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图书馆创建于1954年,1978年独立建馆。新图书馆于2008年落成开放,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2580多平方米。
可藏书50万册,设读者座位376个,日均可接待读者1000人次。
蛟河市图书馆按开放型、综合型、多功能型的现代图书馆的要求进行设计,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拥有现代通讯设施、微机网络检索、多媒体导读、自动化管理系统。馆内通透大气,宽敞明亮,装饰突出浓郁的地域文化特色,营造了舒适、优雅的阅读环境,整个公共空间和专业功能服务空间体现出较强的人性化。
蛟河市图书馆秉承大限度满足读者需求的公益服务宗旨,全年开放,各窗口所有书刊实行开架式阅览,为广大读者提供简便、快捷的服务。依托丰富的资源,图书馆还每年开展大量阵地活动,举办大型讲座、展览,同时广泛开展延伸服务、流动服务,让服务深入基层。作为城市基本的文化设施,蛟河市图书馆将以传统的文献服务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服务为主导,构造知识型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数字图书馆建设,加强图书馆分馆建设,不断拓展图书馆服务的范围,为构建学习型社会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图书馆现有藏书8万余册,年订阅期刊60多种,报纸30多份,蛟河市图书馆还是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支中心。服务窗口有:少年儿童阅览室,综合借阅室、报刊阅览室;现代化的多媒体阅览室、音像资料视听室;提供自主学习的读者自习室。新馆还设有高标准的报告厅、电化教室。
1、蛟河市图书馆读者卡由本人自愿办理,办卡时交纳有效证件(如: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户口本、医保卡、驾驶证等)复印件一张;
2、每人免费限办一卡,只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如需补办,须缴纳一定费用;
3、读者如需外借文献,办理借阅卡需按照相应部门要求交纳保证金;
4、持卡的读者须遵守蛟河市图书馆借阅规则及相关规章制度;
5、本馆读者卡解释权归蛟河市图书馆所有。
1. 读者进入本室须出示本馆有效证件,随身物品(包、图书等)请寄存寄包处。
2. 读者持借阅证每证外借图书二册(含全馆各室所借图书),单本书价在 100 元至 300 元的图书补足押金后方可外借,超出 300 元的图书恕不外借。
3. 外借期限为30天,超过30天的每册每天交纳0.50元逾期费。
4. 借还书时,请读者审核借、还书记录,离柜即视为确认记录。借书时,请检查图书的条形码是否完好,图书是否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印章,否则,还书时发现条形码污损、缺页等情况,由借书者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理。
5. 阅览的读者,每人每次可在书架上取一册图书阅读,阅后请放会书架。
6. 使用微机阅读电子文献时,请注意节约时间,以方便其他读者使用。
7. 需要复印文献资料的,请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办理相关手续至指定复印点,复印完毕立即归还。
8. 请爱护图书及有关设备,如有污损、撕毁、丢失图书、损坏仪器设备或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带书出室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周一至周五 8:30--17:00(夏季开馆时间)
周六至周日 9:00--16:00
周一至周五 8:30--16:30(冬季开馆时间)
周六至周日 9: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