建设材料、化工、纺织、食品饮料,能源供应和现代服务业六大产业基地。
开发区2017年实现社会生产总值202亿元,同比下降6.3%,其中:工业增加值130.82亿元,同比下降5.26%;建筑业增加值13.2亿元,同比下降17.76%;第三产业增加值58亿元,同比下降5.7%。实现工业总产值497亿元,同比增长2.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8.02亿元(含天业、天富),同比下降3.2%;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00亿元,同比增长10.9%;全口径税收52.02亿元,同比增长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