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馆是新加坡爱国侨胞李成智先生独资捐建的南安市属文化单位,于1995年11月底落成并向读者开放。馆舍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47.28平方米,馆内设施先进齐全。
长期以来,我们恪守“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办馆宗旨,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努力提高读者服务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力所能及地举办各种读者活动,先后增设十多个馆外服务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工作人员中也先后有人被评为福建省农村先进文化工作者;泉州市新长征突击手;南安市劳动模范等。1998年被文化部定为国家二级图书馆;2005年、2010年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几年来,我馆先后被授予泉州市级文明单位;泉州市先进图书馆;福建优秀青年科技图书站;福建省科普教育基地先进集体;福建文化信息网络工程试点单位;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福建省文明单位等光荣称号。
馆内设有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外借室、工具书检索室、心理咨询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讲演厅等七个服务窗口。
目前,共有阅览座席300多个,书架长4658米,馆藏各类图书11万多册,年订阅报刊近400种。各类办证读者7000多人,年接待读者13万多人次,外借书刊流通15万多册次。目前,我馆计算机管理系统已初具规模(采用深图开发研制的图书管理集成系统(ILASⅡ)软件),已建成馆内局域网,并为读者配置书目、借阅查询、新书通报、推荐采购等专用计算机。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14:30-17:30
(5月1日-9月30日)
晚上:18:00-21:00
外借室、少儿室周一不对外开放
全馆周三下午闭馆学习
凡愿到图书馆借阅书刊的个人和集体,均可向图书馆申请办理借阅证。
欲办证的读者请持身份证或军官证、户口薄、护照等有效证件,在开馆时间到本馆一楼报刊室办理借书证。
本馆借书证分两种,一种押金50元,可借1本/次;另一种押金100元,可借2本/次。
借书证使用期为一年,期满后,需重新办理换证手续;退证请持有效证件、借书证、发票,前来办理退证手续,退还押金。
借书证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若遗失借书证,持证人应尽快持有效证件到馆办理挂失手续,如未及时挂失,造成的损失由持证人自负。
本书库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凭借书证持代书板入库选书;
配合管理员,入库选书时正确使用代书板,保持图书有序排列。
借书应按时归还,每本书借期为21天,请读者在借期内还书,超期每天每本收延过期费2角/日。
读者必须持本人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本图书可续借1次,续借电话86582836。
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借书库安静、整洁,请勿大声喧哗、吸烟、吃零食。
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损毁图书,如有发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借书时如发现图书有破损、涂抹,请向管理人员反映情况,否则当损毁图书处理,由读者本人负责。
欢迎广大读者向管理人员推荐本馆未收藏的好书、新书、热门书籍,我们将视情况尽快采购,供读者使用。
本馆设有报纸杂志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工具书检索室等。读者进入阅览室,请认真阅读墙上各阅览室具体规则。
少儿阅览室仅供少年儿童阅览,其他读者不得入内。
读者到阅览室工作处签名,并将随带的书包、讲义、书刊等物品存放在指定处后,即可入室阅览。
室内阅览每人每次限取两种书刊,阅毕归架后,方可再选取其它书刊。
自觉维护书刊的排列顺序,阅毕请放回原处,不得随意堆放。
爱护书刊人人有责,请不要在书刊上划线、圈点、批注、涂抹、撕割等,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各阅览室书刊仅供室内阅览,无特殊原因概不外借,读者需要复印室内书刊,须征得管理人员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
自觉维护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吸烟,不得在室内吃零食,不得高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
阅览结束,请将书刊放回原处,坐椅按原样排好,轻声出室。
一楼分布 办公室 外借室 报刊室 少儿室 心理咨询室
二楼分布 电子阅览室 工具书检索室 采编室
三楼分布 讲演厅 培训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