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图书馆1979年11月正式挂牌成立,是一所向社会提供图书借阅和知识咨询服务的公共图书馆。馆址几经变迁,2003年10月,迁入树林召镇广场东路的文化科技大楼内。馆舍面积1200平方米,内设报刊阅览室、少儿图书借阅室、电子阅览室、报刊资料室、采编室、成人图书外借等对外服务窗口。达拉特旗图书馆在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 ,多次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三级图书馆”,2007年被确定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并于2009年11月在达拉特旗图书馆挂牌,所属电子阅览室对外开放接待读者。
达拉特旗图书馆经过全体职工的努力,2005年被鄂尔多斯市妇联评为“巾帼文明示范岗”、2008年被鄂尔多斯市妇联评为“巾帼建功兵”、2009年鄂尔多斯市图书馆组织的各旗区公共图书馆《中国图书分类法》竞赛中荣获团体二等奖;2011年荣获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知识与技能竞赛鄂尔多斯分赛区选拔赛团体三等奖;2012年被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和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院确定为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知识普及示范基地。
借阅规则:
1.凡持有本馆图书借阅卡者,均可凭卡借阅图书,限制一卡一人,仅限本人使用。
2.每卡每次可借3册图书,借阅期限90天。
3.办理借阅手续前,读者要仔细检查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员。
4.图书逾期适时催还,并采取停借措施,读者所借图书有一本逾期即暂停借书权限(包括外借、续借、预约),归还逾期图书后将自动恢复借书权限。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者,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如过期不还也不办理续借手续,从过期当日起计算借书逾期费,采取停借手续,超时一天,停借一天。
书刊保护:
1.读者选取书刊时,应保持书架整齐有序,每次只取一册图书,阅毕归还原处。
2.读者对所借图书应细心保管,避免遗失、污损、撕毁,如有问题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读者应爱护图书条形码、书标等本馆藏书数据信息。
3.未办理借出手续的图书请勿带出图书馆。
书刊遗失、损坏、盗窃处理办法:
1.遗失:遗失书刊后应及时声明并积极寻找,若寻找不到应以同一版本图书(ISBN相同或经同意以新版抵还,要求图书基本完好,没有缺页,没有涂划,如购买不到同一版本的图书),或按最新版的书价的2倍以上赔偿,办理完赔书手续后,图书馆将不再接纳读者又找回的原书。遗失书刊无法赔偿的,应以押金抵扣。成套书,多卷书丢失其中一本,按成套价加倍赔偿。
2.损坏:读者损坏书刊(如划线、批注、涂改影描、污损等)将做如下处理:书刊损坏程度严重的,影响书刊内定完整的,按遗失图书处理办法操作,不影响书刊内容完整性的需做出书面检查。
3.盗窃:偷窃图书一旦被发现,按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处理。
借阅卡办理及管理方法:
达旗图书馆是一所公共图书馆,凡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校师生、部队干部、战士或外来务工人员,社区居民均可办理借阅卡,凭借阅卡借阅我馆的有关文献。
一、 读者办借阅卡需带本人身份证(小学生没有身份证的须监护人带身份证办理),需缴纳押金200元,同时需注册本人(监护人)相关信息。
二、借阅卡长期有效。
三、办理借阅卡至少一年以后方可退卡,退卡时需带借阅卡和本人(或监护人)身份证,借阅卡所含押金:如未出现丢书、损坏书等情况,全额退押金,退卡后不再予以办理。
四、读者将包存放在指定的存包柜,禁止带包进入书库。
五、借阅卡遗失需要补办,补卡费10元。
其他注意事项:
一、借阅卡就是“图书馆一卡通”,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只限本人使用,读者入馆必须出示本人借阅卡,如发现使用他人借阅卡借书,一经查实,扣留所持借阅卡,并对当事人说服教育。
二、借阅卡遗失后请立即到图书馆借书处挂失,以免被他 人冒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读者可凭借阅卡上的卡号查询自己的借阅信息或进行图书续借。
四、图书馆微信公众服务平台,除了对图书馆及图书馆工作做一个宣传和展示外,还提供微信提醒服务,微信提醒服务是为方便读者了解自己所借图书的情况,避免超期违规而提供的一种便利服务,微信可能会因为网络异常,服务器拒收等原因而无法送达。读者有义务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准确了解借阅规则,并主动按时归还所借图书。图书馆向读者发送的只是附加善意提醒,请勿以此作为逾期免责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