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罕区图书馆建馆于1979年,馆址位于人民路郊影巷两间平房占地150平方米,藏书不足1万册。2004年10月图书馆迁址于赛罕区党政办公区西侧二楼,使用面积1500平方米,藏书4万册。2012年8月图书馆再迁于南二环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书库总藏书量50000余册有哲学类、文学类、经济类等22大类图书。报刊阅览室座席120个,报刊杂志逾200种为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良好的学习氛围。电子阅览室计算机30台接入互联网光纤100兆,免费为读者上网查询资料。
图书馆在职人员10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职工人数80%以上,专业技术员人占职工人数90%,其中副高职称1人、中级职称1人、助理馆员6人。
藏书全部对外免费开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电子阅览室免费为读者提供信息查阅,每周开放56小时。
图书馆现馆舍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同服务中心共享使用有多功能教室、大型培训室、会议室、职工活动中心等总使用面积逾3000平方米,馆内设有借书处、少儿图书室、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赛罕区支中心五个服务窗口。
书库总藏书量50000余册有哲学类、文学类、经济类等22大类图书。报刊阅览室座席120个,报刊杂志逾200种为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良好的学习氛围。电子阅览室计算机30台接入互联网光纤100兆,免费为读者上网查询资料。
周一到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周六、日 : 8:00--18:00
一、爱护书刊、资料,保持环境卫生,不得恶意破坏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二、遵守公共秩序,办卡、借还图书、使用设备等请自觉在一米线外排队等候。
三、食品、有色饮料等不得带入借阅区。
四、严禁携带危险品及宠物入馆。
五、馆内严禁吸烟。
六、馆内外禁止擅自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等。
七、入馆后,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需置于静音、震动或关闭状态,请勿喧哗、嬉闹、追逐或妨碍他人。
八、请将随身携带物品存放存包处,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九、馆内只阅不借的资源种类包括:地方文献、古籍、工具书、报纸、期刊及1985年(含)以前出版的图书。
十、请读者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管理。遇紧急事件,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疏散。
1、办理读者证
请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驾照、外籍护照、港澳身份证、台胞证),到借书室可办理读者借书证。
2、读者证密码
为维护您的借阅权益,请牢记您的读者证密码。使用馆内检索设备或登陆赛罕图书馆网站。
3、更换读者证级别
在归还所借文献资料后,持读者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借书处现场办理。如代办,则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4、退证
在归还所有外借文献资料后,由读者本人携带读者证、身份证件原件,前往借书处现场办理。如代办,则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退证后,读者证由借书处工作人员收回。 若读者证丢失后办理退证,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可代办。
5、补证
读者证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到借书处或通过电话()办理挂失。补证须本人亲自到借书处现场办理,不可代办。 如挂失后找到原证,凭本人身份证到借书处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读者证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